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铝时代
股票代码:301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国同红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康田凯旋国际北楼 1203 红马资本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15%以下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新铝时代、上市公司、公司 指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国同红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同红马 指
伙)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以大宗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在公司股份权益发生
变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指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指 《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重庆国同红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中渝香奈公馆 99 号
成立日期 2018-12-12
经营期限 2018-12-12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4964.7059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重庆高新创投红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60711PXK
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康田凯旋国际北楼 1203 红马资本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
经营范围 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同红马认缴出资及认缴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性质 合伙人姓名 持股比例(%)
(万元)
重 庆高新 创投两江品 牌
合伙)
重 庆两江 红马智能化 产
业(有限合伙)
重 庆高新 创投红马资 本
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 李军
性别 男
职务 法定代表人
国籍 中国
长期居住地 重庆市渝中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新铝时代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
票。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 21,802,3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1572%,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信息披露
义务人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581,64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2.4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
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同红马持有新铝时代股份 21,802,323 股(占新铝时代总
股本的 15.1572%),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573%。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取得
国同红马 的股份及资本公 大宗交易 57.59 226,200 0.1573%
积转增股本的股
份
合计 57.59 226,200 0.157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802,323 15.15721% 21,576,123 14.99996%
国同红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802,323 15.15721% 21,576,123 14.999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21,802,323 15.15721% 21,576,123 14.9999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
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股东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重庆国同红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29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证券部。
附表:
基本情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重庆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新铝时代 股票代码 301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
国同红马
名称 人注册地 大道中渝香奈公馆 99 号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
有□无
数量变化 行动人
不变□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否为上市 是□否
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21,802,323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变动前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572%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226,2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比例:0.1573%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持股数量:21,576,123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9996%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6 年 1 月 28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大宗交易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否□不适用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此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国同红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