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制造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KEDA 股票简称:Keda Industrial Group Co.,Ltd. 上市地点:瑞士证券交易所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项目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森大集团有限公司等 24 名交易对方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二〇二六年一月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预案内容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本企业
涉嫌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
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案
及其摘要中涉及的标的公司相关数据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评估机构的
评估。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
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评估结果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
书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
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本预案摘要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预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待取得股东会的批准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审批机关对于本
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
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2-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作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
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事项时,除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
件外,还应认真考虑预案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摘要
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3-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
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目 录
五、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
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
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
-5-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释 义
在本预案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预案摘要、本预案摘要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预案 指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重组报告书 指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指
科达制造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交易对方 指 森大集团有限公司等 24 名标的公司股东
特福国际、标的公司、交
指 广东特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易标的
标的资产 指 特福国际 51.55%股份
科达制造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特福国际
本次交易 指 51.55%股份,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科达制造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特福国际
指
金购买资产 51.55%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指 科达制造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资金
科达制造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且经批准在
本次发行完成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当日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含交割
过渡期 指
日当日)止的期间
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之一,为上市公司
宏宇集团 指
第一大股东梁桐灿的一致行动人
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权股
联塑科技 指
东之一
森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于中国香港,标的公司第二大股
森大集团 指
东
佛山福诚 指 佛山福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佛山福精 指 佛山福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佛山福团 指 佛山福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佛山福进 指 佛山福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佛山福奋 指 佛山福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佛山福衷 指 佛山福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泰安福锦 指 泰安福锦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6-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泰安福豪 指 泰安福豪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蓝科锂业 指 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预案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四舍五入造成的。
-7-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
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特别提请投资
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预案摘要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
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特福国际 51.55%股权,同
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组成。其中,募集
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
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览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特福国际 51.55%股权,
交易方案简介
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交易价格(不含
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相关
募集配套资金金
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协议,对最终交易
额)
价格和交易方案进行确认,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名称 广东特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建筑陶瓷、玻璃、洁具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
交 所属行业
司从事的业务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易
标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 适用
的 其他(如为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
?是 □否
拟购买资 行业或上下游
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是 □否
务具有协同效应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交易性质
构成《重组办法》第 ?是(预计) □否
-8-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十二条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有 □无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相关
本次交易有无业
补偿协议。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重组管
绩补偿承诺
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就业绩补偿承诺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另
行签署相关协议。
□有 □无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相关
本次交易有无减
补偿协议。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重组管
值补偿承诺
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就减值补偿承诺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另
行签署相关协议。
其它需特别说明
无其他特别说明事项。
的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
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各交易对方的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支付方式 向该交
交易标的名称 易对方
序号 交易对方 现金 股份 可转债
及权益比例 其他 支付的
对价 对价 对价
总对价
现金对价支付
比例和支付金 标 的 资
与交易对方另 未确定
行签署协议最
-9-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支付方式 向该交
交易标的名称 易对方
序号 交易对方 现金 股份 可转债
及权益比例 其他 支付的
对价 对价 对价
总对价
披露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前 6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所发行的对价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
为:
对价股份数量=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中
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部分的对价金额/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每股发行价格,并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应赠予
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并计入资本公积。
最终发行数量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批准、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准予注
册后确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
若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需作相应调整,则上述对价股份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
行价格调整 □是 ?否
方案
- 10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如
在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
不足 12 个月的,则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达到
或超过 12 个月的,则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本次交易签订明确的业绩补偿协议,则业绩补偿协议的签署方将通过签订
书面协议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将在满
足《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
确定,具体股份锁定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
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
见不符的,各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五)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募集配套资
金金额
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发行对象 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交易税费、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
中予以披露。
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
募集配套资
价,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
金用途
际需求,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
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
或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
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种类 每股面值 1.00元
