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5 18: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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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7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风险与不确定性: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永杰新材”)与Arconic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奥科宁克”)于2026年1月23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
及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内容及责任。相关具体的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
况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永杰新材与奥科宁克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签
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Arconic Corporation(中文名:奥科宁克公司)成立于 2016 年,总部位于美国
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市,是全球领先的铝板、铝型材及创新建筑产品供应商,致力
于推动汽车、航空航天、商用运输、工业、包装及建筑与建造市场的进步。奥科宁
克源自拥有百年历史的 Alcoa Corporation(中文名:美国铝业公司),系美国铝业分
拆后的美国上市公司,目前已退市。奥科宁克在美国、加拿大、中国、德国、法国、
英国、匈牙利都设有工厂,拥有全球一流铝加工核心工艺和质量管控体系,尤其在
航空航天领域技术突出——其研发的高强度铝合金材料广泛应用于商用飞机结构件、
航天器组件,服务于波音、空客等世界知名企业。
  奥科宁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审议。公司将在具体事宜明确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与目标
  双方旨在建立共创价值、引领未来的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整合各自优
势资源,双方拟在供应链、技术研发、资本协同、市场开拓与人才培养等领域探索
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市场挑战,寻求把握未来产业机遇,持续强化核
心竞争力与全球行业影响力。
  双方将本着诚信原则,协商并订立正式协议,以规范具体合作领域的详细内容,
并据此实施具体合作项目。
  (二)合作范围与内容
  在就合作安排的条款与条件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的前提下,双方拟在以下领域,
探索并推进潜在合作:
  (1) 双方计划共同构建坚韧、高效且客户导向的全球供应链与产能协同体系。通
过资源获取、产能布局与物流优化等方面的协作,旨在不仅提升双方的运营韧性,
更旨在为共同客户提供更具可靠性、成本优势及快速响应能力的联合解决方案。
  (2) 为此,在同等商业条件下,双方可在商业合理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将对方纳
入自身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当一方在特定区域或产品上面临产能瓶颈或紧急需求时,
另一方在商业合理的范围内给予对方优先支持,以保障对共同客户订单的履行能力
与服务水平。
  (1) 双方计划共同围绕未来市场需求,在可行的情况下共同投入资源,探索开展
前瞻性技术的联合研究与开发,重点关注领域可涵盖新材料、新工艺及其在新兴领
域的应用,以期共同推动新能源、高端装备、AI 及机器人等战略新兴领域所需的高
性能铝合金材料(如高强高韧、耐损伤、轻量化等)的研发与技术进步。
  (2) 在遵守保密义务且在商业合理的基础上,双方计划促进并加强技术交流与知
识共享,并努力共同参与和推动相关领域的全球技术标准制定与生态建设。
  (1) 为巩固全球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拓展业务生态,若任一方考虑出售其控制的、
与双方当前合作业务紧密相关的子公司或业务板块的股权,可将此商业机会告知另
一方,并将另一方作为该交易的潜在合作伙伴予以适当优先考虑。
  (2) 在启动正式对外程序前,双方可在适当时,考虑与合作方进行诚信谈判。
  (1) 双方同意在全球范围内,就市场信息共享、品牌推广与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
协同与合作,共同探索并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品牌全球知名度,具体合作方式与安
排待进一步沟通。
  (2) 双方将根据需要,联合组织或参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行业展会、技术论坛等
市场活动。
  双方可考虑建立一致同意的常态化人才交流机制,通过互派访问、联合培训等
形式,促进双方在管理、技术等领域的知识融合与人才共同成长,并以不对任何一
方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方式开展前述活动,具体的交流范围、规模及
实施安排待双方进一步沟通。
  (三)其他约定
  本协议除保密、终止、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条款外,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为
双方探讨合作的框架性文件。
  五、对公司的影响
发与应用,推动产品进入新能源、高端装备、人工智能及机器人等战略新兴产业具
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司经营业绩所产生的具体影响将视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以及实施情况而确定。
产生依赖的可能性。
  六、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内容及责任。相关具体的合作
项目,由双方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
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沟通,存在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而无法实施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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