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交易商协会披露《关于 2022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2026 年第一
次持有人会议的答复公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
〈万〉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网站(简称“交易商协会”,www.nafmii.org.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度第四期
中期票据 2026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答复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同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该公告予以刊登,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债券代码:102282715 债券简称:22 万科 MTN00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2026 年第
一次持有人会议已形成决议并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公告,本公司
对相关决议情况答复公告如下。
一、 会议基本信息
会议要素
发行人名称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时间 2026年1月21日10:00
召开形式 非现场
存续期服务系统https://cxqfw.cfae.cn/
召开地点
及腾讯会议
本次会议涉及的22万科MTN004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本金兑付日 2025年12月15日
债项余额(万元) 200,000.00
二、 会议议案概要及决议情况
议案一:调整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特别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 0.00%;反对本议
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16 家,有效表决
权数额为 1576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 78.80%;其他表决权均
弃权。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
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约定,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
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 90/100 的持有人同意后方
可生效。因此,22 万科 MTN004 的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本议案未生
效。
议案二:延长本期中期票据的宽限期的议案(特别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 0.00%;反对本议
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16 家,有效表决
权数额为 1576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 78.80%;其他表决权均
弃权。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
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约定,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
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 90/100 的持有人同意后方
可生效。因此,22 万科 MTN004 的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本议案未生
效。
议案三: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调整的议案(特别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2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2000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 100.00%;
反对本议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0 家,有
效表决权数额为 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 0.00%;其他表决权均弃
权。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
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约定,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
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 90/100 的持有人同意后方
可生效。因此,22 万科 MTN004 的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本议案生效。
议案四:延长本期中期票据宽限期以及兑付部分本息的议案
(特别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1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1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 0.05%;反对
本议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15 家,有效
表决权数额为 1575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 78.75%;其他表决
权均弃权。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
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约定,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
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 90/100 的持有人同意后方
可生效。因此,22 万科 MTN004 的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本议案未生
效。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梁晓华
律师、郭琼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上述见证律师认
为,本次会议涉及的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及发行文件约定。
三、本公司对决议的答复情况
本公司已知悉上述持有人会议情况,并接受持有人会议的表
决结果。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
规定,切实履行债券存续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