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新股份”)及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0%,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借贷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6 亿元;担
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及不动产等抵押、质押担保等。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额度有
效期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该预计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前述事项已经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分别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博科新材”)业务
发展,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简称“惠州中信”)签订编号为
(2026)穗银惠州最高保 02303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博科新材在惠州中信
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具体约定如下:
期间在惠州中信进行融资业务形成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迟延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上述最高额保证在公司已审批的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1,000.00 96.80
李玉国 1,600.00 1.28
惠州市博科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 0.96
惠州市博科汇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 0.96
合计 125,000.00 100.00
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时间 备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日/2024 年 经审计
数据未
日/2025 年 1—9 616,081.15 530,727.96 85,353.20 136,814.24 -14,418.06 -14,405.64
经审计
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博科新材与惠州中信间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是为满足推动
博科新材新产能开工、达产上量及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一致认
为,有助于博科新材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384,176.48 万
元(不含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合担保余额 15,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2024 年末)归母净资产的 95.02%,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