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6-006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28 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同翔高新城市头东一路 273 号思泰
克科技园二层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志忠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258,400 股,其中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677,049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
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2,581,351 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91 人,代
表股份 55,943,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359%。其中:现场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39,558,033 股,占公司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38.5626 %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共 84 人 , 代 表 股 份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2 人,代
表股份 22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1%。其中:现场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2 人,代表股份 227,8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1%。
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873,4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2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7,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9.1835%;反对 57,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2853%;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何云霞律师、冯玫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
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