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7 2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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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29      证券简称:福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且投资过程中将
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
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此外,合伙企业尚需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等,具体投资事宜尚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芜
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赛科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人形机器人业务方面尚未形成相关收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产业协同战略性布局,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
业绩增长,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2,000 万元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电科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科基金”)等 6 家投资方共同投资设立杭州西湖上电科
人形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电科西湖机器人基金”),该
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在上电科西湖机器人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
占比为 10.00%。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参与投资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机构名称:上海电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4PC52
  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 509 号 908 室
  法定代表人:陈德忠
  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上海电科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
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67431。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经查询,上海电科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CCCC81H
  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7 日
  注册资本:430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创商务中心 1 号楼西 305 室
  法定代表人:朱佳艳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34241532X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29776.36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法定代表人:张忠良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455642X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9 日
    注册资本:21113.8706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 12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建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EM5MBC8T
    成立日期:2025 年 6 月 19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科路 366 号、川和路 55 弄 12 号 2 层 201

    法定代表人:杨华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425010765H
    成立日期:1997 年 1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9898.0342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武宁路 505 号
    法定代表人:吴业华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认缴比例       首期出资
              合计                20000   货币      100.00%     10000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人形机器人及其相关科技项目,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投资;投
资地域以长三角地区为主。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 8 年,其中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 5 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
的 3 年为退出期。经营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2 年。
     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分期缴付,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并开设募集结算资金专
用账户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各自认缴出资总额的 50%作为首期出资;后续出资由
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投资进度、费用支付等需要,在提前书面通知
各有限合伙人的情况下,要求各有限合伙人在投资期内支付后续各期出资,各有限合伙人应
在书面通知发出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执行事务合
伙人指定的合伙企业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普通合伙人也应在上述期限内按其认缴
出资比例缴纳该期出资款。有限合伙人相应实缴出资不早于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合伙人全
部出资最晚于 2030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缴付。
  特别地,西湖产业基金应为各期最后出资人,于收到所有其他合伙人已缴纳该期应缴款
金额的凭证后,按缴款通知书缴纳该期出资;因其他合伙人逾期出资导致西湖产业基金未按
期出资的,不视为西湖产业基金出资违约。
  合伙企业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大会是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
合伙协议的规定行使职权。除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表决事
项以外,需要合伙人大会对合伙企业的其他事项作出决议的,须经代表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
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项目退出等投资事项进行专业的
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向合伙人大会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外部委员
湖科创投委派,观察员可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合伙企业应委托一家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全国性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托管行”)对
本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管。本合伙企业发生任何现金支付时,均应遵守与托管
行之间的《托管协议》约定的程序。
  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按年度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投资期内每年度的管理费为基金实缴
出资总额的 2%,退出期内管理费为基金已投资未退出项目原始投资成本的 1.5%,管理费每
年计提一次。如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延长,则在合伙企业后续存续期内,不再收取管理费。管
理费按年收取,合伙企业设立后 1 个月内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收取从合伙企业成立当日起至当
个自然年度届满日期间的相应管理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管理天数占当年的比例计算。
  执行事务合伙人原则上在合伙企业任一投资项目退出获得可分配收入后三十(30)日内
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制订分配方案,报合伙人大会审议批准后向合伙人进行分配。
  在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 5 年的投资期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投资项目退出后对应的该项
目投资成本是否可以用于再次投资。为避免疑义,如决定将该等投资项目退出后对应的投资
成本用于再次投资的,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中尚未实际缴付的部分不受影响;如未能达成决
定将该等投资项目退出后对应的投资成本用于再次投资的,应向合伙人进行分配。合伙企业
任一投资项目退出的可分配收入、根据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进行被动投资获得的收入以及合
伙企业获得的其他收入(如有)(保留履行合伙企业届时及预期义务和责任的必要资金后)
应当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如下比例和顺序进行分配:
  首先,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按其各自的实缴出资额比例),直至该等分配额达到全体合
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
  其次,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分配(按其各自的实缴出资额比例),直至该等分配额达到全
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优先收益。全体有限合伙人的优先收益是指就全体有限合伙人实
缴出资额扣除其根据本条第 1 款第 1 项分配的金额后的每日余额,按 6%/年收益率(按单利
计算,下同)计算得出的相当于利息的金额(按一年 365 天计);
  然后,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该等分配额达到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上的优先收益。
普通合伙人的优先收益是指就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扣除其根据本条第 1 款第 1 项分配的
金额后的每日余额,按 6%/年收益率(按单利计算,下同)计算所得的相当于利息的金额
(按一年 365 天计);
  最后,以上分配后的余额即超额收益,20%分配给管理人(以下简称“业绩分成”),
剩余 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按其各自的实缴出资额比例)。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合伙企业以减资方式按前述约定进行分配,但不得损害有限合
伙人利益或增加有限合伙人税收风险。所有合伙人应配合签署有关减少认缴出资额的工商变
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并协助合伙企业在执行事务合伙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办理减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企业之任一投资项目的亏损及其他亏损的分担,按照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共同
分担。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上电科西湖机器人基金,是双方基于平等自
愿、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围绕人形机器人及其相关科技项目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
系,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管理能力及资本运作经验,共同发掘投资机遇,推动产
业升级与资本增值,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
  公司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当
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且投资过程中将
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
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此外,合伙企业尚需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等,具体投资事宜尚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本投资基金中任职。
的没有一票否决权,对其不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者控制关系。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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