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8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
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雅本”)、甘肃兰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沃科技”)办理银行授信等业
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议案。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上海雅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
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申请了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的授
信额度。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完成《保证合同》的重新签署,
为上海雅本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对上海雅本的担保
事项系对原有授信担保的重新签署。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兰沃科技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鑫支行
(以下简称“兰州银行福鑫支行”)申请了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近日,公司与兰州银行福鑫支行签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兰沃科
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上海雅本、兰沃科技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最近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剩余可
担保方持 一期(2025年9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用担保
股比例 月30日)资产 的实际担保 的实际担保
额度
负债率 金额 金额
雅本化学 上海雅本 100% 70.26% 66,700 67,200 2,800
雅本化学 兰沃科技 85.01% 12,000 13,000 17,000
接持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74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彤
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11 日
经营期限:2003 年 7 月 11 日 2043 年 7 月 10 日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67 弄 4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许可的商品);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上海雅本 100%股权。
上海雅本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044.38 91,214.96
负债总额 59,052.47 65,506.36
净资产 24,991.91 25,708.60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022.65 58,005.30
利润总额 -1,371.12 -1,776.54
净利润 -894.09 -1,074.72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公司名称:甘肃兰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施宏伟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9 日
经营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40 年 6 月 28 日
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化工园区大夏河街 1699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持有 70%股权。
兰沃科技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442.03 25,109.16
负债总额 30,979.24 18,521.01
净资产 5,462.79 6,588.15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8,960.95 3,843.04
利润总额 -1,075.86 -1,789.44
净利润 -1,075.86 -1,789.44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保证合同》及《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4)被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 5,5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
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容如下:
(1)保证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甘肃兰沃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鑫支行
(4)被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
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
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
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
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7)保证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
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之本金,
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
行费、拍卖费、审计费、查询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法律规定的迟延
履行金等)、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
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
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
失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即目前公司已签署并生效的担保
协 议总金 额)为人民 币 135,875.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 产 的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