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千红制药 股票代码:002550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ou Qianhong Biopharma Co., Ltd.
(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
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其出具的信用评级报
告,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评级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
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
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
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
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
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增加偿付风
险。
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情况
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管已就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认购相关承诺,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之“(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
诺事项”。
四、特别风险提示
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
以下风险:
(一)全球肝素市场波动的风险
由于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波动、终端临床需求与政策法规影响,叠加肝素上
游粗品原料波动等因素,肝素原料药业务受行业周期性影响较大。2020 年由于
突发全球性卫生公共事件的辅助治疗需求加大肝素使用,拉动了肝素钠终端需
求,根据我国海关总署数据,2021 年 6 月我国肝素出口月均价格高达 15,849 美
元/kg。突发全球性卫生公共事件后全球用药需求逐渐回落,恢复常态,加之运
营成本上升,海外肝素原料药客户更趋审慎及调整库存策略,肝素下游制剂企业
去库存,对上游原料药产品的需求出现较大程度的下滑,市场竞争加剧,肝素原
料药价格出现回调,截至 2023 年 10 月,肝素价格已快速回落至 4,805 美元/kg。
药价格处于相对企稳阶段,9 月出口价格为 4,576 美元/kg。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构成直接影响:肝素售价上升期通常推动收入增长,毛利率提升;而在
价格下行阶段,公司面临销售收入减少、毛利率下降的压力,盈利稳定性将会受
到挑战。若未来肝素市场价格继续处于低位或持续波动,公司将可能面临收入增
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同时,随着科学与技术的进步,如果出现其他抗凝血药
物效果更优于肝素类药物,或者人工合成类似产品取得成功且大量取代肝素产
品,将给整个肝素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医药行业政策改革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医药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家对医药行业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药品审批、质量监管、药品招标、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控费、两票制、药品集中
采购等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为整个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公司面
临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如果公司主要制剂产品在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不能
中标,从而导致公司制剂产品在公立医疗机构终端的销售受到限制,公司制剂产
品的国内市场份额将存在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8.59%、43.26%、54.85%和 57.71%,
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有所波动。
如果未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公司产品价格因集采而大幅下降等情况,则
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无法顺利实施或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1,000.00 万元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新药 QHRD106
注射液 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急性髓系白血病新药 QHRD107 胶囊的
IIb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以及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长缓
慢新药 QHRD211 注射液的 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创新药物的研制具
有研发投入大、技术难度高、试验周期长等特点,且容易受到不可预测因素的影
响,包括:关键技术难点未能解决的风险,即由于某个或某些技术指标、标准达
不到预期或者达到预期标准的成本过高,或产品不能成功进行产业化放大,而造
成产品研发进度滞后,甚至研发失败;临床研究失败的风险,即在临床试验过程
中,若发生非预期的严重不良事件或临床疗效达不到预期,可能导致监管部门暂
停或终止临床研究,进而影响研发进度甚至导致研发失败等。新药研发是一个周
期长、投入高的过程,从研发到最后产品投入市场的不同阶段充满挑战,因此创
新药研发项目存在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用于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
项目。项目实际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终端市场
拓展、竞争环境、市场容量、新的替代产品的出现、产品价格变动等方面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募投项目不能按期竣
工或者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同时,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有较大
幅度的增加。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每年将新增较多折旧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完全达产后,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实现预期
收益,项目收益不能覆盖相关费用,则公司将存在短期内因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对
净利润增长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相关法规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
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
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结合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回
报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该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
期利润分配。公司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同时有
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
处理。
在以下条件均满足情况下,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最近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三十。现金分红应满足的具体条件为:
(1)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母公司有可分配利润且公司现金
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
民币(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经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不符合前述规定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虽符合前述现
金分红条件但存在如下情形的,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存在未弥补亏损;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
(3)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中当年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时。
(1)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股票股利分配应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拟订,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2)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
征求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
划进行说明,如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
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3)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
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董事会应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
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形成书面记
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董事会形成专项决议后方
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将提供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董事
会、独立董事和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其
他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对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投票权。
(5)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
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
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数过
半数表决通过。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
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
修改,以确定该段期间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
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
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由董事会制定新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提
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并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
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3)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或者公司外部经营情况发生变化
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4)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过程中,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
充分听取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董事会提出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
政策的,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作出调整时,
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
(5)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
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
将书面论证报告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1)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
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
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
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
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2)如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
因,还应专项说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预计
投资收益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事项,提交股东会审
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各年现金分红金额小计(含税) 29,073.29 18,006.96 15,297.60
其中: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4,997.60 14,997.60 15,297.60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
的金额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62,377.85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28,710.2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已
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最近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含股份回购)占最近三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7.30%、99.02%和 81.66%;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 62,377.85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况 .... 2
十三、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
十四、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 107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
三、本次募投项目经营前景及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战略的关系 ...... 194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募集说明书 指
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公司、千红制药 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众红 指 公司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英诺升康 指 公司子公司,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千红 指 公司子公司,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
千红大健康 指 公司子公司,常州千红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千红生物 指 公司子公司,常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千牧 指 公司子公司,河南千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千红香港 指 公司子公司,千红(香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晶红生科 指 公司子公司,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森生物 指 公司参股公司,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预案 指
司债券预案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本 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指
次发行可转换公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行为
司债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会 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已于 2025 年 11 月
监事会 指
取消)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
一期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释义
从哺乳动物组织中提取出的硫酸化葡糖胺聚糖化合物,是由糖醛
酸和已糖胺以及他们的衍生物组成的具有不同链长的多糖链混合
肝素 指
物。无论在体内还是体外,肝素的抗凝作用都很强,故临床把它
作为抗凝剂广泛使用
肝素产业链的上游产品,作为生产肝素中下游产品的原材料,主
肝素粗品 指 要包括树脂吸附了其中的肝素成分后形成的肝素树脂、经过简单
洗脱、干燥加工后制成的颗粒或粉末状的粗品肝素钠
包括肝素粗品、肝素原料药、肝素制剂及低分子肝素原料药、低
肝素产品 指 分子肝素制剂,我国出口的肝素产品主要包括肝素粗品及肝素原
料药
由肝素粗品经精制纯化后而得的肝素产品,其质量标准符合相关
标准肝素原料药 指 药典规定,并已完成相关的药品注册等程序的肝素产品,包括肝
素钠原料药、肝素钙原料药等肝素原料药盐
低分子肝素原料药 指 由标准肝素原料通过化学或酶法解聚进一步加工后形成的,可用
于生产依诺肝素、那屈肝素、达肝素等低分子肝素制剂的原料药
标准肝素制剂 指 肝素原料药经制剂工艺制成的临床上使用的制剂,目前是临床常
用的抗凝血药物
低分子肝素制剂 指 低分子肝素原料药经制剂工艺制成的临床上使用的制剂,包括依
诺肝素、达肝素、那屈肝素等
激肽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称血管舒缓素或胰激肽释放酶,
胰激肽原酶 指 从动物胰腺中提取的一种蛋白水解酶,属蛋白水解酶类,有扩张
血管、改善血液循环和微循环以及防止血栓形成的作用
由动物的胰脏用水提取而得,也可用细菌的培养液在低温下用水
弹性蛋白酶 指 提取而得,在医学临床主要用于治疗高血脂症,防止动脉粥样硬
化、脂肪肝
