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如下审
查意见:
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学习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
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
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孙广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任期均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外,提名委员会同意确认孙广宇董事角色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该董事角色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