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 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29 日 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269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为
本为507,665,872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股份数550,000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507,115,872股,下同)。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2,853,36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540%。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5人(除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5,627,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1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82,075,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5,60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黄丰律师、赖元超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
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