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ST 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6-002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通泰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
波通泰信”)持有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科瑞”或“公
司”)2,4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1%;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通元优博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通元优博”)持有公司股份 2,46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46%。股东宁波通泰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通元优博合计持有思
科瑞 4,8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宁波通泰信及宁波通元优博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
的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本的 1.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1 月 30 日-2026 年 4 月 29 日),且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
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宁波通泰信、宁波通元优博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 5%以下的非第一大股东
持股数量 4,870,000 股
持股比例 4.8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87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宁波通泰信、宁波通 4,870,000 4.87% 宁波通泰信、宁波通元
元优博 优博的基金管理人均为
宁波通元致瓴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870,000 4.87%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宁 波 通 泰 410,000 0.41% 2024/12/24~ 32.70-34.24 2024/12/02
信、宁波通 2025/3/23
元优博
宁波通泰信 2,200,000 2.20% 2025/8/19 ~ 29.50-29.50 2025/8/13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宁波通泰信、宁波通元优博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0,000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2 月 25 日~2026 年 5 月 2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注:上述减持期间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1 月 30 日-2026 年 4 月 29 日)。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间接持有的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
前股份”),也不由思科瑞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思科瑞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
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1)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企业
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
行减持。
(2)上述承诺均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
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将遵守届时适
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
(3)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及减持另有
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
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思科瑞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
规操作收益上交思科瑞,则思科瑞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思
科瑞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