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05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云龙”)持有洛阳建
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40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云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现因部分股东退出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减持股份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深云龙出具的《关于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
转让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6,400,800股
持股比例 6.4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6,400,8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上海深云龙 1,999,200 1.9980% 2024/5/9~ 26.65-26.65 2024/5/1
企业发展有 2024/5/30
限公司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00,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2 月 25 日~2026 年 5 月 22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部分股东退出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深云龙在公司 IPO 时作出承诺如下:
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
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
在减持前公司发生除权、除息情况,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在减持前公司发生除权、除息情况,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在延长
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
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公司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公司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得减持股份:
①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②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
其他情形。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过 6 个月。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
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若本公司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
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深云龙根据部分股东退出需求进行的减持安排,在减持期间
内,深云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深云龙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相
应承诺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