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26-00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泰舟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泰舟新能源”)拟以自筹资金 15,0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高邮市新序能源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新序能源”、
“合伙企业”、
“基金”)。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尚未完成签订,合伙企业尚未完成注册登记且需取得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在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
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提高资产周转效率,扩大产业规模,进一步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舟
新能源拟与江苏邮城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市兴区建设有限公司、江苏鑫邮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永高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高邮市新序能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泰舟新能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
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的全资子公司,其拟以自筹
资金出资 15,0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新序能源。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投资类型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 江苏邮城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15,000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中的身份
□其他:_____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私募基金投资范围
□其他:_____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参
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人/组织全称 江苏邮城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91321084MA1NX5UUXP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备案编码 P1064690
备案时间 2017/09/07
法定代表人 刘颖
成立日期 2017/05/03
注册资本 1,428.57 万元
实缴资本 1,428.57 万元
注册地址 高邮市海潮路 108-1-2003 号
主要办公地址 高邮市海潮路 108-1-2003 号
扬州兴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63.0001%,高邮市领航管理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9.9999%,高邮市振驿新农
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7.0000%。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域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是否有关联关系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88.58 1,023.04
负债总额 0.00 1.10
所有者权益总额 1,388.58 1,021.94
资产负债率 0.00% 0.11%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104.04
净利润 -42.18 97.78
(二)有限合伙人
法人/组织名称 高邮市兴区建设有限公司
√9132108408693669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3/12/18
注册地址 高邮市凌波路 30 号
主要办公地址 高邮市凌波路 30 号
法定代表人 刘迎亚
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工程信息咨询服务,建筑
材料批发、零售,大棚设施租赁,瓜果蔬菜、花卉、苗木、农
作物种植、销售,水产养殖、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种植、销
售,农林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主营业务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房屋拆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土地整治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
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 100%股份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是否有关联关系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法人/组织名称 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1321084666361232R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07/08/22
注册地址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
主要办公地址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
法定代表人 魏振伟
注册资本 203,000 万元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建
设、销售,房屋拆迁,标准化厂房建设,地面构筑物租赁,农
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农田土地整理,大棚设施租赁,蔬
菜、花卉、苗木种植、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水产销售,
主营业务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水利工程施工,污水收集、处理,集
中式供水,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城市建设项目决策咨询,
物业管理,代理项目的土地批租、出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水产养殖;住宿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
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
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水果种
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餐饮管理;
谷物种植;谷物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
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高邮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份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是否有关联关系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法人/组织名称 扬州市永高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132108467831494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08/07/21
注册地址 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珠光南路 8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珠光南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 宰辉
注册资本 10,800 万元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
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产养
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
主营业务
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灌溉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整
治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水产品批发;水
产品零售;水产品冷冻加工;树木种植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高邮市财政综合服务中心(高邮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有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是否有关联关系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经查询,上述合伙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合伙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高邮市新序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工商
基金名称
注册登记为准)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江苏邮城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万元) 100,000
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尚未成立
存续期限 30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起算
聚焦位于中国境内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基础设施项目,通
过股权投资等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允许的方式对正泰安
投资范围
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和/或其子公司开发的户用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投资。
主要经营场所 高邮市海潮路 108-1 号金融大厦 21 楼
备案编码 基金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备案时间 基金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本次合作前 本次合作后
认缴出资金
序号 投资方名称 身份类型 持股/出资 持股/出资比
额(万元)
比例(%) 例(%)
江苏邮城金创投资管理有限 普通合伙人/基金
公司 管理人
浙江泰舟新能源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扬州市永高城镇化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0 - 100.00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普通合伙人江苏邮城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经全体合
伙人同意委托为合伙企业管理人。
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报酬,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每年按合
伙企业实际投资项目金额的 0.8%计提管理费,管理费按年度支付。任一支付期间合伙企业
实际投资项目金额发生变动的,该支付期间的管理费应根据实际投资项目金额变动情况分段
计算。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合伙企业聚焦位于中国境内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基础设施项目,通过股权投资等法律
法规、行业监管规定允许的方式对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和/或其子公司
开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投资。
合伙企业以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通过股权投资等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允许的方式对
有关项目开展投资。合伙企业存续期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调整合伙企业投资方式。
合伙企业对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投资分析等工作后,
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开展投资。
合伙企业对各项投资业务的管理运作,约定如下:
(1)不得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2)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进行资金拆借;
(3)不得从事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4)不得从事抵押和担保业务;
(5)不得从事房地产投资;
(6)不得进行赞助和捐赠;
(7)不得参与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二级市场交易,沪
深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转让等场内交易以及区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但是以下情形除外:被
投资标的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后,合伙企业所持被投资标的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
(8)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协会完成备案前不得进行投资运作和划款;
(9)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收入构成如下:
(1)项目投资退出变现后的总额;
(2)股权投资的分红;
(3)
债权工具投资的利息;
(4)财务顾问费用;
(5)融资利息;
(6)闲置资金投资收益;
(7)政
府奖励;(8)已经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除非全体合伙人另行达成一致约定,合伙企业的收入应按照如下方式分配:
(1)收入分配原则:按合伙人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收入。
(2)收入分配的形式:合伙企业的收入分配以人民币、或可流通的有价证券、或各合
伙人协商一致并认可的其他形式进行。分配任何有价证券的价值以派发当日有关部门公布的
市场收盘价为计算依据。
(3)收入分配顺序: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企业每一日历年度取得的全部投资收
入在计提合伙费用并支付管理费之后的全部货币收入应按照以下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①第一步:首先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累计分
配金额等于其在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②第二步:若上述分配后仍有剩余的,继续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在各合伙人之间
进行分配。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普通合伙人:江苏邮城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浙江泰舟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邮市兴区建设有限公司、江苏鑫邮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永高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充分发挥各方合伙人的优势,实现资源互补;通过专家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在
兼顾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合伙人的投资价值最大化。
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 30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起算。)
自合伙企业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之日起至满 4 年的期间为投资期。
合伙企业目标规模 100,000 万元人民币。各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合伙企业工商注
册登记完毕后,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根据项目需求到位。
合伙企业在投资期内,普通合伙人江苏邮城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到位后有限合伙
人进行实缴出资。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未约定的,依法
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
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
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除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外,协议各方均不得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
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序能源基金主要聚焦投资正泰安能或其子公司开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泰舟
新能源参与本次基金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周转效率,深化客户合作,扩大产业规模,
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与经营发展的需要,助力公司户用光伏业务的持续、快速、稳
定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泰舟新能源自筹资金,泰舟新能源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
资风险以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尚未完成签订,合伙企业尚未完成注册登记且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备案。在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
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