(A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 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发行期首日 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
- 11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
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
格的100%,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
发行数量
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
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
□是 ?否
价格调整方案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锁定期安排
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要求不相符,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中,森大集团为上市公司董事沈延昌及其夫人杨艳娟控制的企
业;李跃进为上市公司董事;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森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前述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
董事会再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将继续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在后续召
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
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预计本次交易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
- 12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上
市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实际
控制人,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应财务数据的比例预计均不超过 100%,上市
公司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
的股份的比例预计不超过 100%,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根本变化。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近年来,上市公司深入贯彻全球化战略,持续推进海外建材业务的产能建设
与市场拓展,优化区域布局;同时完善陶瓷机械业务的全球化布局与本土化运营
体系,以产品迭代和服务创新推动可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建筑陶瓷机械及海外建材的生产和销售,
战略投资以蓝科锂业为主体的锂盐业务,另有锂电材料及装备、液压泵、智慧能
源等培育业务。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是上市公司海外建材业务板块
的主要经营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由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全资
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最终股权结构将根据最终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确定。本次交
易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结
构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尚无法准确计算。对于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上市公
- 13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司将在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进行测算,并在重
组报告书中披露。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将实
现显著增长。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
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上市公司将在审
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定
量分析,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批准包括: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报批程序如下:
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
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
- 14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
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
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及其一致行
动人宏宇集团,公司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联塑科技、卢勤、
边程及关琪对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本企业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的股份减持计划
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承
诺:“1、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本企业暂
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本企业根据自身实际
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2、若本人/本企业的减持承诺与证券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意见进行调整。3、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
- 15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本企业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
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人/本企业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造
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1、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
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暂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前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减
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2、若本人的
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3、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保
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
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人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中,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
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上市公司在开始筹划本次交易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时向上交所申
请停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本预案摘要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 16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二)严格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
序进行表决和披露。同时,上市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
实施将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将
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并由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
(三)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
便利,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中,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充分保障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
的投票情况。
(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
结合上市公司财务情况、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合理测算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
的影响,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拟聘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
计和评估;并拟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标
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
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定价公平、公允,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
审议。
- 17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七、待补充披露的信息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
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预案摘要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评估结果将
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摘要根据目前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就本次交易有关风
险因素作出了特别说明,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摘要所披露风险提示内容,
注意投资风险。
本预案摘要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
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18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预案摘要的其他内容
及与本预案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详见本预案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
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存
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
批准、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将不予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申请审核注册工
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除此
之外,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交易各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
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条件。此外,监管机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双方可能需根
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
方案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司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可能需重新调整的风险,
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
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 19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三)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估值尚未确定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尚未完成,本预
案摘要中涉及的标的公司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
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上市公司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数据以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
内容为准。本预案摘要引用的历史财务数据可能与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
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
对价等核心条款尚未最终确定,本预案摘要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
同时,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取得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同意,不排除交易双
