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7 1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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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7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9:15—
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38,594,425股,占公司有表决
                                                      — 1 —
权股份总数的39.22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6,713,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7.30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股份1,881,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11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1,881,44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1,881,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9119%。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1%;反
对65,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6%;弃权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了议案2项下各项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2 —
  提案2.01《发行A股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7,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8%;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2,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4,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 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 4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4%;反
                                                — 5 —
对64,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3%;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6 —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 7 —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6%;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1,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6.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6%;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1,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7.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8 —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6%;反
对6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1,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8.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9,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2%;反
对6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5%;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提案9.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3%;反
对6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5%;弃权2,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9 —
  同意1,815,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会决议;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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