门冬酰胺酶 指 一种对肿瘤细胞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的药物,能使血清中的门冬
酰胺水解,使肿瘤细胞缺乏门冬酰胺,从而起到抑制生长的作用
每毫克产品中含有的活性单位,肝素原料药等产品的重要质量指
效价 指 标,不同国家的药典由于所规定检测方法的不同会导致效价的差
异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
药品注册 指 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
审批过程
用于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分,由化学合
原料药 指 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的各种用来作为药用的粉末、
结晶、浸膏等
European Directorate for the Quality of Medicines,欧洲药品质量指
EDQM 指
导委员会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我国药品
GMP 指 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
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to Monograph of European Pharmacopoeia,
CEP 认证 指
欧洲药典适应性证书
FDA 指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USP 指 U.S. Pharmacopeia,美国药典
EP 指 European Pharmacopoeia,欧洲药典
Drug Master File,药物主文件,是呈交 FDA 的存档待审资料,内
容包括有关在制造、加工、包装、储存、批发人用药品活动中所
DMF 指
使用的生产设施、工艺流程、质量控制及其所用原料、包装材料
等详细信息。DMF 持有者向 FDA 呈交 DMF
利用压力或离心力,强行使水和其他小分子溶质通过半透膜,而
分子膜超滤 指
大分子溶质被截留在膜上,以达到浓缩和脱盐的目的
离子交换 指 液相中的离子和固相中离子间所进行的一种可逆性化学反应
是髓系造血干/祖细胞恶性疾病。以骨髓与外周血中原始和幼稚髓
性细胞异常增生为主要特征,临床表现为贫血、出血、感染和发
急性髓系白血病 指
热、脏器浸润、代谢异常等,多数病例病情急重,预后凶险,如
不及时治疗常可危及生命
是由各种原因导致的脑组织血液供应障碍,并由此产生缺血缺氧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 指 性坏死,进而出现神经功能障碍的一组临床综合征,占脑卒中的
生长激素 指 由人体脑垂体前叶分泌的一种肽类激素,由 191 个氨基酸组成,
能促进骨骼、内脏和全身生长,促进蛋白质合成,影响脂肪和矿
物质代谢,在人体生长发育中起着关键性作用
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 9,主要在转录延伸的调控中发挥作用,
CDK9 指
而不影响细胞周期过程
聚合酶链式反应,扩增样品中的 DNA 量和富集众多 DNA 分子中
的一个特定的 DNA 序列的一种技术。在该反应中,使用与目的
PCR 指 DNA 序列互补的寡核苷酸作为引物,进行多轮的 DNA 合成。其
中包括 DNA 变性,引物退火和在 TaqDNA 聚合酶催化下的 DNA
合成
大分子 指 蛋白、抗体、疫苗、病毒等分子量大、结构复杂的生物分子
小分子 指 有机化合物、天然产物、抗生素、多肽等分子量小的物质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angzhou Qianhong Biopharma Co., Ltd.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千红制药
证券代码 002550.SZ
法定代表人 王轲
股本总额 127,980.00 万股
注册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初级农
经营范围
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748726864T
电话号码 0519-86020688
传真号码 0519-86020617
公司网址 www.qhsh.com.cn
电子信箱 qhsh@qhsh.com.cn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中国医药市场由化药、生物药和中药三大板块组成。2024 年中国医药市场
总规模为 16,297.4 亿元,目前中国医药市场中化药占比最大,2024 年其市场规
模为 7,041.4 亿人民币。生物药是中国医药市场最具潜力的领域,2018 年至 2024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11.1%。随着政策扶持、患者群体的不断扩大和患者可支付
能力的提高,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预计 2024 年至 2030 年将以 4.6%
的复合年增长率从 16,297.4 亿元增长至 21,297.1 亿元,其中生物药市场 2024 年
达到 4,930.1 亿元,2030 年达到 10,242.2 亿元。
中国医药市场规模按化药、生物药及中药拆分,2018-2030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我国药品注册按照以下 5 个注册分类,分别为:
其中 1 类创新药指境内外均未上市且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
物同时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2 类改良型新药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
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
药品,5 类进口药包括境外申请境内上市的原研药及仿制药两部分。因此下图中
的创新药市场规模指包含 1 类药品、2 类药品以及 5 类药品中的原研药部分。新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药品注册管理进一步调整完善,优化审评审批工作流程,
与国家鼓励创新的各项改革制度契合,能够持续促进药物研制创新。2024 年中
国创新药市场规模约 11,150.8 亿元人民币,占中国药物市场总体份额的 68.4%。
在创新药鼓励政策出台、医疗保险动态调整、企业研发投入增加等有利因素的支
持下,中国创新药市场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预计 2024 年至 2030 年间将以
中国医药市场规模按创新药和仿制药&生物类似物拆分,2018-2030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公司所在的医药产业作为全球范围内的新兴产业,已成为当今世界最活跃的
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国家及地方层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和推动生化
药物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推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加
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
势,加快发展一批市场潜力大、技术门槛高的特色原料药新品种以及核酸、多肽
等新产品类型,促进原料药产业向更高价值链延伸。湖北省出台的《湖北省医药
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旨在通过创新引领和联动发展,弥补短板,完善体系,
推动医药产业园区联动发展,优化调配区域内资源,做强园区特色,提高对高端
项目的承接能力。到 2025 年,医药产业关键环节和服务配套更加完善,突破一
批关键核心技术,催生一批原创成果,产业创新实力、产业规模、集聚效应、发
展生态全面领先。此外,还提出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医药绿色制造体系建
设,加大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夯实人才支撑等措施。
通过国家及地方层面政策的相继出台,不仅为生化药物产业提供了政策支
持,也为产业的创新发展和国际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持续推动医药行业的
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政府高度重视医药产业,出台了多项政策鼓
励进口和国产创新药加快上市。2020 年,经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
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
审批工作程序(试行)》及《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陆续生效,对
新药研发、注册流程、临床试验管理以及生产管理等环节进行了改革。2021 年,
《“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正式出台,把坚持创新引领作为基本原则,把
创新作为推动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
建开放创新生态,提高创新质量和效率,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为医药工业持续
健康发展打造新引擎,同时提出在抗体药物领域,重点发展针对肿瘤、免疫类疾
病等的新型抗体药物。2023 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发布《药审
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以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
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创新研发进程,加快创新药品种审评审批速度,鼓励新药
研发主体更加注重以临床价值为导向。2024 年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等以及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
公司目前主要针对急性髓系白血病、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内源性生长激素缺
乏所引起的儿童生长缓慢等重大疾病布局创新药研发管线,致力于为尚未满足的
临床需求提供更好的治疗选择。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持续推动下,国内医药产业进
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发展趋势明显。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自 2011 年首发上市以来,公司持续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坚定看好公司发展。随着
国内医药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公司顺应新一轮生物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
加快转型升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
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原料药及制剂生产能力,同时加速自
身创新药管线研发进程,拓宽公司管线布局,有效抵抗市场风险,提升公司长期
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 29,000.00 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
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可转债转股后可以提升公司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
有效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助于实现公司
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为未来业务持续发展和进一步巩固、提升行业地位提供资
金保障。
本次发行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优化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更好地向市场传递公司战略布局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推
动公司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数量、证券面值、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
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的账户
本次可转债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净额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
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
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投入金额
合计 103,923.49 100,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根据监管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市场条
件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不超过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的情况下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
行调整。
(五)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
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
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
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为【】年【】
月【】日至【】年【】月【】日。
(七)发行费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合计 【】
(八)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项目 事项 停牌安排
刊登《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发行公告》
T-2 日 正常交易
《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3、网下申购日,网下机构投资者在 17:00 前提交《网下 正常交易
申购表》等相关文件,并于 17:00 前缴纳申购保证金(如
需)
T日 正常交易
T+1 日 正常交易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
T+2 日 正常交易
资金);
金额)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T+3 日 正常交易
包销金额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正常交易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管已承
诺,若认购成功,其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
易的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
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具体参见本
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之“(二)
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
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
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
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年单利计息和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每年根
据债券余额支付一次利息,最后一期利息随尚未偿还的本金余额一起支付。有关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的具体工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
本息的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
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
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
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
率,k 为该次配股率,A 为该次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届时将载明转股价格调整
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
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
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
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
间的较高者,且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
东会决议公告,披露修正幅度、转股价格修正的起始时间(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信息。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
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00 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当期应计利息;
B: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以
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
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
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在同
一计息年度内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
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
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实施回售的,
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
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
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
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届时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
弃优先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
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如需)对其他市场投资者配
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
销。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
息;
⑦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
担的其他义务。
(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
召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④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⑤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
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
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⑥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⑦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
