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6 2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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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通过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金桦、
江涛、江荣海及陈玉琴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永新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增选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修订后《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
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议案 1.01-1.03 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选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前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增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王磊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并决定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该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个人简历
   王磊先生:出生于 1983 年,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华旗资讯科技有限公
司(爱国者)管理培训生、董事长外事助理,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专
员,斑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外事业部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董事长。现
任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入职中公教育后,
主要负责并统筹推进公司债务化解相关工作,重点参与化债方案的研究制定、协调
落实及与相关方的沟通对接,为中公教育财务结构优化和经营风险缓释提供支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王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20
年 1 月 19 日,王磊先生时任新大洲董事、董事长,因新大洲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王磊先生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2020
年 10 月 27 日,王磊先生因新大洲信息披露不准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
南监管局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2021 年 4 月 19 日,王磊先生因“未能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除上述情况,王磊先
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
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王磊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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