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6-004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马春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马春茹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4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马春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自 2026 年 1 月 5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马春茹先生
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 259,9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42%。上述股份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交易 67.75 259,929 0.2242
至 1 月 22 日
马春茹
合计 259,929 0.2242
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79,714 0.9313 819,785 0.7071
其中:
马春茹 269,929 0.2328 10,000 0.008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09,785 0.6985 809,785 0.6985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前期已披露承诺
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