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6-01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浙
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办理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下属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
担保,其中为赣州东磁及东阳东磁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8,000 万元。上
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8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业务。
孙公司。
单位:万元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225.40 84,521.63
负债总额 45,851.39 48,178.72
净资产 36,374.01 36,342.91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1,343.33 100,929.94
利润总额 804.23 2,127.06
净利润 662.59 2,241.88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月 10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
修订或补充。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
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
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公司与债权人原先签
署的编号为横店 2025 年人保字 130 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未结清业务转
入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东阳东磁提供
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东阳东磁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70,924.15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38%。公司及下属公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