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6-L1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与刘丹女士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京基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刘丹女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刘丹女士共计持有公司 224,771,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 29.97%,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
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L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京基集团通知,京基集团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6〕第 2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确认书有效
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
记。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积极督促交易各方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权益变动能
否最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