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发出。
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 13:20 时在瓦轴集团办公大楼 506 会议室
召开。
经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刘玉平先生主持,应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 4 人。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二、会议审议情况
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瓦轴集团”),瓦轴集团现持有瓦轴 B 未流通内资股 24,400 万股,
持股比例为 60.61%,拟以终止瓦轴 B 上市地位为目的向全体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东发起全面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数量为 158,600,000 股,占瓦
轴 B 总股本的比例为 39.39%,要约价格为 2.86 港元/股。
鉴于上述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要约收购程序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天证券就本
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董
事会所提出的建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建议是审慎、客观的。
我们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即:
“公司股东应充分关注《要
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要约收购的条件,综合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险
偏好、投资成本等因素,同时考虑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
的波动情况最终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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