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⑧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
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⑨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
⑩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说明书》
及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
项。
(5)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由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其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
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
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十一)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事项
公司聘任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
华泰联合证券的监督。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华泰联合证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者认购或持
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
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十二)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以下事件构成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到期
未偿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且达到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
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
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
期支付有息负债,到期未偿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且达到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4)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证且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
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的;
(6)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
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8)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
未能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义务、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义务与
职责以致对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一直持续二十
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9)公司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1)如果本节“1、违约情形”所列公司违约情形发生,根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约定,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
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宣布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公司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
以下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
司,宣布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①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
和:
a.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
b.所有迟付的利息;
c.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d.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②公司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救济措施。
本次发行债券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
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产生任何争议
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
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三)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合理性分析
并口径)分别为 13.28%、10.56%、11.09%和 8.48%;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47.39 万元、
和正常的现金流量。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公司报告期末净
资产为 275,962.60 万元,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
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36.24%,占比未超过 5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
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同时降低公司的财务
风险。本次发行可有效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预计公司未来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
公司债券的本息。
(十四)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
数),而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次募集资金于 2011 年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
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创新药研发项目”、“湖北钟
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原料药及制剂生产能
力,同时加速自身创新药管线研发进程,拓宽公司管线布局,主要投向公司主业;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满足健康发展的需要,促进
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在综合考虑了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下游市场需求、研发情况及资金情况等因素
确定了本次发行融资规模,本次融资规模合理。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聚焦主业、理性融资、融资规模合理。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轲
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董事会秘书 姚毅
联系电话 0519-86020688
传真号码 0519-8602061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住所
镇 B7 栋 401
保荐代表人 刁贵军、庄晨
项目协办人 张晓卿
项目组成员 季李华、张信哲、梁歌、张威、薛杰
联系电话 025-83387701
传真号码 025-83387711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张利国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经办律师 戴文东、侍文文、李宗
联系电话 010-88004488
传真号码 010-66090016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张彩斌
住所 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文凯、刁红燕
联系电话 0519-86622612
传真号码 0519-86605893
(五)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号码 0755-82083164
(六)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 4000010209200006013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深湾二路 82 号神州数码国际创新中心东塔 42 楼
经办人员 徐宁怡、曾利利
联系电话 0755-82872897
传真号码 0755-8287209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肝素粗品、粗胰酶等猪副产品,其
价格易受经济形势和供需环境的影响,而直接材料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重要组
成部分,未来如果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会直接影响公司
的生产成本,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8.59%、43.26%、54.85%和 57.71%,
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有所波动。
如果未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公司产品价格因集采而大幅下降等情况,则
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三)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3,648.34 万元、60,201.05 万元、
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或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存货管理不
善,则公司会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
(四)研发与技术创新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生物医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及生产过程具有较高的
技术难度以及研发门槛,涉及分子生物学、临床医学、药学等多个领域的深度交
叉,要求研发及生产人员具备高度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为确保公司持续保持研
发创新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需在精准、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
基础上,不断自主研发新技术及新产品并完成注册。此外,公司在研创新药临床
试验效果和未来市场化进程也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公司在研发方向上未能正
确做出判断,在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临床试验效果未达预期、或者研
发出的药品最终未能得到市场认可,公司将面临前期的研发投入难以收回、预计
效益难以达到的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创新积累,已掌握多项多糖类及蛋白酶类药品提纯及制
备工艺。公司现有产品的持续优化和创新产品的成功开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主
研发的核心技术及大量临床前研究开发工作。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保
护,在研发过程中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未来如果公司未能有效保护自身产品知识
产权,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因内部技术保密管理不善
出现核心技术泄密,或公司已申请的专利遭受恶意侵犯,将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公
司的市场竞争力,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医药类公司的核心技术人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拥有一支稳
定、高水平且具备复合专业背景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对公司保持竞争优势至关重
要。随着国内外医药研发生产企业对于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公司无法建立
长效的技术人才培养机制,未能提供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激励机制,则
可能存在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七)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56,508.04 万元、22,503.18
万元、25,438.76 万元和 24,922.0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49%、
无法及时收回应收账款,则存在应收款项出现坏账损失的风险。
(八)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在海外的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对美元等国际主要币种的汇率波
动将对发行人出口业务的盈利能力产生直接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负
数表示汇兑损失)分别为 7,401.60 万元、126.19 万元、372.62 万元和-661.43 万
元,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存在一定影响。
(九)内控体系建设及内控制度执行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公司财务和业务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公司已根据现代
企业管理的要求,建立有一套完整的现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涵盖子公司管控、
医药行业合规管理等方面。如果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没有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对内部
控制制度进行持续的跟踪完善,或者有关人员在具体业务处理过程中没有贯彻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要求,或者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机构在监管过程中没有及
时发现内控设计或执行缺陷,则公司仍可能产生因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不合理、执
行不力或监督缺失导致的风险,并直接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财产
的安全和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十)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发展,资产、人员、经营规模等都逐步扩大,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
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生物医药产品生产流程长、工艺复杂,
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多,对公司管理团队的运营能力、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
等也将提出更高要求。如后续公司不能及时调整、完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提
升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公司将面临因规模扩张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全球肝素市场波动的风险
由于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波动、终端临床需求与政策法规影响,叠加肝素上
游粗品原料波动等因素,肝素原料药业务受行业周期性影响较大。2020 年由于
突发全球性卫生公共事件的辅助治疗需求加大肝素使用,拉动了肝素钠终端需
求,根据我国海关总署数据,2021 年 6 月我国肝素出口月均价格高达 15,849 美
元/kg。突发全球性卫生公共事件后全球用药需求逐渐回落,恢复常态,加之运
营成本上升,海外肝素原料药客户更趋审慎及调整库存策略,肝素下游制剂企业
去库存,对上游原料药产品的需求出现较大程度的下滑,市场竞争加剧,肝素原
料药价格出现回调,截至 2023 年 10 月,肝素价格已快速回落至 4,805 美元/kg。
药价格处于相对企稳阶段,9 月出口价格为 4,576 美元/kg。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构成直接影响:肝素售价上升期通常推动收入增长,毛利率提升;而在
价格下行阶段,公司面临销售收入减少、毛利率下降的压力,盈利稳定性将会受
到挑战。若未来肝素市场价格继续处于低位或持续波动,公司将可能面临收入增
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同时,随着科学与技术的进步,如果出现其他抗凝血药
物效果更优于肝素类药物,或者人工合成类似产品取得成功且大量取代肝素产
品,将给整个肝素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国际贸易摩擦及海外经营的风险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国际贸易摩擦不断,逆全球化思
潮出现。部分国家通过贸易保护的手段,对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造成了客观不利
影响,中国企业将面对不断增加的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报告期各期,公司
国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23%、30.79%、23.11%和 26.18%,
主要销往欧洲、亚洲、美洲和大洋洲等地区,产品销售区域覆盖广。海外不同销
售地区经济、政治、法律和商业环境存在较大的差异,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
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受
到不利影响。
(三)医药行业政策改革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医药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家对医药行业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药品审批、质量监管、药品招标、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控费、两票制、药品集中
采购等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为整个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公司面
