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6-008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基本情况
金人民币 3,000 万元认缴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获得广
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0%的股权(增资后获得股权最终以本轮融资完
成后所获股权为准),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
公司的参股公司。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虽经过公司充分的分析、论证,
但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排除受其他市场变化、行业变化、经营管理、
法规政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
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
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
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
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
消费机器人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外
包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创业空间服务;智能家
庭消费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
子商务);进出口代理
(二)公司经营情况
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由省属国企牵头,在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
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成立的省级产业基础设施平台,
旨在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具身智能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其运营的“广东省具
身智能训练场”突破了由各地政府或单个企业分散建设的传统模式,尝试构建
一个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标准输出的集约化赋能新范式,以避免重复建设和
资源浪费。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目标是成为连接技术研发、场景应
用和产业生态的核心枢纽,通过提供数据、训练、标准、检测等一站式服务,
加速机器人等具身智能产品在各行各业的落地应用,助力广东打造“具身智能
全球创新枢纽”,其成立和定位具有鲜明的战略意义。
(三)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4,199.99 不适用
负债总额 0 不适用
净资产总额 4,199.99 不适用
营业收入 -- 不适用
营业利润 -100.00 不适用
净利润 -100.00 不适用
注:公司成立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尚未开展相关业务
(四)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 本次拟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万元) (%) (万元)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琶洲资本投资控股(广
州)有限公司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 -- -- 3,000 10.0000
本次增资前 本次拟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万元) (%) (万元) (%)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新增投资者 -- -- 10,800 36.0000
合计 16,200 100.0000 30,000 100.0000
(五)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可能限制转让
的情形,其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交易标的权属转移
的其他情况。
本次增资出资方式:拟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等情况。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增资金额及增资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全体原股东(指本次增资前登记在册的股东,下同)构成的
甲方股权结构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2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62.9630%;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30.8642%;琶洲资本投资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6.1728%。
增资后,企业的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金额(元) 持股比例 增资额(元)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2,000,000 34.0000% /
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16.6667% /
琶洲资本投资控股(广州)有限
公司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其他新增投资者 108,000,000 36% 108,000,000
合计 300,000,000 100.0000% 138,000,000
备注:乙方及其他投资者最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均以甲方生效的公司章程之规定为准。
第二条 出资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出资。
第三条 增资价款的支付与划转
(1)乙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360 万元(人民币叁佰
陆拾万元整),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并在甲方
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增资价款。若因乙方违反相关法规政策、交易规则及相关
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扣除,不足以支付增资价款的,乙方应在保证金发生没收或
扣收之日起 5 日内一次补足。
(2)增资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2640 万元(人民币贰仟陆佰肆拾万
元整)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增资价款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资价款足额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
收到前述增资价款及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含保证金)
?3,000 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直接无息转入甲方帐户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
知。
第四条 增资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甲乙双方确定,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第五条 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1 月 15 日。
标的企业自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
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和享有。
第六条 增资后标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乙方认购甲方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达到 10%,且已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缴
付对应增资款至甲方指定账户的,乙方有权提名 1 名董事候选人。
甲方董事会的具体席位设置、董事任职资格及产生办法、乙方最终认购新
增注册资本的比例,均以甲方生效的公司章程之规定为准。
第七条 增资的税收和费用
增资扩股中涉及的有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增资扩股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经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由各自依法承
担。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托 20 多年深刻的三维空间洞察与深厚的三维数据积累,以 AI 3D
空间智能为技术底座,形成了自主可控的数字孪生渲染引擎、AI 三维重建、AI
字孪生技术可为具身训练提供了无限、安全且低成本的虚拟操练场,提升训练
效率与系统性并支撑起“仿真到现实”的完整技术闭环。
公司可为具身智能训练提供高精度数据采集、高效率数据标注训练平台、
低代码三维数据动态仿真云平台、具身体验 AI 馆等全链路产品与服务。目前,
公司也正致力于推动具身机器人在智能制造、能源电力、文化文旅、城建园区
与水利水务等行业场景的数采训练与应用落地,力争走在广东省具身智能产业
发展与具身智能训练场建设的前列。
公司参与此次增资,是公司参与广东具身智能产业建设的一次良好契机,
公司将构建“LLM(认知规划)-VLA(感知执行)-AGENT(执行调度)”的
技术闭环,同时将自主建设物理 AI 仿真平台为具身智能构建数字孪生训练场。
在具身数据采集、具身仿真训练、人机场协同系统构建等方面与省具身训练场
双向共赢,助力具身智能训练场的建设,同时协助构建软性创新服务生态,为
产业链上下游技术孵化与商业合作提供交流保障,共同将广东省具身智能训练
场打造为立足湾区、辐射全国的产业创新标杆。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目前,广东省具身训练场尚在建设阶段,标的公司尚未正式开展相关业务
活动,其在市场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在后续
的经营情况不排除受到市场变化、行业变化、经营管理、法规政策等不确定因
素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