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7 19:11: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6-00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符合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
  (三)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 10 点 00 分以现场和通讯会议
的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五)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钧昱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的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
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
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同意聘任孙雷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设职能部门及部分职能部门更名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设并购投资事业部;并将合规与法务部更名为证券合规与法务部,
产业发展与投资部更名为产业发展与战略管理部。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深入规范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以及《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改,规范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保证公司平稳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同意聘任李开隆为公司副总
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委员会认为李开隆具备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新潮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