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 公 司 2025年 度 因 财 务 指 标 涉 及 退
市风险 警示有关情形预审计情况的
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6]第0019号
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情形预审计情况的专项
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6]第0019号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
尚未形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太和水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编制和对外披露业绩
预告,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太和水公司的责任。
太和水公司因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太和水
公司作出的2025年度的业绩预告,预计 2025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太和水公司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截至
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们己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尚不能确
定太和水公司业绩预告中2025 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以及太和水公司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由于太和水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太和水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顾旭芬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
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
深圳市财政局
特殊普通合伙
鲁财会协字[199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