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信息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间为:2026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会议室。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5 名,代表股份数 99,661,116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40.93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股份数 65,114,98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26.7476%;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2 名,代表股份数 34,546,127 股,占公司股
本总数的比例为 14.1907%。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
及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2 人,代表股份数 26,645,627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10.9454%。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
德律师事务所指派邹佩垚律师、谢行军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288,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6,273,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16%;反对 3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4%;弃权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
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