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 2205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郑
梓微女士主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14 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279,371,0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056%。其中: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852%。
表有表决权股份 9,446,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04%。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12 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455,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1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
情况如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许明先生、马小
龙先生、郝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556,1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0,08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698%。
表决结果:郑梓微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500,7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4,671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837%。
表决结果:郑梓豪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455,6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9,567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067%。
表决结果:许明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455,6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9,564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066%。
表决结果:马小龙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455,6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9,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068%。
表决结果:郝斌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592,8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6,764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577%。
表决结果:郭淑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455,6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9,558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066%。
表决结果:赵亦希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461,6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5,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00%。
表决结果:李国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记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3,318,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8%。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02,12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822%;反对 5,799,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357%;弃权 253,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黄晓静律师和史兴浩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