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7 0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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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为原告。
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因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分别起诉江苏日御光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诉讼已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
号分别为(2026)苏知民初 1 号、(2026)苏知民初 2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
   二、 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
   原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日御光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 ZL201180032359.1
号及 ZL201180032701.8号发明专利的光伏导电银浆系列产品,并销毁专用于制
造该类浆料产品的设备和相关模具;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三倍惩罚性
赔偿、公证费、调查费、检测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共计人民币200000000元(大
写:贰亿圆);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公司子公司太阳帕斯特有限责任公司系“包含铅-碲-锂-钛-氧化物的厚膜浆
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的用途”(专利号为 201180032359.1)和“包含铅-
碲-锂-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半导体装置制造中的用途”(专利号为
合法有效。原告通过许可的方式从专利权人处获得了涉案专利的使用权及诉权。
  原告发现,被告未经专利权人和原告的许可,实施了涉案专利,且产品数量
大侵权持续时间长、销售地域广,使原告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行为严重侵
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案件二
  原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 ZL201180032359.1
号及 ZL201180032701.8号发明专利的光伏银浆系列产品,并销毁专用于制造该
类浆料产品的设备和相关模具;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三倍惩罚性
赔偿、公证费、调查费、检测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共计人民币200,000,000元(大
写:贰亿圆);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公司子公司太阳帕斯特有限责任公司系“包含铅-碲-锂-钛-氧化物的厚膜浆
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的用途”(专利号为 ZL201180032359.1)和“包含铅
-碲-锂-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半导体装置制造中的用途”(专利号为
ZL201180032701.8)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涉案专利至今合法有效。原告通过许
可的方式从专利权人处获得了涉案专利的使用权及诉权。
  原告发现,被告未经专利权人和原告的许可,实施了涉案专利,且产品数量
大侵权持续时间长、销售地域广,使原告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行为严重侵
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
性,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诉讼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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