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管离任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9 20: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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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收到公
司副总经理吴斐先生提交的书面《离任申请》。吴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职务。吴斐先生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
离任的其他事项需提请交易所或公司股东注意。辞去上述职务后,吴斐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任何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吴斐先生的离任自《离任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吴斐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去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职务不会
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吴斐先生的《离任申请》送达董事会之日,吴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斐先生任职公司副总经理的原定任
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斐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证上[2024]395 号)
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
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吴斐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在公司经营发展、规范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吴斐先
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二)《离任申请》。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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