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6 17: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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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
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下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下同)、
同)、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下同)、 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下同)、董事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
总监,下同)、首席技术官。           下同)、首席技术官、总工程师、运营总监。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 1-9 名,财务总监 1     公司设副总裁 1-9 名,财务总监 1 名、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首席技术官 1 名, 董事会秘书 1 名、首席技术官 1 名、总工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程师 1 名、运营总监 1 名,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 或解聘。
会秘书和首席技术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
员。                      会秘书、首席技术官、总工程师和运营总
                        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
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相关具体事项。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
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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