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6 临-03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回购国开发展基金公司所持有的厦船重工第五期股
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船重工”)为我公司
参股公司,2016 年 2 月 29 日,厦船重工及其大股东福建省船舶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船集团”)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开基金”)签订《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国开基金以
厦船重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作为基准,以人民币现金
金回购其持有的厦船重工股权,福船集团每次回购后,厦船重工其余
股东再依据《股权回购协议书》约定,按增资前原股比向福船集团回
购国开基金股权。按照《股权回购协议书》约定,各股东每次回购所
需资金来源于厦船重工专项分红,在厦船重工无法分红的情况下,福
船集团就该次回购事项书面通知厦船重工其余股东征求回购意见,其
余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决定是否动用自有资金参与回
购;参与回购的一方或多方,应按照通知约定时间支付对应的回购款;
不参与回购、或不按通知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或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满 30 日未答复的一方或多方,视为放弃回购权,其该次回购对应的
股权归福船集团所有。具体股权回购情况如下:
标的股权
交割日 对应股比 回购情况
转让对价
合 计 1.21 亿 10.04%
上述事项已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国开基金增
资厦船重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 临-10)。
本次开展的国开基金所持有厦船重工第五期股权回购事项,需各
股东利用自有资金出资共计 3000 万元,占厦船重工总股比约 2.49%,
其中闽东电力按股比需出资 960 万元,所占股比约 0.80%。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放弃上述股权回购
事项中按公司持有股份比例回购国开基金第五期相应股权的权利。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国开基金基本情况
国开基金成立于 2015 年 08 月 25 日,注册资本:500 亿元,法定
代表人:张辉,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8 号国家开
发银行,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福船集团基本情况
福船集团成立于 1982 年 11 月 18 日,注册资本:143212.8562 万
元,法定代表人:赵金杰,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
滨东大道 166 号研发大楼,经营范围:对船舶业、钢结构件业、市政
建设业的投资;对外贸易;船舶及其辅机、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建
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百货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三、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厦船重工成立于 2002 年 4 月,由福船集团等五家单位发起设立,
法定代表人:林勤,公司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排头路,公司经营
范围:各类船舶、海洋石油工业装备、金属结构及其构件的制造、安
装;船舶修理;电子计算机技术软件开发与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出
口本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生产技术、设备、
原辅材料及备品备件(计划、配额、许可证及自动登记的商品另行报
批);加工贸易业务。
厦船重工目前注册资本 27790 万元,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回购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人民币/亿元) (%) (%) (%)
合计 2.779 100 100 100
注:1.该持股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厦船重工主要财务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计)
资产总额 324363.63 418520.4
负债总额 365744.91 40975.42
所有者权益 -41381.29 8766.22
项 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203140.20 358841.56
营业利润 33445.35 49726.74
净利润 33405.61 50147.51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国开基金拟将其合法持有的厦船重工 6917355 股股份,以人
民币约 4.33691780 元/股的对价转让给福船集团,转让标的价款为人
民币 3000 万元,对应股比约 2.49%。但因厦船重工目前经营情况无法
进行专项分红,各股东需利用自有资金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之前完成
国开基金第五期股权的回购,若公司参与回购本期股权,属于公司回
购的份额约 0.80%,需相应出资 960 万元;若公司放弃回购本期股权,
则该次回购对应的股权归福船集团所有。
五、董事会意见及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回购
国开发展基金公司所持有的厦船重工第五期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
董事会认为:鉴于厦船重工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资产负债率依
旧较高,若公司不放弃回购国开基金第五期股权,则须按相应股比出
资 960 万元,将占用公司资金且收益性欠佳,公司放弃回购该期股权
之后仍为厦船重工第二大股东,放弃回购该股权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
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上述股
权回购事项中按公司持有股份比例回购国开基金第五期相应股权的
权利。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