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13691 债券简称:和邦转债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至 6 月、2024 年 6 月至 8 月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合计 227,027,3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根据公司前期披露
的相关回购股份方案,前述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
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
后 3 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8、2024-06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自 2026 年 3 月 2
日至 2026 年 9 月 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前期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减持期间公司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股本数
量变动的情形,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正在推
行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
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前
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本
次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857,667,072股
持股比例 9.7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857,667,072股
注:由于公司“和邦转债”已进入转股期,公告中涉及的比例计算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76,630,744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6,630,744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3 月 2 日~2026 年 9 月 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回购股份
拟减持原因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约定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
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回购股份方案,前述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 3 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东权益的目的。本次出售系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前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
相关安排,对该部分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后续处置。
司正在推行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若按本次减持数量上
限完成减持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持股数量将由 857,667,072 股减少至
时公司实际出售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况的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收回的金额
与对应库存股成本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冲减公司资本公积,有助于为公司项目推
进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等情况产生重大影
响。
售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同时,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减持已回购股份:
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
前一日;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基于以上规定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
持的情形。
(二) 减 持 计 划 实 施 是 否 可 能 导 致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的 风 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