临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如果公司主要制剂产品在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不能
中标,从而导致公司制剂产品在公立医疗机构终端的销售受到限制,公司制剂产
品的国内市场份额将存在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医药制造行业属于充分竞争的行业,涉及产业链范围广,市场参
与者众多,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大多为上市公司,在规模上拥有较大优势。随着新
竞争者的涌入及原有市场参与者的持续投入,行业存在竞争加剧的风险。若公司
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不能及时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或落后于同行业竞争对手,将
会使得公司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公司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1,000.00 万元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新药 QHRD106
注射液 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急性髓系白血病新药 QHRD107 胶囊的
IIb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以及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长缓
慢新药 QHRD211 注射液的 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创新药物的研制具
有研发投入大、技术难度高、试验周期长等特点,且容易受到不可预测因素的影
响,包括:关键技术难点未能解决的风险,即由于某个或某些技术指标、标准达
不到预期或者达到预期标准的成本过高,或产品不能成功进行产业化放大,而造
成产品研发进度滞后,甚至研发失败;临床研究失败的风险,即在临床试验过程
中,若发生非预期的严重不良事件或临床疗效达不到预期,可能导致监管部门暂
停或终止临床研究,进而影响研发进度甚至导致研发失败等。新药研发是一个周
期长、投入高的过程,从研发到最后产品投入市场的不同阶段充满挑战,因此创
新药研发项目存在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用于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
项目。项目实际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终端市场
拓展、竞争环境、市场容量、新的替代产品的出现、产品价格变动等方面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募投项目不能按期竣
工或者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同时,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有较大
幅度的增加。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每年将新增较多折旧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完全达产后,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实现预期
收益,项目收益不能覆盖相关费用,则公司将存在短期内因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对
净利润增长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将有较大的提高。
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
建成后,如果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全部消化,造成产能闲置等问题,给公司
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资本性支出金额较大,项目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后,每年将新增较大金额的折旧和摊销费用,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
响。
(四)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资产将大幅增加,但募投项目的建设、投产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
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将相应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
现有业务,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存在下降的
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
税率优惠,如果国家调整相关税收支持政策,或公司自身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条件,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
多种因素影响。转股期内,如果因各方面因素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
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本次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可能降低,并因此影响投资
者的投资收益。
(2)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
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
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
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3)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
好及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
因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偿付本金和利息,公司存在一定的定期偿付财务压力,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
负担和资金压力。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为 6 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如果在可转债存续期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
影响的事件,将有可能影响到债券利息和本金的兑付。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为复合型衍生金
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在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
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投资者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转
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
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
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
间的较高者,且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可转债存续期内,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可能无法达成。同时,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
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因
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以及转股价
格的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设立担保。如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
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发行可转债可能因未设担保而增加
兑付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置了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在相关条
件满足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行使了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促使本次可转债的
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投资期限缩短、丧失未来预期利息收入的
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由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
其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
变化等因素,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
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127,980.00 万股,其中前 10 名股
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耀方 境内自然人 19.96% 255,402,000 191,551,500 不适用 -
王轲 境内自然人 6.67% 85,409,600 64,057,200 不适用 -
赵刚 境内自然人 4.60% 58,913,021 51,975,750 不适用 -
香港中央结算
境外法人 3.83% 49,035,172 - 不适用 -
有限公司
邱世勋 境内自然人 3.39% 43,380,000 - 不适用 -
蒋建平 境内自然人 3.09% 39,567,000 - 不适用 -
刘军 境内自然人 1.88% 24,059,644 18,044,733 不适用 -
平安证券-周
冠新-平安证
券新创 50 号 其他 1.52% 19,476,900 - 不适用 -
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赵人谊 境内自然人 1.17% 15,000,000 - 不适用 -
建信基金-赵
人谊-建信鑫
其他 1.09% 14,000,000 - 不适用
享 1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中,王耀方与王轲为父子关系,赵刚、
赵人谊与“建信基金-赵人谊-建信鑫享 1 号单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资产管理计划”为一致行动关系,其他股东、股东
之间无关联关系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
无
明(如有)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二)重要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 8 家控股子公司,3 家参股公司,其中子公司具
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何义飞
成立日期 2010-12-10
住所 钟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三路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 公司猪小肠、肠衣、猪小肠粘膜、肝素粗品、猪胰酶粉等生化
营业务的关系 制药原料的生产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
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
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检验检测服务;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产
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医用包装
经营范围
材料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
程优化技术研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包装材料
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075.01
净资产 4,268.55
营业收入 711.72
净利润 -92.40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98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98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BRUCE YONG MA(马永)
成立日期 2011-08-25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公司持股 59.00%,BRUCE YONG MA(马永)持股 39.00%,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GEN WANG(王根)持股 1.00%,施建明持股 1.00%
生物医药产品与中间体、生物医药试剂、体外诊断试剂、营养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
保健品再生医学材料与制品等的研究开发,为发行人的研发平
营业务的关系
台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
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
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
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9,083.19
净资产 -128.79
营业收入 206.19
净利润 -5,123.34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76.47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76.4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耀方
成立日期 2011-04-29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公司持股 65.00%,SHUDONGWANG 持股 30.0001%,常州高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9999%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 生物医药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为发行人
营业务的关系 的研发平台
生物医药及中间体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
让;从事药品(以《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医药中
经营范围
间体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77.29
净资产 -1,123.62
营业收入 315.51
净利润 -124.80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常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1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3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邹少波
成立日期 2023-02-02
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云河路 518 号
公司持股 71.4286%,上海鸿升俊驰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伙)持股 28.5714%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动物肠衣加工;食品生产等,为发
营业务的关系 行人投资河南千牧的平台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动物肠衣加工;食品生
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2025 年 12 月,常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更新后的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
股 85.7143%,上海鸿升俊驰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4.2857%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551.30
净资产 2,551.30
营业收入 -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净利润 -0.10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河南千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邹少波
成立日期 2023-06-27
住所 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德清路 1 号
常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1.00%,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持股 49.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动物肠衣加工;食品生
营业务的关系 产;食品销售等,公司生产原材料的生产基地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动物肠衣加工;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经营范围 件为准)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
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116.58
净资产 4,916.13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74.31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常州千红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郑涛
成立日期 2021-10-28
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公司持股 70.00%,郑涛持股 12.00%,王良兴持股 8.00%,蒋文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群持股 5.00%,顾国栋持股 5.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 保健食品生产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公司保健食品等
营业务的关系 产品生产基地
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婴幼儿
配方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
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
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
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
经营范围 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
务(非医疗)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
发;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宠物食品及
