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核心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
职员工。
东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以2026年1月28日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授予21名激励对象500万股限制性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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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