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独立
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其他各方生产经
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权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的
内容合理,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吴春芳、王幽深、叶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