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君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
致远新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林琼珊女士,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统龙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潘昕女士,公司副总经理
冯明珍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胡宗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成投资”)、安义致远新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曾用名:共青城捷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致远新程”)
和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林琼珊女士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年 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1,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49%,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50%),其中君成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3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87%,占剔除
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88%);致远新程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3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60%,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61%);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林琼珊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份后公司的总股本比例 0.05%)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统龙先生计划自本次
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不超过 0.0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1%)。
份后公司的总股本比例 0.46%)的财务总监潘昕女士计划自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11%,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12%)。
份后公司的总股本比例 0.06%)的副总经理冯明珍女士计划自本次减持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份后公司的总股本比例 0.02%)的副总经理胡宗维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君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致远新程和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林琼珊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统龙先生,
公司财务总监潘昕女士,公司副总经理冯明珍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胡宗维先生分
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剔除回
序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 购股份后
股东名称 职务/身份
号 (股) 股本比例 的公司总
股本比例
一、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广州君成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合计持股 5%以上
安义致远新程股权投 股东,且林琼珊担
伙) 副总经理
合计 4,639,175 6.38% 6.43%
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
注:1、君成投资为林琼珊女士控制的企业,致远新程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林琼珊女士,
故君成投资、致远新程和林琼珊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和比例:
占剔除回
序 占公司总股 购股份后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号 本比例 的公司总
股本比例
君成投资及其一致
广州君成投资 行动人致远新程系 集中竞价、
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大宗交易
本次减持主要是基 首次公开发
于员工自身的资金 行股票前已
安义致远新程 需求,同时为发挥持 持有的公司
股权投资合伙 股平台对员工的激 股份 集中竞价、
企业(有限合 励作用,激励员工更 大宗交易
伙) 好地为公司创造价
值。
占剔除回
序 占公司总股 购股份后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号 本比例 的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权激励授 集中竞价、
予的股份 大宗交易
合计 1,080,000 1.49% 1.50%
股权激励授
予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持有的公司
股份及股权
激励授予的
股份
股权激励授
予的股份
股权激励授
予的股份
注:1、若公司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理林琼珊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二)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期间除外。
(三)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减持股东相关承诺
(一)君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致远新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
量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前,本公司/本企业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
股份锁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减持股份相关的规定。
(二)公司财务总监潘昕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
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
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开发行的股票价格(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总额不
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股份锁定、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减持股份相关的规定。
(三)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林琼珊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
统龙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冯明珍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胡宗维先生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股份锁定、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减持股份相关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
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等也存在不确
定性。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君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致远新程和林琼珊女士、李统龙先生、潘昕女士、
冯明珍女士、胡宗维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