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及各自诉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可能
性。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若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
易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特提请投资者关注。
(五)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
易价格的 100%。
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如果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将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使
用安排及短期偿债能力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在海外建材业务领域,特别是非洲地区建材业务领
域积累了较强的渠道资源和影响力。随着非洲城市化建设加速,未来可能有更多
竞争者加入市场,标的公司若无法及时优化市场竞争策略、推动产品创新并强化
- 20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产品竞争力,可能会在市场竞争中落后于竞争者,导致标的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或
利润率下降,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跨国管理风险
标的公司的业务及分支机构分散在非洲、美洲的多个国家和地区。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标的公司已在非洲 7 个国家投产 25 条生产线,产品销售区域覆盖全
球约六十余个国家与地区。同时,标的公司正积极筹划拓展经营领域,拟在其他
市场潜力较大的国家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工厂。
在全球经济形势面临较多不确定性因素,且各个国家的地缘政治情况、法律
法规、社会状况和市场消费习惯等存在较大差异的大背景下,随着标的公司主营
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加,标的公司在跨国业务整合及管控方面面临挑
战,若标的公司无法对全球各个子公司进行有效的跨国管理,可能导致标的公司
现有业务开展受阻,或导致标的公司新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甚至投资失败,进而对
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国际贸易和政治风险
近年来,随着非洲地区经济文化水平的不断发展,非洲各国政治格局和经济
政策整体而言趋于稳定,但其仍存在较大变化的可能且难以预测。标的公司主要
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在非洲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开展,未来,若标的公司经营地
政治格局发生严重动荡,或经营地外国人投资管理政策发生重大不利调整,或经
营地国际贸易、关税等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可能导致标的公司面临较大的国
际贸易和政治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均在海外开展,各海外子公司以当地货币或美元、欧元等
外币作为结算货币,汇率市场波动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汇兑损益。若
经营地出现经济政治局势变动、货币政策调整或市场环境突变等情况,可能引发
汇率短期大幅波动,若公司未能通过有效手段对汇率波动风险进行规避,标的公
司或将面临汇兑损失的潜在风险,从而对其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 21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当前,中非关系已迈入提升中非命运共同体成色的新阶段,双方正致力于将
深厚的传统友谊与高度的战略互信,转化为共促发展、共迎挑战的切实行动。在
这一历史性进程中,中国通过中非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双方共同制定《中
非合作 2035 年愿景》,与南非共和国政府共同发起《支持非洲现代化合作倡议》
等方式,将这一重大国际合作倡议,紧密对接非盟《2063 年议程》及其关于一
体化、和平繁荣的宏伟愿景,旨在从根本上支持非洲突破基础设施瓶颈、培育内
生增长能力,提升非洲自主的工业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通过提升非洲自主可持
续发展能力,确保发展成果惠及更广泛的非洲人民,共同绘制合作共赢的新篇章。
标的公司特福国际在非洲的发展实践,是中国企业深度参与非洲工业化进程
的一个务实缩影,以一种可持续的方式,将中国的发展经验、资本与技术,与非
洲本土的发展需求相结合,形成共赢成果,通过创造当地岗位、持续推进非洲本
土产能建设、提供税收贡献等,扎实诠释了中非合作共赢的新时期中非关系内涵。
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科达制造在非洲建材业务的开拓,也被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收录进《中国上市公司共建“一带一路”十年百篇最佳实践案例》。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并购重组支持性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
过并购重组方式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明确提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
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
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
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2024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
- 22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
合,支持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或上下游资产。2025 年 5 月,中国证监
会公布实施修订后的《重组管理办法》,在简化审核程序、创新交易工具、提升
监管包容度等方面作出优化。上述政策旨在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积极性,
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上述国家鼓励并购重组的相关政策的出台,为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手段提
升发展质量提供了政策支持。
在人口和经济持续增长、旅游业繁荣以及基础设施和酒店业投资激增等多重
驱动下,非洲大陆地区瓷砖生产量和消费量保持快速增长。根据 MECS-Acimac
研究中心于 2025 年底发布的陶瓷行业报告显示,过去十年间,瓷砖生产量以年
均 11%的速度增长,消费量则以 6.3%的速度上升。展望未来,非洲瓷砖行业仍
将持续增长,预计 2024 年至 2028 年间,瓷砖生产将平均每年增长 5.6%,从 2024
年的 11.8 亿平方米增至 2028 年的 15.5 亿平方米,同时,消费量将以每年 6%的
速度增长,到 2028 年达到 19.7 亿平方米,占全球瓷砖消费量的比例达到 11.1%。
标的公司致力于海外建筑陶瓷、玻璃、洁具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销售
区域覆盖全球约六十余个国家与地区,已在非洲 7 个国家投产 25 条生产线,国
内外员工共计 15,000 余人,目前已成为非洲地区领先的建材生产商。随着非洲
地区城市化的不断提速,标的公司业务规模发展势头强劲、前景广阔。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上市公司始终践行“全球化、服务化、数字化、年轻化”四化融合战略,通
过深化全球化布局与本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加强人才梯队
建设等举措,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为科达制造控股子公司,系上市公司海外建材板块业
务的经营主体,近年来,标的公司持续推进非洲本土建材项目的产能建设、区域
布局优化以及业务拓展,并积极开拓南美建材市场,海外建材业务保持稳健发展
- 23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态势。目前,标的公司海外建材业务已形成规模化运营,覆盖全球多个国家与地
区,具备了深度整合的基础。
上市公司通过此次收购特福国际 51.55%股权,实现对特福国际 100%控股,
有利于上市公司更有效地整合关键股东资源,并更好地在集团层面调配海外建材
业务板块发展所需的资源,强化各业务板块间的协作效率,以统一决策、优化资
源配置,进一步深化公司海外业务布局,加速公司海外建材板块业务发展。同时,
此举也有利于公司优化子公司治理结构,为未来进一步的战略扩张奠定更清晰、
高效的股权与管理基础。
本次交易围绕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主业发展方
向,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将进一步充实上市公司核心业务板块
实力,强化公司在海外建材市场的优势地位。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作为非洲地区领先
的建材生产、销售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经营实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提
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增强业务协同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净
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将实现显著增长,上市公司资本实力、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进一步加强,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实现高质量
发展,增厚股东长期回报。
森大集团是中国最早进入非洲、美洲等海外市场的国际贸易企业之一,经过
国综合性产业集团,聚焦快速消费品、家装建材、五金百货三大业务板块,销售
覆盖 60 余国家和地区。森大集团长期深耕非洲地区市场,具有多年开展国际贸
易的优势及经验,已在非洲地区建立了广泛的产品营销及供应链渠道。
森大集团作为公司海外业务板块长期合作伙伴,在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
- 24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为稳定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增强其与上市公司战略利益的深度绑定,促
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特福国际 51.55%股权,同
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组成。其中,募集
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
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股份支付及现金支付
比例等相关事项,将在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森大集团等 24 名交易对方购
买其合计持有的特福国际 51.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特福
国际 100%股权。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对象为森大集团、罗继超、王大江、泰安福锦、泰安福
豪、佛山福团、李跃进、佛山福诚、佛山福奋、张建峰、胡东明、周仁伟、佛山
福进、陈潮波、佛山福衷、丁震、岳杰、许超、李瑞钦、冯立纲、佛山福精、王
肖卿、胡炜、李伟,共 24 名交易对方。
- 25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方式,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
权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
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
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
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14.01 11.21
前 60 个交易日 13.30 10.64
前 120 个交易日 12.67 10.14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0.80 元/股,不
低于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
为: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按中国证监会
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
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现金股利):P1=P0-D;
- 26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
格。
最终发行价格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批准,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同意。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
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价
格尚未确定,因此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向
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
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应为整数并精确至个位,如按前述公式计算后
各交易对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不足 1 股部分对应的标的资产无偿
赠予给上市公司,进行向下取整处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
随之进行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以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如
在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个月的,则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本次交易签订明确的业绩补偿协议,则业绩补偿协议的签署方将通过签订
书面协议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 27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将在满
足《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确定,
具体股份锁定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
