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或“公司”)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耀皮玻璃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布局,为有效规避外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
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 2026 年预计的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欧元。
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 800 万美元、1200 万欧元(等值于人民币 1.54 亿元),额度在授权
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将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机
构外汇授信额度,或需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公司
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
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
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财务部门负责
组织实施。
(四)交易方式
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易外汇衍生品,主要涉及币种为美元、欧元;品种包括但不
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外汇掉期等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波动
风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及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将占用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的金融机构外汇授信额度,或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与金融机构签
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五)交易期限
自上次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结束后起 12 个月(含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第十
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
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
风险。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应对措施
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进行风险对
冲操作,交易额度不超过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需要对冲风险的资产总额,达到
风险规避和防范的目的。
并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
汇交易,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
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小。
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公司在产品类型上计划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
风险可控的产品类型,并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公司将加强
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
象。
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风险管理等执行业务流程,控
制交易风险。
同时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并加强相关研究和分析,以降低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的
风险,且围绕公司具体经营业务开展,不涉及投机活动。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减少汇
兑损失,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平稳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是 √否
适用条件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是 √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
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实际
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
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游 慧 蔡 锐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