用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生
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
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93.36
净资产 987.87
营业收入 209.08
净利润 -5.69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千红(香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 万港币
实收资本 30 万港币
成立日期 2018-12-17
FLAT/RMA12/FZJ300,300LOCKHARTROAD,WANCHAI,HON
住所
GKONG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 100.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
发行人海外投资平台
营业务的关系
经营范围 科技、投资、贸易、服务、咨询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62.57
净资产 -2,575.81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397.86
注:上表数据已在合并范围内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BRUCE YONG MA(马永)
成立日期 2015-06-16
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 192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江苏众红持股 99.00%,公司持股 1.00%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制、开发及销售,第一类医疗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 械的生产及销售;食品安全检测试剂及其检验分析仪器的研制、
营业务的关系 开发、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批发和进出
品业务,发行人研发平台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限临床检验试剂、体外诊断试剂、
分子诊断和基因检测试剂以及与上述试剂配套的检验分析仪
器)的研制、开发、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及销售;食品安
全检测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及其检验分析仪器的研制、开发、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
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86.31
净资产 585.80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212.24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王耀方直接持有公司 19.9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王轲直接持有公司 6.67%的股份,与王耀方为父子关系,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耀方与王轲的基本情况如下:
王耀方先生,195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王轲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公司 2011 年 2 月于深交所上市。自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
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资产管理(除金融、
保险类);贸易代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的情况。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
承诺 承诺 承诺类 承诺 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事由 方 型 时间 期
限
自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首 次 下简称“发行人”)设立至今及今后发
王 耀 关 于 同
公 开 行人存续期间,我没有从事、今后也将 承诺人未
方;赵 业竞争、
发 行 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亦促使我本人全资 2011 发生违反
刚;沈 关 联 交
或 再 及控股子公司及其他企业不从事构成 年 02 永 承诺的情
小蕙; 易、资金
融 资 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月 18 久 况,正在
周 冠 占 用 方
时 所 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发行 日 严格履行
新;蒋 面 的 承
作 承 人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似的 承诺。
建平 诺
诺 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相关承诺人未出现违背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耀方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②本人保证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填补措施,如违反本承
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本人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④本人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本人自愿
遵守新的监管规定。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相关规定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
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
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
⑦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⑧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函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管承诺
如下:
“1、若本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前六个月存在
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
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股票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
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
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
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于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因此所
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9 名,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王耀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执业药师、高级经济师,于 1992 年开始享受国务院特殊
津贴。1970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2 月历任常州生物化学制药厂试制组、课题组负
责人、科研室主任、副厂长、厂长。1987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2 月历任常州千红
生化制药厂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2002 年 12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常州生化千红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03 年 5
月至 2008 年 1 月,担任千红有限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08 年 1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千红投资董事长。
赵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会计师。1986 年 8 月加入常州生物化学制药厂、常州千红生化制
药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科科员、财务部部长、厂长助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
王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总经理助理等。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千红投资董事。
周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2008 年 7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新品研发部新药研究
员、质量保证部药品检验副部长、质量总监等,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蒋驰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2018 年 7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原料药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原
料药事业部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1989 年加入公司,历任技术员、研发副部长、部长、副总经理、董事、
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宁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投资银行业务事业部总经理等。2011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 月,历任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工会主席、董事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胜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2 年 8 月至今,历任上海市肺科医院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主任医师;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同济大学教授。现任上海市肺科医院主任医师、
同济大学教授。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高玉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2013 年 7 月至 2019 年 6 月,历任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项目助理、项目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天赋国瑞兴光(江苏)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咨询部主任助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天赋国瑞兴光(江
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审。202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12 名。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王轲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1、董事会成员”。
周翔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1、董事会成员”。
蒋驰洲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1、董事会成员”。
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具有
医师职称。1993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历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
理、总监、投资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兴安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上海迪赛诺化学制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2
年 7 月加入公司,任公司营销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千红投资董事。
叶鸿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1999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采购中心总经理。现任
公司总监、采购中心总经理。
邹少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8
年 8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常州健民制药厂生产保障部经理;1999 年 5 月加入公
司,历任制剂工厂厂长、采购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监、河南千牧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总经理。
肖爱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会计师。1995 年至 2007 年,任江苏恒基路桥总公司财务科长;2007 年
至 2012 年,任常州艾贝服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至 2015 年,任常州中
复丽宝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6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
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审计总监。
梅春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4
年 9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常州市酒精厂车间主任。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
任常州仙鹤食品酿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6 年 10 月加入公司,历任总经理助
理、总监等。现任公司总监。
韦利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正高级工程师。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长、总工程师等。现任公司总监。
姚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任常熟屠宰成套设备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 年 10 月加入公司,历任 QC
负责人、战略发展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黄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司总监、工会主席。
王谷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2012 年加入公司,历任职员、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现
任公司总监、生产中心总经理。
(二)兼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如下:
姓名 身份 兼职企业名称 兼职职务
王耀方 董事长 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赵刚 副董事长 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王轲 董事、总经理 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海涛 副总经理 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宁敖 独立董事
江苏征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姓名 身份 兼职企业名称 兼职职务
江苏富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市肺科医院 主任医师
任胜祥 独立董事
昊朗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监事
天赋国瑞兴光(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
高玉玉 独立董事 总审
公司
(三)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 薪酬(万元) 是否在公司领薪
王耀方 董事长 - 否
赵刚 副董事长 52.91 是
王轲 董事、总经理 128.73 是
周翔 董事、副总经理 87.51 是
蒋驰洲 董事、副总经理 86.88 是
刘军 职工董事 82.18 是
宁敖 独立董事 15.00 是
任胜祥 独立董事 15.00 是
高玉玉 独立董事 15.00 是
海涛 副总经理 88.93 是
叶鸿萍 总监 74.08 是
邹少波 总监 81.80 是
肖爱群 审计总监 52.48 是
梅春伟 总监 75.36 是
韦利军 总监 59.00 是
姚毅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52.48 是
黄捷 总监 59.90 是
王谷明 总监 58.93 是
(四)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名称 身份 直接持股数 持股比例
合计 440,899,914 34.4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的情况。
(五)最近三年变动情况
期间 董事会成员 变动原因
王耀方、赵刚、王轲、蒋建平、刘军、周翔、宁
报告期期初 -
敖、徐光华、任胜祥
王耀方、赵刚、王轲、周翔、海涛、蒋驰洲、宁
敖、任胜祥、高玉玉
王耀方、赵刚、王轲、周翔、蒋驰洲、刘军、宁
敖、任胜祥、高玉玉
发行人董事的上述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期间 监事会成员 变动原因
报告期期初 蒋文群、华隽伟、陈雷
发行人监事的上述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期间 高级管理人员成员 变动原因
王轲、周翔、海涛、范泳、叶鸿萍、邹少波、肖
报告期期初 -
爱群、梅春伟、蒋驰洲、韦利军、姚毅
王轲、周翔、海涛、蒋驰洲、叶鸿萍、邹少波、
肖爱群、梅春伟、韦利军、姚毅、黄捷、王谷明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17 年 10 月 26 日。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17.88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0.48%。
(3)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价格为每股 3.03 元。
(4)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份。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
①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
