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7(A 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 股)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 3898(H 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 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创新实验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 7,817.00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金额为准),公司计划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电气”)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创新实验平台建设工程项目”结项,并将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7,817.00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
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755,505.74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44,321.20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9 月 1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760,27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38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755,505.74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11,184.54万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744,321.2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由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1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1)
第0046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及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投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轨道交通牵引网络技术及系统研发应
用项目
轨道交通智慧路局和智慧城轨关键技
术及系统研发应用项目
新型轨道工程机械研发及制造平台建
设项目
合计 790,176.00 776,660.00 744,321.20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创新实验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上述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
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投项目节余
募集金额为准),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结项名称 创新实验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A) 93,1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B) 91,724.28 万元
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C) 6,441.28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D=A-B+C) 7,817.00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7,817.00 万元
注 1: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
注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银行利息收入以
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注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结项后将
以自有资金支付 ,最终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
资金节余。
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
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因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
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
拟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
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
由自有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由于上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公司计划将节余募
集资金共计 7,817.0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
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
完成前,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
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
终止。
六、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
计委员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创新实验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投项目的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