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英
诺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云”)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被
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英
诺云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总额人民币 6,5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按出资比例提供
担保,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
本次审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度利用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
英诺云拟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
融”)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6,5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48
个月。公司拟为英诺云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按出资比例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并拟与浙银金融签署《保证合同》,英诺云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
本次拟提供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担保额度占上市
担保 被担保 担保方持 本次新增 是否关 是否提供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公司最近一期经
方 方 股比例 担保额度 联担保 反担保
负债率 余额 审计净资产比例
公司 英诺云 51% 90.96% - 6,500.00 6.61% 是 否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与浙银金融签订合同后生效,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授
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
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英诺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安港 A-1 幢 540 室
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金额(万元)
合计 1,000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5,527.87
负债总额 5,028.06
净资产 499.80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0.20
净利润 -0.20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025 年 1-12 月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三、融资租赁合同及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浙江英诺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租赁物:硬件仿真加速器 1 台
(2)租赁本金:6,500.00 万元
(3)租赁期限:48 个月
(4)风险金:4%
(5)租金支付间隔:每 3 个月支付一次,除最后一期租金外,各分期租金
支付日期为还款当月 15 日,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与起租日日期一致。
(6)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转归甲方所有,租赁物
一直由乙方占有、使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有权以人民币壹仟
元整购买租赁物的所有权。
(二)保证合同
甲方(债权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保证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本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主合同项下承
租人的全部债务的 51%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
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
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总和的 51%。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
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3)保证期限:保证期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若全部或部分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
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交易的目的
英诺云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标的物为新购置的硬件仿真加速器设备,为英诺
云主营业务开展所必备的设备,该设备目前已经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英诺云办
理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英诺云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不会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
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3,000 万元
(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担保 3,000 万元),提供
担保总余额为 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
融资工具,有利于促进子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
担保,英诺云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范围内,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英诺云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
相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