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 54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
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解除限售时间
期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除限售期 至授予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除限售期 至授予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股票数量
姓名 职务 占授予登记总量 占授予前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比例
周翔 总监 30.00 4.86% 0.02%
肖爱群 财务总监 20.00 3.24% 0.02%
核心人员(41 人) 567.88 91.90% 0.4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
毕。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本计划(草案)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分别以不
超过 1,700 万元、18,432 万元认购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
广发原驰•千红制药员工持股计划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千红制药
红制药 2 号”)。
千红制药 1 号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最高认购份额 占本计划总份额的 对应股份占公司总
序号 持有人类别 人数
(万份) 比例 股本比例
基层以上管理干部、核心业
务骨干、工匠、职工监事等 1,700.00 8.44% 0.47%
员工
千红制药 2 号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 最高认购份额 占本计划总份额 对应股份占公司总
持有人 职务
号 (万份) 的比例 股本比例
董事、董事会
秘书
合计 18,432.00 91.56% 3.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核
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认购金额 对应公司股份数 对应股份占公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万元) (万股) 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11 人) 14,490.00 3,000.00 2.3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 2022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要岗位人员及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
的核心业务及技术骨干人员(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为 6,795 万份;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包括但不限于
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本
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公司向参加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参加对象贷款提供担保,
不涉及杠杆资金,不涉及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4)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的价格为 4.53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
的股票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将进行调整;
(5)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48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
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分批
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本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期限内,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
所取得的衍生股份,应当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认购份额 占本员工持股 认购份额对
序号 姓名 职务 上限(万 计划总份额的 应股份数量
份) 比例(%) (万股)
其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要
岗位人员及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 5,436 80 1200
的核心业务及技术骨干人员(共 52 人)
合计 6,795 100 1,5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外,公司
未实施其他形式的股权激励。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蛋白酶和多糖类两大系列生化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
务。其中蛋白酶品种主要包括胰激肽原酶系列、门冬酰胺酶系列、复方消化酶胶
囊(Ⅱ)以及弹性酶系列;多糖类品种主要包括标准肝素类系列产品及低分子肝
素类系列产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
“C27 医药制造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生
物医药产业”之“4.1.2 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产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境内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及职能
公司所处的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产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包括: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生态环境部和国家
医疗保障局等。上述各监管部门主要监管职能如下: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能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
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负责组织指导
国家药品
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
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负责
局
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
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的主要国家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拟
国家卫生 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
会 疗服务和卫生应急,主管卫生和健康事务,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
结合政策措施等。
国家发展 负责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行业内企业经营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医药
员会 家产业政策。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
国家生态 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
环境部 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统一
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能
负责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
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乡统一
保障局 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制
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
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
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2)境外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及职能
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国家及地区监管部门主要为当地医药监督管理机构,具
体如下:
国家/地区 部门 主要管理职责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常设执行机构,主要职责为制
定行业监管条例等。主管当局是欧盟各国家的权力
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主 机关,由各成员国任命,主要职责为处理不良事件
欧盟
管当局 的报告、产品召回、产品分类裁定、咨询、制造商
和制造商在欧盟地区授权代表的注册、市场监督及
临床研究的审查等。
对美国国内生产及进口的食品、膳食补充剂、药品、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美国 疫苗、生物医药制剂、血液制剂、医学设备、放射
局(FDA)
性设备、兽药和化妆品进行监督管理。
(1)境内主要监管体制
医药行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紧密相关,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
环节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目前我国医药行业的主要监管体制及管理
制度如下:
相关制度 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
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药品,
药品上市
也可以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自行生产药品的,应当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许可持有
委托生产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人制度
批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受让方应当具备保障药品
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质量管理、风险防控和责任赔偿等能力,履行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
相关制度 主要内容
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
给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药
品注册按照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注册管理。化学药注册按照化
学药创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进行分类。申请人在完成支持药品
上市注册的药学、药理毒理学和药物临床试验等研究,确定质量标准,完成商
业规模生产工艺验证,并做好接受药品注册核查检验的准备后,提出药品上市
许可申请,按照申报资料要求提交相关研究资料。仿制药、按照药品管理的体
外诊断试剂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经申请人评估,认为无需或者不能开展
药品注册 药物临床试验,符合豁免药物临床试验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药品上市
管理制度 许可申请。仿制药应当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五
年,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有人应当持续保证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
质量可控性。持有人应当在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申请再注册。目
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原料药实施登记备案制度,新注册品种需向国务院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原料药登记备案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获得原料药登记
备案号,原料药登记备案后可授权制剂客户引用进行关联审评,关联审评通过
后,制剂客户可获得药品上市许可,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平
台上,会对相应原料药品种登记备案号上标注“已有上市制剂使用该原料” ,表
示对应原料药可供相应关联审评药品上市时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对药品生产企业实行行业进入
许可制度,在我国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药品生产
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无《药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制度
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生产范围和有效期,到期重新
审查发证;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
系,履行药品上市放行责任,对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质量负责。原料药
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
药品质量
监管需要,对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及其受托生产企业,
管理制度
进行上市前的 GMP 符合性检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风险原则制定药品检查
计划,确定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内容、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要求等,
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年度检查计划中应当确定对一定比例的被检查单位开展
GMP 符合性检查。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必
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家药监局批准的生产工艺组
药品标准 织生产。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
制度 以及生产工艺等的技术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
他药品标准。国家药监局组织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国家药监局的药品
检验机构负责制定国家药品标准品及对照品。
相关制度 主要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6 年 3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
价的意见》 (国办发[2016]8 号),提出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随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出台《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
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的公告》 《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
发布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一致性评价对提升我国制药行
一致性评 业整体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
价制度 国际竞争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 年 12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
布《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
录。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自
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 3 年内
完成一致性评价。对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达到 3 家以上
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原则上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药
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
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 1 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
限 1 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
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
发票。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国务院
医改办会同国家卫计委等八部委于 2016 年 12 月联合下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
药品采购
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在公立医疗机构药
“两票
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 。
制”
用政策的若干意见》 ,提出要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区、
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
取到 2018 年在全国推开。同时要求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购销药品要建立信
息完备的购销记录,做到票据、账目、货物、货款相一致,随货同行单与药品
同行。提出企业销售药品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和销售凭证,积极推行药品购销票
据管理规范化、电子化。
相关制度 主要内容
我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最早开始于上世纪 90 年代,2009 年原国家卫生部等六
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
明确提出实行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招标制度,相关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
逐渐进入规范化运行阶段。
导意见》 (国办发[2015]7 号),首次提出“量价挂钩”、 “落实带量采购”;同年 6
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
意见的通知》 (国卫药政发[2015]70 号)
,提出“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应及时汇总
