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6-07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7 日 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7 日 9:15 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351,187,78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2.859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47,090,868 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 52.24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096,919 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 0.6167%。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50,840,737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2%;
反对 232,35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2%;
弃权 1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2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50,890,987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5%;
反对 179,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
弃权 11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3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50,824,287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5%;
反对 246,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2%;
弃权 1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33%。
本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积
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50,227,35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6,582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6.5577%。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8,154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7,386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6.3332%。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8,145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7,377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6.3330%。
表决结果:同意 350,227,344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6,576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6.5575%。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8,152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7,384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6.3332%。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8,161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7,393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6.333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积投
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7,483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6,71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6.3168%。
表决结果:同意 350,226,678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5,91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6.5413%。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7,475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6,707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6.3166%。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7,49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6,722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6.31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的徐春龙律师、刘云鹏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图《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