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核意
见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在北京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北
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终止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
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暨关联交易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状况,同意终止本次
交易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终止的
各项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交易终止相关事宜办理完
毕之日止。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将本次
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朱慧婷 何壮坤 沈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