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
各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实现盈利及/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增加的,增值
部分归上市公司享有;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亏损的,则由交易对方以现金
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并于专项审计报告正式出具日后三十(30)日内以现金形
式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具体亏损补偿金额应按交易对方各自向上市公司出售的
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计算。
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按照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
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
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 28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
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
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
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 29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价格的 100%,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
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
随之进行调整。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要求不相符,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交易税
费、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
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
的实施。
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对价,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
际需求,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
适当调整。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
有或自筹资金。
- 30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
成后的新老股东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按照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比例
共同享有。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本次交易的性质详见本预案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四、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
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
方充分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
签署协议,对最终交易价格进行确认。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
标的资产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相关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重组管理
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就业绩补偿承诺等事项进行协商,另行签署相关协
议,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详见本预案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详见本预案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31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信息均
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
顾问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
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
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
科达制造关于所提供信 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
息真实、准确、完整的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诺 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
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出
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上市公司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的法人主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本公司最近三年内合法合规经营,不存在因违反工
商、税收、土地、环保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
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科达制造关于合法合规
其他情形。
和诚信情况的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
除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纪律
处分决定书》 (〔2025〕209 号)
,对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通报批评;广东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 (〔2025〕122 号)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外,本公司
- 32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之情形及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最近
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
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信息均为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
问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
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
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
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
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科达制造董事、高级管
上市公司董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
事、高级管 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
真实、准确、完整的承
理人员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诺
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涉嫌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
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
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 33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资者赔偿安排。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除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纪律
处分决定书》 (〔2025〕209 号),对公司以及时任董
事长边程,时任总经理杨学先、吴木海,时任财务
总监曾飞、李擎,时任董秘李跃进予以通报批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
决定》(上证公监函〔2025〕0208 号),对公司时任
董事会秘书彭琦、时任董事张仲华、时任副总经理
周鹏、时任监事彭衡湘予以监管警示;广东证监局
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122 号),对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边程、杨学先、曾飞、
李跃进、周鹏、彭衡湘、彭琦、张仲华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外,本人在最近三年内诚信情
科达制造董事、高级管
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理人员关于合法合规和
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诚信情况的承诺
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
所的公开谴责。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尚
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
件。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所列示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期间,本人暂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本次
科达制造董事、高级管
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
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
拟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
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
承诺
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 34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见进行调整。
人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
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
因本人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上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在自身职责和
科达制造董事、高级管
权限范围内,承诺促使相关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摊
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
施的承诺
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关于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其他规定和要求,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新的监管规定要求时,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上
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上
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就本次交易,本公司/本人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具
体情况如下:
严格控制本次交易的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缩
小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交易各方接触时,本公司/本人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
科达制造及董事、高管 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知晓
上市公司及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 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仅限于核心参与人员。
董事、高级
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承 本公司/本人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
管理人员
诺 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
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
息买卖本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
本公司/本人承诺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收购意向协议》及附条
件生效的交易协议中,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了保密
- 35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条款;同时,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保密协议》 ,
与本次交易拟聘请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
要求各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为避免因内幕信息泄露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披露了《关
于 筹 划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停 牌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进行了报备.
