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隆集成”、
“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及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简微电子”、“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
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
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
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
业”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芯片设计制造及软件研发销售等业
务,上市公司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基础,以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为核心,致力于
打造成为集研发、制造及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半导体IDM企业。
标的公司光隆集成主要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光隆集成所属
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之“电子器件制造业
(C397)”之“光电子器件制造业(C3976)”。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光隆集成属于
“1 新一代信息技术—1.2.1 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属于国家重点鼓励的战略
性新兴产业。
标的公司奥简微电子主要从事高性能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是一
家模拟芯片设计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奥简
微电子所处行业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集成电路设计
(I652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上市类第1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
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
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
转型升级的产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
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芯片设计制造及软件研发销售等业
务。标的公司光隆集成主营业务为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
发、生产、销售。在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方面,上市公司可对光隆集成产品进
行分销,与标的公司属于上下游关系。标的公司奥简微电子主营业务为电源管
理芯片等模拟芯片的设计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7-2017)
,奥简微电子所属行业分类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I6520集成电
路设计”,与上市公司芯片设计制造业务属于同行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
下游并购。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庆周先生。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胡庆周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光隆集团持有的光隆集成
简企业6名股东持有的奥简微电子100.00%的股权;同时,拟向其他不超过35名
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
上市公司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
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结案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