分析医院药品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合理确定药品采购范围,落实带量采购” 。
药品集中 由此,各省份及试点城市开始陆续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各省(区、市)要
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药品集中采购有利
于降低药品价格,破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不合理机制,从而减轻群众用药负
担。
集中采购试点方案》 ,明确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
同月,11 个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正
式公布了《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并在 4 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
重庆)及 7 个试点城市(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试点
“带量采购”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
药品销售
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
管理制度
溯系统。
(2)境外主要监管体制
报告期内,公司肝素原料药产品主要在美国及欧盟国家等海外市场销售,在
美销售须获得美国 FDA 的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GMP)认证,在欧盟国家销
售须获得欧洲 CEP 认证。
美国 FDA 是美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确保美国本国生产或进口
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包括原料药在
内,任何进入美国市场的药品都需要获得 FDA 的批准,公司原料药出口到美国
市场需要取得美国 FDA 的药物主文件(DMF)备案并审核通过。
原料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主要途径是通过 CEP 认证并取得相应的 CEP 证
书。CEP 认证是由欧洲药品质量委员会(EDQM)针对已经纳入欧洲药典中的原
料药设立的独立质量评估程序。原料药生产商可自主向 EDQM 提交申请,并且
承诺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欧盟 GMP 标准。在文件审查和可能进行的现
场检查合格后,EDQM 将向原料药生产商发放 CEP 证书。如果拟上市的药品中
使用的原料药已获得 CEP 证书,则审评机构将不再对该原料药的质量进行单独
评估。同时,已获得 CEP 证书的原料药产品可以用于欧洲药典协定公约成员国
内的所有药物制剂生产厂家的制剂生产。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制定部门 发布时间
基本法规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
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
例》
注册管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
告》
《总局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
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药品上市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
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
《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工作方案的公告》 管理总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
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
生产管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2020 版) 2020 年 7 月
局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制定部门 发布时间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 年修
订)
流通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
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
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
原医改办、国家卫计
《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
“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
局等八部门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2)行业主要政策
序号 政策名称 制定部门 发布时间 主旨及相关内容
优化创新药审评审批流程,强化临
《关于全面深化药品 床试验支持与知识产权保护,通过
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 加速上市准入和全生命周期监管
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 改革,激发医药创新活力,推动国
展的意见》 产创新药研发与国际接轨,提升产
业核心竞争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加快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临
作任务》 审评审批。
序号 政策名称 制定部门 发布时间 主旨及相关内容
“鼓励类”中“十三、医药”提到
“1.医药核心技术突破与应用:
膜分离、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
促合成、连续反应等原料药先进制
造和绿色低碳技术,新型药物制剂
技术、新型生物给药方式和递送技
术,大规模高效细胞培养和纯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国家发改 2023 年 12 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技术,抗体偶
代生物技术改造升级 2.新药开发
与产业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
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儿童药、短缺
药、罕见病用药,重大疾病防治疫
苗、新型抗体药物、重组蛋白质药
物、核酸药物、生物酶制剂、基因
治疗和细胞治疗药物” 。
为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满足临床
用药需求,结合“早期介入、研审
《药审中心加快创新 国家药监
联动、滚动提交”等宝贵经验及监
管科学行动计划形成的新工具、新
工作规范(试行)》 审中心
方法、新标准,鼓励创新研发进程,
加快创新药品种审评审批速度。
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
推动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
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速,提高药品
《质量强国建设纲 检验检测和生物制品(疫苗)批签
要》 发能力,优化中药审评机制,加速
推进化学原料药、中药技术研发和
质量标准升级,提升仿制药与原研
药、专利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十四五”期间医药工业营业收
入、利润总额年均增速保持在 8%
以上,增加值占全部工业的比重提
高到 5%左右,行业龙头企业集中
度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期间全
《关于印发“十四五” 工业和信 行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 10%以上;
通知》 9 部门 占全行业营业收入增量的比重进
一步增加。提出了医药创新产品产
业化工程、医药产业化技术攻关工
程、疫苗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
程、产品质量升级工程、医药工业
绿色低碳工程等五大工程。
《“十四五”国家药品 国家药品 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批准
月
展规划》 局 床价值的创新药上市。
序号 政策名称 制定部门 发布时间 主旨及相关内容
到 2025 年,生物能源稳步发展,
《“十四五”生物经济 国家发改 2021 年 12 生物基材料替代传统化学原料、生
发展规划》 委 月 物工艺替代传统化学工艺等进展
明显。
进一步明确了原料药领域市场竞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 国务院反 争规则,以预防和制止原料药领域
月
反垄断指南》 会 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
到 2025 年,开发一批高附加值高
成长性品种,突破一批绿色低碳技
术装备,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
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有全球影响力
《关于推动原料药产 国家发改
月 产业创新发展和先进制造水平大
案的通知》 信息化部
幅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明显提
高,供给体系韧性显著增强,为医
药产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为国际
竞争合作锻造特色长板。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
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
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全国人民 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
代表大会 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
能。推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
要》
创新,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
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
做大做强生物经济。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成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
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
障体系,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
高质量协同发展,促进健康中国战
略实施。到 2025 年,医疗保障制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 中共中央、 度更加成熟定型,到 2030 年,全
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 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意
见指出: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
致性评价受理与审评,通过完善医
保支付标准和药品招标采购机制,
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用,促进
仿制药替代;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
警和分级应对体系。
工业和信
到 2025 年,原料药基本实现园区
息化部、生
化生产,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
《推动原料药产业绿 态环境部、
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健康
项以上绿色关键共性技术,基本实
卫生委、国
现行业绿色生产技术替代。
家药监局
序号 政策名称 制定部门 发布时间 主旨及相关内容
根据该产业分类,生物医药产业下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 国家统计 2018 年 11
类(2018)
》 局 月
略性新兴产业。
提出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
质量疗效,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
力。以需求为导向,鼓励仿制临床
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
鼓励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
病治疗所需药品、处置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所需药品等。提出加强仿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药技术攻关,将鼓励仿制的药品目
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
录内的重点化学药品、生物药品关
键共性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相关科
见》
(国办发[2018]20
技计划;按照鼓励新药创制和鼓励
号)
仿制药研发并重的原则完善知识
产权体制。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
程,培育更多的药品核心知识产
权、原始知识产权、高价值知识产
权。加快药品研发、注册、上市销
售的国际化步伐,支持企业开展国
际产能合作。
进一步提出推动化学药物创新和
高端制剂开发,加速特色创新中药
《“十三五”国家战略
研发,实现重大疾病防治药物原始
性新兴产业发展规 2016 年 12
划 》( 国 发 [2016]67 月
多发疾病、罕见病、儿童疾病等药
号)
物的新药研发、产业化和质量升
级。
提出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完善政产
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
新和转型升级。加强专利药、中药
新药、新型制剂、高端医疗器械等
《“健康中国 2030” 中共中央、 2016 年 10 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治疗重大疾病
规划纲要》 国务院 月 的专利到期药物实现仿制上市。大
力发展生物药、化学药新品种、优
质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型辅
料包材和制药设备,推动重大药物
产业化。
明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对象范
围: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
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 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
效一致性评价的意 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确定参比制
见》 剂遴选原则;并明确规定药品生产
企业原则上应采用体内生物等效
性试验的方法进行一致性评价。
(三)行业竞争格局及发行人市场地位
(1)肝素行业
肝素原料药主要提取自猪小肠粘膜,可直接用于制成标准肝素制剂,或进一
步加工制为低分子肝素原料药,最终制成低分子肝素制剂应用于临床多种治疗领
域。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深,临床抗血栓类药物市场需求迅速膨胀,全球
对于肝素原料药需求稳步增长。全球肝素原料药市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根据
Market Growth Reports 数据,2024 年全球肝素原料药销售收入约为 33.35 亿美元,
预计 2033 年将达到 97.98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 12.72%。由于猪肉高消费量,
我国是全球肝素原料药的主要生产国,根据 QYResearch 调研显示,我国在全球
肝素原料药生产市场上占 65%以上的市场份额。全球前五大公司中四家位于中
国,分别为海普瑞、健友股份、千红制药及东诚药业。
国内市场方面,主要肝素原料药生产企业包括海普瑞、健友股份、东诚药业、
千红制药以及常山药业,竞争格局相对稳定。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
未来,随着药品监管部门对于肝素原料药及制剂的质量把控日趋严格以及企
业对于上游可溯源肝素粗品质量及成本进一步控制需求,预计具备覆盖上游可溯
源肝素粗品充足供应并且具备肝素全产业链能力的企业将有能力满足不断增长
的市场需求,具备明显竞争优势。
肝素制剂主要分为标准肝素制剂及低分子肝素制剂,作为抗凝治疗的关键药
物在临床中被广泛使用。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1 年全球肝素制剂市场
规模为 52.68 亿美元,预计 2024 年将达到 66.4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6%。摩
熵医药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医院终端肝素药物销售额达 137.29 亿元,此后受
集采政策变化、医保控费等影响,医院终端肝素药物销售额有所下滑,2024 年
为 92.71 亿元。未来,随着集采压力出清,叠加临床需求刚性,肝素类药物销售
额将趋于回升。
数据来源:摩熵医药数据
标准肝素制剂分子量通常为 3,000-30,000D,主要适用于血栓形成或者栓塞
性疾病、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血液透析、体外膜肺氧合、体外循
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标准肝素
可与抗凝血酶和凝血酶形成三元复合物,直接灭活凝血酶,从而快速阻断血栓形
成,而低分子肝素分子链较短,主要通过灭活因子Ⅹa 发挥抗凝作用,对凝血酶
的抑制能力较弱,因此在需要立即阻断凝血酶的急性场景(如心脏手术、体外循
环)中,标准肝素在临床使用中不可被低分子肝素替代。同时,标准肝素制剂较
低分子肝素更具成本优势,在医疗资源有限的地区或需长期抗凝的慢性病患者中
仍具有确定的应用价值。当前,公司的肝素钠注射液及肝素钠封管注射液主要在
国内市场销售,并在国内标准肝素用药市场保持领先地位,其余主要厂商还包括
复星万邦(江苏)医药集团、成都海通药业、上药第一生化药业等。
数据来源:米内网
低分子肝素制剂相较于标准肝素制剂通常具有更高的使用安全性以及更广
泛的临床应用。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全球肝素制剂市场销售额中低分子肝
素制剂占比预计 2025 年将超过 88%,已成为肝素制剂主流并占据主要市场份额。
临床上最常见的低分子肝素制剂公司均已全部覆盖,包含依诺肝素钠、那屈肝素
钙以及达肝素钠三类,其中依诺肝素制剂市场占比最大,因其具备更广泛的临床
适应症以及更显著的临床治疗效果,有望在全球范围内替代其他低分子肝素制
剂。欧洲为依诺肝素制剂全球最大市场,约占 50%,中国是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
随着更多依诺肝素仿制药投入国内市场以及医生对于抗凝血治疗重要性认知的
不断加强,预计 2025 年可达 6.98 亿美元。
我国依诺肝素钠同样作为低分子肝素制剂代表占据肝素制剂市场中主要份
额。根据摩熵咨询数据,2023 年依诺肝素钠国内市场份额约 24.46%,位居第一。
数据来源:摩熵咨询
注:我国上市的低分子肝素除依诺肝素钠、那屈肝素钙、达肝素钠等以外,还存在没有区分工艺、活性比
值与分子量等的品种,按照钙盐或钠盐分别统称为“低分子肝素钙”或“低分子肝素钠”
国内依诺肝素市场竞争格局整体较为稳定。2023 年,赛诺菲、健友股份及
海普瑞合计约占市场份额 70%,赛诺菲作为原研企业占据市场最大份额,但随着
国内集采政策推进,近年来呈下降趋势。根据摩熵咨询统计,随着依诺肝素钠纳
入国家第八批集采且赛诺菲未能中标,国内企业依诺肝素钠产品占据市场份额将
逐渐增大。千红制药目前已覆盖临床上最常见的低分子肝素制剂,包含依诺肝素
钠、那屈肝素钙以及达肝素钠三类,其中依诺肝素制剂销售占比最大,2023 年
该产品中标国家第八批集采。
数据来源:摩熵咨询
(2)胰激肽原酶行业
胰激肽原酶,临床亦称血管舒缓素或激肽释放酶,是一种广泛存在于人体组
织与体液中的丝氨酸蛋白酶。其药理学本质为一种强效血管扩张剂,主要通过激
肽释放酶-激肽系统发挥生物学效应。该酶进入血液循环后迅速分解生成缓激肽
和激肽等活性物质,二者具有扩张血管、降低血液粘滞度、抑制血小板聚集等作
用,从而有效改善微循环障碍。
基于上述机制,胰激肽原酶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糖尿病引起的周围血管病
变及微循环障碍。其通过选择性扩张糖尿病患者已发生病变的微小动脉及毛细血
管,改善组织血流灌注,减轻缺血缺氧状态,因此对糖尿病多种并发症(如糖尿
病肾病、视网膜病变及周围神经病变)具有明确治疗作用。