本公司/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
的保密措施,执行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
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
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二)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本人/本企业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
供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本企业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
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
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
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梁桐灿、宏宇集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
团、联塑科技、 本人/本企业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关
所提供信息真实、准
卢勤、边程、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确、完整的承诺
琪 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
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本企业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本企业涉嫌所披露或提供的
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
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 36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
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
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作出
如下承诺:
完毕期间,本人/本企业暂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计划。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本企业根
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本人/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持股 5%以上股东自本
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
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
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
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约束力,本人/本企业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
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人/本企业违反
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人/本企业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
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关于摊
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其他规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
定和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新的监管规定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要求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
诺
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
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 37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
业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一致行动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期间,本人/
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本人和本人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如有)不以任何方式占
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
公司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
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如有)提供
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 担保,不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本人/本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
金、资产的行为。
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
成的损失,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
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
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
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本企业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
情形,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梁桐灿、宏宇集 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团、联塑科技、 合法合规和诚信情况 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卢勤、关琪 的承诺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案件。
本人/本企业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除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纪
律处分决定书》(〔2025〕209 号),对公司以及
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
时任董事长边程等人进予以通报批评;广东证
边程 合法合规和诚信情况
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2025〕122
的承诺
号),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边程等人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外,本人最近三
- 38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诚信情况良好,
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形。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案件。
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确保上市公司在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使用上市公司的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
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
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
业承诺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依法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
联塑科技、卢勤、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程》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履行
边程、关琪 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关联
业竞争的承诺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确保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
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合
资经营、联营、合作或委托经营等)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
者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业未来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本人/本企业将尽力促使该等商业机会
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
- 39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一、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确保上市公司在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使用上市公司的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
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将尽可能地减少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
承诺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原
则,依法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
程》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建筑陶瓷机械、海外建材、
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
锂电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梁桐灿、宏宇集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特福国际主要业务为海外建材业务,包括建筑
团 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
陶瓷、玻璃及洁具等建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业竞争的承诺
梁桐灿控制的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业务
为陶瓷制造、地产开发、文创旅游、投资控股
等。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特福国际从事的海外
建材业务在非洲本土生产制造,以非洲市场为
主,宏宇集团从事的陶瓷制造业务在中国境内
生产制造,以境内市场为主,宏宇集团的陶瓷
制造业务与上市公司的海外建材业务不存在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
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宏宇集团下属企业广东宏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涉及从事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业务,销售规
模较小,与上市公司锂电材料业务不存在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为避免未来可
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潜在不利影响,2024 年 6
月 19 日,梁桐灿、宏宇集团已分别出具关于规
范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将在承
诺函出具之日起 5 年内进行妥善解决。
除上述情况外,梁桐灿及其控制的其他主要企
- 40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本人/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
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本人/本企业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本人/本企业及下属企业
补充提供相关信息时,本人/本企业及下属企业保
森大集团、罗继
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
超、王大江、泰
有效的要求。
安福锦、泰安福
本人/本企业承诺,对上述项下所提供信息以及本
豪、佛山福团、
次交易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
李跃进、佛山福
交 易 对 方 关 于 所 提 承担法律责任。如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所提
诚、佛山福奋、
供信息真实、准确、 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张建峰、胡东明、
完整的承诺 重大遗漏导致上市公司受有损失,由本人/本企业
周仁伟、佛山福
承担赔偿责任。
进、陈潮波、佛
如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山福衷、丁震、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
岳杰、许超、李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瑞钦、冯立纲、
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佛山福精、王肖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卿、胡炜、李伟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
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交易对方关于本次 本人/本企业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严格按
交易采取的保密措 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 41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施及保密制度的承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
诺 行了保密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严格控制本次交易的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
缩小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交易各方接触时,本企业/本人采取了必要且充分
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
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仅限于核心参与人员。
本企业/本人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
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
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
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
本企业/本人承诺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
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
在本企业/本人与上市公司签订的《收购意向协
议》及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中,本企业/本人与
上市公司约定了保密条款;同时,本企业/本人与
上市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要求各方严格遵守
保密义务。
本企业/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登记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交由上市公司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本企业/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
分的保密措施,执行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
