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325 号),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595,0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1,217,550.00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224,342.9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江苏先锋精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483 号)审验确认。
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3),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元/人民币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587,000,000.00 512,224,342.92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告编号:2025-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体之一、新增江苏省靖江市作为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本次新增前实施主体/地点 本次新增后实施主体/地点
无锡先研精密制造 无锡先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无锡先研(江苏省无锡市)、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简称“无锡先研”
)(江苏省无锡市) 先锋精科(江苏省靖江市)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将
“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扩容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靖江市新港大道
变更为靖江市新港大道 195 号 1 幢以及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 6 号、靖江经
济开发区新太路 1 号、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 9 号;将“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
与装配基地项目”和“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位于无锡市新
吴区环普路 9 号环普国际产业园 4 号库、5 号库的租赁厂房作为实施地点,同时,
实施方式由使用自建厂房变更为使用自建厂房及租赁厂房。本次变更完成后,公
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如下:
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方式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核查意见
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靖江市新港大道 195 号 1 幢(自 靖江市新港大道 195 号 1 幢(自有房
有房产)以及靖江市靖城镇柏一 产)以及分别位于靖江经济技术开发
实施地点
村、旺桥村(靖江经济开发区新 区新兴路 6 号、新太路 1 号、新兴路 9
兴路 21 号-1)
(租赁房产) 号的租赁房产
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方式 使用自建厂房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一路北侧
实施地点 东侧、南丰一路北侧的拟 的拟自建厂房、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 9 号
自建厂房 环普国际产业园 4 号库、5 号库的租赁厂房
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方式 使用自建厂房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一路北侧
东侧、南丰一路北侧的拟 的拟自建厂房、位于靖江市新港大道 195 号自
实施地点
自建厂房、位于靖江市新 有厂房、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 9 号环普国
港大道 195 号自有厂房 际产业园 4 号库、5 号库的租赁厂房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为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更好满足公司前瞻性技术研发需求,公司拟增加
租赁厂房(即靖江先捷航空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 6 号
的厂房)的部分区域作为“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调整完成后,“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实
施地点情况如下:
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方式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一
南丰一路北侧的拟自建厂房、位 路北侧的拟自建厂房、位于靖江市新港
于靖江市新港大道 195 号自有厂 大道 195 号自有厂房、位于无锡市新吴
实施地点
房、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 9 号 区环普路 9 号环普国际产业园 4 号库、
环普国际产业园 4 号库、5 号库的 5 号库的租赁厂房、位于靖江经济技术
租赁厂房 开发区新兴路 6 号的租赁厂房
同时,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 2023 年 3 月,期间随着客
户需求升级、技术研发的深入,公司原定计划购买的研发试验、工艺设备无法满
核查意见
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因此,在不改变项目投向和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公司拟调
整“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减“建筑工程费
用”金额 725 万元、调减“建筑工程其他费用”金额 87.50 万元,调增“研发设备投
入”金额 812.50 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差额
一 项目建设投资 5,210.63 5,210.63 -
二 研发投入 2,254.63 2,254.63 -
总投资金额 7,465.26 7,465.26 -
经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仍为 7,465.26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6,514.29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自筹资金补足。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基于推进募投
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产业化进度、保障
募投项目有效管理和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新增募投项目风险及不确定性的情况,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要求。
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市场情况,
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和资金使用安排。同时,公司将继续
核查意见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要求,定期对募投项目进行监督
与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本次事项不涉及募
投项目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先锋精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
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涉及
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人对先锋精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
构的事项无异议。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天宇 金 鸣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