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39 证券简称:泓淋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9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29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29 日,其中:
① 通 过深 圳证 券 交 易 所互 联 网 系 统投 票的 时 间 为 : 2026 年 1 月 29 日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9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会议室。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5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6,270,9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27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9,101,809 股的 70.67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70,9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9,101,809 股的 0.3266%。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70,9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9,101,809 股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
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830,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3.9129%;反对 56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3294%;弃权 22,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577%。
关联股东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5,8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5114%;反对 4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4241%;弃权 26,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645%。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5,68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5,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0309%;反对 5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3.9675%;弃权 25,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016%。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武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5,6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1.5288%;反对 59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1541%;弃权 16,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171%。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