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
对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6】8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
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刻反思,严格落实整
改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 2025 年 5 月 22 日到期后未
赎回,未经董事会审议继续购买定期存款,资金最高时达 4,950.00 万元(不包
括对应利息)
(一)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决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2025 年 5
月 23 日-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审批程序或赎回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的定期存款。超出权限的时间和金额情况如下:2025 年 5 月 23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期间存在超授权时间使用 4,95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
品类别为定期存款)的情形,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期间存在超
授权时间使用 3,3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类别为定期存款)的
情形。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超授权使
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进行了追认。所有超授权使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赎回,未对公
司造成资金损失。
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后续严格执行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制度。要求财务部每个月将现金管理台账及时报送至证券部审查,
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新增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到期预警机制,证券部
门每月审查现金管理使用及到期情况,并与审议情况进行核对,确保及时履行审
批程序或赎回资金。同时持续加强相关经办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经办人员对于
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的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部门:证券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整改进展:已落实整改完成,并将持续规范执行。
二、2024 年 3 月 29 日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未经董事会审议。
(一)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
为“自有品牌运营及推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未在董事会单独审议新增募集资金账户及签订监管协议的情况下,项目
实施主体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追认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对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行为进行了追认,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证券部建立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台账,要求财务部进行募集资金账户增减变动前必
须向证券部进行申请,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整改责任部门:证券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整改进展:已落实整改完成,并将持续规范执行。
特此报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