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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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指除以下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
其中:交易系统:2026年1月26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26年1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刘博董事主持本次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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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905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31,259,8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457,013,288 股的
户持股数量为 7,049,4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公司本次股东会享有表
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2,457,013,288 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 810,781,1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457,013,288 股的 32.9986%。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1,9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 2026 年 1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
股数量为准。
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25,361,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6%;
反对5,4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60%;弃权441,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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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732,317,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79%;
反对36,58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54%;弃权43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5,667,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686%;反对36,58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0.3309%;弃权4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005%。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332,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98%;
反对36,585,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54%;弃权421,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5,682,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894%;反对36,585,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0.3313%;弃权4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793%。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325,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89%;
反对36,582,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50%;弃权431,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5,675,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789%;反对36,582,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0.3270%;弃权4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9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委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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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委派宋夏灜洁律师、牛琳博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的有关规定;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
载在202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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