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6人,代表股份204,491,87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6.1263%。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194,530,68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537%。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
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03,771,97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0%;218,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501,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2,549,996股同意,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63%;218,000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8%;501,900股
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智光电气《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