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以下
被担保人名称
简称“松岩新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 6,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7,279.48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 □否 □不适用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 □不适用
? 累计担保情况(已发生)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
□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6,0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为松岩新能源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陈学敏先生未收取任何保费,公司及子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
(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新星”)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
公司等机构申请 3.50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子公司赣州市松辉氟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松辉”)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 3.50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松岩新能源预计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 用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
被担 保人类 型及 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钟胜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9573600927R
成立时间 2011 年 4 月 21 日
注册地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松岩工业园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经营范围 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结构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536.88 108,400.5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5,659.59 31,032.19
资产净额 75,877.28 77,368.37
营业收入 27,282.47 30,645.82
净利润 -1,436.00 -14,840.66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
项。乙方在此同意,甲方与承租人无需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可以对租赁合
同的任何条款,如承租人义务履行时间、地点、方式或其他条件进行变更或解除,
乙方仍然对变更后的该租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经乙方同意而加重乙方债
务的,乙方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由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变动而引
起的租金变动除外。
(2)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松岩新能源的稳健经营和
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松岩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
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权。松岩新能源目前生产经营稳定,且不存在逾期
债务等较大的偿债风险,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
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洛阳新星、松岩新能源、赣州松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质上控制其生产经
营,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4,597.64 万元(不
含本次),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0.4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 101,778.45 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8.8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