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维: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7 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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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 奥维        公告编号:2026-01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收盘总市值已连续十八个交易日均低于 5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于 1 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
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或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
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已连续十八个交易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已连续九个交易日收盘价
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总市值低于 5 亿元及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
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
值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05)。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
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
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
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
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
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
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
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29,129.10 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28,822.5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1.4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为-5,836.77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9.3.1 条(一)及(三)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
-187,637,220.10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167,982,935.33 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
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
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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