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0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3,000 万元
担保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2,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达”)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宁波银行向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
自公司”)提供的最高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具体详见下文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资管理要求,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借款,以该非全资子
公司其他股东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的形式提供反担保。蒙自公司系宁波科环
新型建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环公司持股 48%的
其他股东已与宁波富达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科环公司全部股权质
押给公司,以此形式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22 亿元,其中:宁波富达预计对蒙自公司担保额度 3.5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本公司 2025-004、007、021 号公告。
宁波富达本次为蒙自公司提供 3,000 万元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宁波富达为
蒙自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9,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宁波富达为蒙自公司的担
保金额为 22,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13,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及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公司持有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 100%股权。
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持有宁波科环新型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 52%股权。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蒙自公司 100%股
权。
公司间接持有蒙自公司 52%股权。
法定代表人 俞枢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22734290940G
成立时间 2001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地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萃街道陈家寨
注册资本 1.00 亿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水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
经营范围 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
气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
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854.85 42,033.4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2,102.88 22,468.45
资产净额 19,751.97 19,564.97
营业收入 22,800.59 27,741.60
净利润 90.42 -273.4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司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提
前到期或展期)之日起两年,即自蒙自公司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蒙自公司提供,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子公司
实际经营之需求,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对蒙自公司的
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综
合考虑蒙自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的风险可
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
展战略。综合考虑其当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的风
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净资产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例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2,000.00 7.6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10,000.00 3.4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 42,000.00 14.55%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小计 74,000.00 25.64%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
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 4,958.00 1.72%
公司
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小计 4,958.00 1.72%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 74,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
生。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