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7 20: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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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
区象山大道 172 号正大安工业城 6 栋 6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
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
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
所有行为。
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6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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