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
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若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时,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达到或超过 12 个月的,则本人/本企业
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人/本企业在
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对用于认购上
交易对方关于股份
市公司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锁定的承诺
个月的,则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前述“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
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登记在本人/本企业名下之日起至锁定期届满
- 42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之日止,本人/本企业由于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
派、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定。
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本人/本企业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责任,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因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
排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股
份锁定的限制。
若本人/本企业上述关于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正式交易协议约定、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符
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对上述锁定期承诺作出相
应调整,以使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自愿依法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
森大集团、罗继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超、王大江、泰
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安福锦、泰安福
处分的情况等;
豪、佛山福团、
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
佛山福诚、佛山
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福奋、张建峰、
交易对方关于合法 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包
胡东明、周仁伟、
合规和诚信情况的 括但不限于收到或可预见将收到司法机关的立案
佛山福进、陈潮
承诺 侦查决定或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波、佛山福衷、
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丁震、岳杰、许
书等情形;
超、李瑞钦、冯
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立纲、佛山福精、
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
王肖卿、胡炜、
在其他不良记录;
李伟
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依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人/本企业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
- 43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违反上述说明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除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纪
律处分决定书》 (〔2025〕209 号),对上市公司以
及时任董秘李跃进等人予以通报批评;广东证监
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122 号),
对上市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李跃进等人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外,本人最近五年
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交易对方关于合法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李跃进 合规和诚信情况的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诺
立案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或可预见将收到司
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或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情形;
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
上述说明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罗继超、王大江、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真实、合法持
泰安福锦、泰安 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权和处
福豪、佛山福团、 置权。
李跃进、佛山福 本人/本企业持有的标的公司的出资额已全部实
诚、佛山福奋、 缴出资,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
张建峰、胡东明、 交 易 对 方 关 于 标 的 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
周仁伟、佛山福 资 产 权 属 状 况 的 承 行为。
进、陈潮波、佛 诺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标的
山福衷、丁震、 公司的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代
岳杰、许超、李 持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
瑞钦、冯立纲、 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
佛山福精、王肖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卿、胡炜、李伟 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 44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本人/本企业保证前述状态持续至本人/本企业持
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工商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或本
次交易终止之日(以较早的日期为准)。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真实、合法持有标
的公司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
本企业持有的标的公司的出资额已全部实缴出
资,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
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
为。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关于标的 的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代持的
森大集团 资产权属状况的承 情形,除本企业根据监管规则以向上市公司提供
诺 反担保措施之目的将所持有的特福国际股权质押
给上市公司外,本企业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
冻结或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
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企业保证前述状态持续至本企业持有的标的公
司股权工商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或本次交易终止
之日(以较早的日期为准)。
一、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确保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使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
产及其他资源。
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森大集团有限公司
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及其实际控制人关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承
森大集团、沈延 于保持上市公司独
诺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昌、杨艳娟 立性、减少关联交
依法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
易、避免同业竞争的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上
承诺
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确保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合资经营、
联营、合作或委托经营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
- 45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者可能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业务。
未来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
争,本人/本企业将尽力促使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
供给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一
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期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本
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如有)不以任何方
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
市公司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
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
森大集团有限公司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如有)提供担保,
及其实际控制人关 不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本人/本企
于避免资金占用的 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
承诺 行为。
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
成的损失,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
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 46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
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
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
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
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
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
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
标的公司关于所提供 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
信息真实、准确、完 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整的承诺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
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
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标的公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
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标的公司关于合法合 诉讼或者仲裁。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
规和诚信情况的承诺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不存
函 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案件。
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
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
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
标的公司董 标的公司董事、监事、 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 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
高级管理人 提供信息真实、准确、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
员 完整的承诺 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
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
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
- 47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
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除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纪律
处分决定书》 (〔2025〕209 号),对科达制造以及时任
董事长边程,时任财务总监李擎,时任董秘李跃进等
人予以通报批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出具的《关于对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
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5〕0208 号),
对科达制造时任董事会秘书彭琦等人予以监管警示;
广东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122
号),对科达制造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边程、李跃
进、彭琦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外,本
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标的公司董事、监事、 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合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法合规和诚信情况的 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
承诺函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
所的公开谴责。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尚未
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所列示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
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
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48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之签章页)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