此外,得益于其显著的血管扩张与微循环改善作用,胰激肽原酶的临床应用
亦延伸至其他领域。在高血压辅助治疗中,该药通过舒张外周血管、降低外周阻
力,发挥辅助降压效果。在男性不育方面,《胰激肽原酶在男性不育中的临床应
用专家共识(2018 版)》指出,胰激肽原酶可通过增加睾丸血流、改善生精小管
结构与间质营养、促进睾丸组织核酸合成及对葡萄糖的吸收,为生精细胞提供理
想的微环境,从而增加精母细胞的数量,促进精子生成,增加精子数量。
综上,胰激肽原酶作为一种以改善微循环为核心作用的血管扩张剂,不仅对
糖尿病相关微血管并发症疗效突出,亦在男性不育及辅助降压等具有微循环障碍
背景的疾病中展现出明确的治疗价值。根据米内网数据,我国城市公立医院胰激
肽原酶在公立医院端销售额已由 2019 年 6.10 亿元增长至 2024 年 6.79 亿元,年
复合增长率为 2.16%。
数据来源:米内网
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领先,连续多年在细分领域占据首位。怡开系列产品拥有肠
溶片和注射剂两个剂型,该产品依从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国家治疗指南,践行医院
多科室拓展及针剂市场学术推广的营销策略,样本医院销售额保持高位。根据米
内网数据,2024 年公司胰激肽原酶产品以 60.23%的销售份额位居国内市场首位,
其他企业如鼎信医药(星昊医药子公司)、丽珠制药(丽珠集团子公司)、康诺药
业等占据剩余市场份额。
数据来源:米内网
(1)肝素产品
肝素原料药是从健康生猪的小肠粘膜中提取加工的肝素粗品经进一步提纯
后而制成的特色原料药。我国拥有全球最丰富的生猪资源,在肝素原料药上拥有
供给充足的先天性条件,是全球最大的肝素原料药出口国。公司致力于打造最齐
全的肝素产业链,布局的肝素产业链上游项目已开工建设。公司坚定实施科学、
合理的产供销协调机制,精准把握肝素行业周期影响下的国际市场生态环境与战
略机遇,深耕战略性重点客户以及“一带一路”等新潜力市场的开发,肝素钠原
料药始终保持国内企业出口销售前列,公司 2024 年肝素原料药国内市场销量规
模排名第四。
肝素制剂作为肝素价值链中的高端产品,在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拥有巨大的
市场规模。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1 年全球肝素制剂市场规模为 52.68 亿
美元,预计 2024 年将达到 66.4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6%。公司拥有齐全的
肝素制剂产品线,其中,标准肝素钠注射液是公司的重点产品,公司利用原料药
制剂一体化优势,运用多渠道推广方式加强市场覆盖,持续保持全国市场占有率
领先地位;肝素钠封管注射液凭借其良好的抗凝抗感染功能在多科室推广开发,
销售持续增长;公司低分子肝素系列产品依诺肝素钠顺利中标第八批国家集采,
公司将及时抓住集采政策机遇,以快速上量抢占市场份额为主导,逐步发展成为
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2)蛋白酶系列产品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与生活方式的变化,糖尿病从少见病变成一个流行病,
并呈现上升趋势。据 IDF 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全球约有 5.37 亿
的患者,我国 20-79 岁的糖尿病人数已达 1.41 亿人,是世界糖尿病第一大国家,
其中 2 型糖尿病占比 90%以上。随着国内糖尿病发病人数的增长和诊疗渗透率的
提高,糖尿病药物市场规模将持续保持增长。微循环障碍是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发
生的重要病理生理基础之一,早期对其干预有助于防治糖尿病及其血管并发症。
胰激肽原酶作为改善微循环药物,再次入选《中国 2 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
版)》,已广泛应用于糖尿病相关慢性并发症的治疗。公司胰激肽原酶肠溶片(怡
开)作为微循环扩张剂入选了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微血管并发症学组主编的
《糖尿病肾病防治专家共识(2014 年版)》
《糖尿病神经病变诊治专家共识(2021
版)》《糖尿病微循环障碍临床用药专家共识(2021 版)》《男科疾病诊断与治疗
指南(2022 版)》
《糖尿病合并男性功能障碍多学科中国专家共识(2022 版)》
《国
家基层糖尿病神经病变诊治指南(2024 版)》等多项专家共识和治疗指南。公司
怡开系列产品依从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国家治疗指南,践行医院多科室拓展及针剂
市场学术推广的营销策略,市场占有率及销量持续提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生活和工作节奏加快,饮食和作息不规律等因素引起
消化系统类疾病呈逐年上升趋势,据药智网数据显示,国内样本医院消化系统疾
病类药物销售额从 2016 年的 1,417.17 亿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1,596.66 亿元,期间
复合增长率为 2.41%。复方消化酶胶囊(II)
(怡美)是公司研制的新一代助消化
类药物,使用生物体内固有酶系且符合国人的饮食结构特点,采用双层包衣,定
向释放,起效快,安全性高。怡美系列产品除加强医院品牌拓展外,还积极探索
与德国拜耳医药合作的 OTC 战略合作营销新模式,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市场
竞争力,成为公司又一重磅酶制剂品牌产品。
弹性酶是代谢综合征及心脑血管疾病的临床基础用药,主要用于Ⅱ和Ⅳ型高
脂血症(尤其适用于Ⅱ型)、动脉粥样硬化、脂肪肝、糖尿病性肾病变。公司弹
性酶肠溶片(怡甘)是采用超滤、亲和层析等先进技术生产的生化酶高新技术产
业化示范品种,具有调节脂质代谢、提高血管弹性、保肝肾护心脑的显著疗效,
且纯生物提取安全性好。怡甘产品在当前慢病医疗新时代背景下,致力于运用生
物酶激活疗法的推广方案,打造零售及三终端招商品种,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
开发潜能,将成为公司又一新的利润增长点。
(1)全产业链能力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源头质量控制体系,通过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牧原股份”)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子公司,依托牧原股份国内生猪养殖与屠宰
的资源优势,并结合自身在肝素粗品、肝素原料药以及肝素制剂领域的专业生产
技术以及质量管理等经验,建设全球规模领先的猪副产品综合利用生物制药基
地,可生产包括肝素粗品、肝素原料药以及低分子肝素原料药及制剂等相关产品,
最大限度确保上游原料的供给充足和质量可靠。同时,公司具备业内高水平的肝
素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加工能力以及良好的营销网络,产品布局完全覆盖依诺肝
素钠、达肝素钠、那屈肝素钙三个主流低分子肝素品种且全部通过国家药品一致
性评价,确保产品从源头到出品全程可追溯,全产业链优势明显。
(2)技术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获得全国和省、市药品质量诚信示范
企业称号,已形成了以现代分子膜超滤、分子亲和层析、分子结构螯合、病毒灭
活等核心技术并集成运用于蛋白酶药物和多糖类药物的大规模生产能力,并建立
了产业化生产技术平台。公司建有近 8 万平方米符合欧美 GMP 标准高等级的制
剂生产车间和质量检测中心,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技术质量管理团队,具备
完善的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体系。针对低分子肝素中销量最大的依诺肝素钠,公司
拥有自己独特的控制方法,肝素钠裂解以后的分子量片段筛选过程除了使用常见
的有机溶剂沉淀法对分子片段进行选择外,公司依据已申报专利使用阴离子层析
原理对分子片段进行严格的筛选控制,使产品的最终分子量分布和原研产品保持
高度一致,使得抗栓效果更好,出血风险更低。公司多个重点产品的内控质量标
准被提升为国家药品质量标准,所出口的主要药品通过了美国 FDA、欧盟 CEP、
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 GMP 认证,还参与美国 USP 肝素钠原料药的国际
修标工作,在国内外同行中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3)人才优势
自上市以来,公司从国内外引进了一大批年轻有为、学历和专业化程度高的
优秀人才,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拥有博士近 20 名,硕士 80 多名,大专及
以上学历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89%以上,广泛分布在公司营销、技术、管理团
队中,形成了稳定的人才梯队体系,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需求奠定
扎实的人才基础。
(4)营销模式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国内制剂销售已建立了以自营销售业务为主体,招商、
渠道齐头并进的多元化业务模式,国外市场通过技贸合作在欧美日等国家建立了
多个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稳固的分销网络,与客户合作关系长期且稳定可靠,在同
行中彰显了公司营销队伍专业、产品结构与销售市场多元化的竞争实力和优势。
(1)海普瑞(002399.SZ)
海普瑞于 1998 年成立于深圳,是拥有 A+H 双融资平台的领先跨国制药企业,
主要业务覆盖肝素产业链、生物大分子 CDMO 和创新药物的投资、开发及商业
化,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依诺肝素钠制剂、肝素钠和依诺肝素钠原料药,以及大
分子药物 CDMO 服务。在肝素产业链领域,海普瑞的主要产品有依诺肝素钠制
剂和肝素原料药、依诺肝素钠原料药、肝素钠注射液。
(2)健友股份(603707.SH)
健友股份是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制药企业,积极布局化学
药、生物药领域,建立涵盖心血管、神经类、麻醉剂、抗肿瘤制剂、手术辅助类
及其他高附加值无菌注射剂等丰富的产品管线,是全球市场多品种注射剂的供应
商。无菌注射剂业务方面,产品主要包括低分子肝素制剂、抗肿瘤制剂及其他高
附加值无菌注射剂。肝素原料药方面,健友股份与全球主要的肝素制剂生产企业
包括 Pfizer、Gland、Sanofi 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
(3)东诚药业(002675.SZ)
东诚药业是一家覆盖生化原料药、制剂、核药、大健康四大领域,融药品研
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制药企业集团。原料药方面,东诚药业为专业的肝
素原料药生产商和硫酸软骨素(药品级和膳食补充剂级)的全球供应商;制剂方
面,东诚药业主要有注射用那屈肝素钙、那屈肝素钙注射液、注射用氢化可的松
琥珀酸钠等。
(4)常山药业(300255.SZ)
常山药业以研发、生产和销售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为主,产品远销欧洲、
美洲、独联体、东南亚等地区。常山药业是国内少数拥有完整肝素产品产业链,
能够同时从事肝素粗品、肝素原料药和肝素制剂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领军企
业之一,主要肝素类产品有:肝素粗品、肝素钠原料药、肝素钠注射液、低分子
量肝素钙原料药和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依诺肝素钠原料药和依诺肝素钠注射
液、那屈肝素钙原料药和那屈肝素钙注射液、达肝素钠原料药和达肝素钠注射液。
(5)星昊医药(920017.BJ)
星昊医药是一家从事高端药物制剂研发产业化服务的创新型企业。专注于特
色和高端药物制剂的研发,以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为基础,构建 GMP 条件下的
技术平台,通过技术平台开展药品制造以及 CMC/CMO 的一体化服务。星昊医
药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胰激肽原酶、复方消化酶胶囊、吡拉西坦(小水针和粉
针)、醋酸奥曲肽(小水针和粉针)、甲钴胺片、注射用硫普罗宁等。
(6)丽珠集团(000513.SZ)
丽珠集团是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产品涵盖制
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诊断试剂及设备,覆盖了消化道、辅助生殖、精神及
肿瘤免疫等众多治疗领域,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品集群。主要产品包括:丽珠广
乐(胰激肽原酶)、壹丽安(艾普拉唑肠溶片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丽珠得乐(枸
橼酸铋钾)系列产品、丽倍乐(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维三联(枸橼酸铋钾片/
替硝唑片/克拉霉素片)等。
(1)政策准入壁垒
医药行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切身利益,因此我国对医药行业
公司的研发、生产、销售各个环节均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严格约束。
在新药的研发过程中,公司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
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政策规定进行相关药品的研发流程直至最
终申请上市;同时,公司需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才
可以进行相关生产活动;在销售环节,医药流通企业需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
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遵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管理办法。
志着我国对于医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全流程管理的高度重视。
对于行业新入者来说,取得上述齐备的相关资格认证难度很高,并且需要消
耗大量时间及资源,而进入行业较早的企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因此,医药行
业存在严格的政策准入壁垒。
(2)技术壁垒
医药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等特点,同时需要相关从业人员具备
多技术融合及多学科理论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药品从研发到上市的全周期需要
企业具备极高的生产标准及严苛的操作规程。在生产方面,药品生产具有生产车
间洁净度高、工艺路线繁杂、设备参数验证谨慎、质量控制标准严格等特点,需
要生产人员和质控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规范的操作流程以及具备丰富的从
业经验。在研发方面,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高、不确定性大的特点。新进
入企业很难在短期内掌握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因此医药行业
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
(3)资金壁垒
为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制药企业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
入,资金需求量大。从进行市场调研、确定研究方向、设计开发、临床研究到产
品正式进行市场推广并销售的各阶段,企业均需要支付较高的人力成本并投入较
高的研发费用;此外,在新产品的市场推广过程中也需要较为充沛的资金支持。
经营规模较小、融资渠道有限的新进企业可能因为资金实力不足无法形成足够的
市场竞争力。
(4)品牌壁垒
医药行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因此在治疗疾病的用药选择上医生往
往会十分谨慎,通常会首选品牌知名度高、进入市场时间长、药物疗效确切的产
品,并且对于经常使用的产品忠诚度会更高,形成较强的品牌粘性。医药企业前
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及时间进行战略布局并开拓市场,方能得到市场对其产品
安全性、有效性的广泛认可,形成长期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公司始终重视提升
市场占有率及品牌影响力,“怡开”系列产品依从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国家治疗指
南,践行多科室多适应症拓展及市场学术推广的营销策略,市场占有率及销量持
续攀升;“怡美”产品除加强医院品牌拓展外,积极探索与德国拜耳医药合作的
OTC 战略合作新模式,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销量进一步提升;
肝素钠注射液及封管液继续扩大市场份额,持续保持全国市场占有率领先地位;
依诺肝素系列产品及时抓住国家集采的政策机遇,以快速上量抢占市场份额为主
导,逐步发展为重要的利润增长点。行业新进入者通常难以通过简单的广告投入
等常规营销手段在短期内形成自己的品牌影响力、信誉度及客户基础,这也构成
了新入者的重要行业壁垒。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肝素结构复杂,无法完全通过化学合成获得。整体肝素产业链示意图如下:
肝素产业链上游主要是生猪养殖业、屠宰业和肝素粗品加工业,企业需从生
猪养殖、屠宰及加工企业获得猪小肠黏膜,通过树脂等吸附方式分离出肝素粗品,
肝素粗品的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肝素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并间接影响企业的经
营业绩。产业链中游为肝素原料药生产企业,对上游肝素粗产品进一步纯化,除
去杂蛋白,得到标准肝素原料药,并将其解聚得到一系列低分子肝素原料药;产
业链下游企业负责生产临床治疗所需肝素及其衍生药物,主要为注射剂产品,标
准肝素原料药可用于生产标准肝素制剂或应用于相关医疗器械,各类低分子肝素
原料药将用于生产相应低分子肝素制剂产品,下游市场需求端对于肝素价格影响
较大。
肝素原料药存在周期属性。2008 年,美国百特公司生产的肝素钠在美国出
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百特事件”后,FDA 监管要求的加强导致行业准入门槛
提升,对中小型原料药企业和新进入者造成较大的压力,导致肝素原料药价格攀
升。随着优势持续向千红制药等头部企业聚集,行业格局逐步稳定,2015 年左
右我国第一轮肝素原料药周期基本结束。2016 年开始,受国内供给侧改革以及
海外需求拉动影响,肝素价格开启第二轮成长周期。2020 年以来,受非洲猪瘟
和全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肝素价格一路走高。2022 年以来,全球公共卫
生事件影响逐步减弱,海外需求逐渐疲软,肝素价格快速回落。截至 2023 年 10
月,肝素价格已快速回落至 4,805 美元/kg,与 2018 年的肝素价格水平基本持平。
虽然价格边际尚未完全显现,但已处于第二轮肝素周期终点区间。受价格影响,
比下降 27.44%。2024 年,肝素价格呈波动态势,2024 年 12 月出口价格为 3,992
美元/kg,2025 年 9 月出口价格为 4,576 美元/kg,上涨 14.61%。2025 年肝素原
料药价格处于相对企稳阶段,预计边际利好肝素原料药生产企业。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海关总署出口数据
公司生产的胰激肽原酶制剂产品上游是生猪养殖业和酶制剂初级产品加工
业。报告期内公司猪胰脏粉采购价格保持稳定,成本波动并不显著。下游市场需
求方面,该产品为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循环作用,主要用于微循环障碍性疾病,
如糖尿病引起的肾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也可
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逐渐加重,糖尿病及高血压等疾
病患病人数在全球范围持续增长,国内外对胰激肽原酶的需求也在持续增加,预
计下游市场的需求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生化制药企业,多年来专
注于多糖与蛋白酶类药物细分领域,并已成为该领域龙头企业。其中蛋白酶品种
主要有胰激肽原酶系列、复方消化酶胶囊(Ⅱ)、门冬酰胺酶系列、弹性蛋白酶
等;多糖类品种主要有肝素钠原料药、标准肝素制剂、低分子肝素类系列品种等,
销售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及欧洲、美洲、亚洲等国际市场。公司也是国内为数
不多的具备从猪小肠来源供应、肝素粗品、肝素原料药及制剂全程可溯源的肝素
全产业链能力药品生产企业,河南千牧投产后亦是国内少数可溯源至产品上游生
猪养殖环节的肝素生产企业,有助于进一步确保源头质量优质并可控,有效提升
行业竞争力。公司产品布局情况如下图所示:
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种类 主要品种 制剂商品名 示意图 主要用途
本系列主要包含标准肝素钠
原料药、肝素钠注射液以及肝
素钠封管注射液。肝素钠注射
液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
性疾病(如心肌梗塞、血栓性
静脉炎、肺栓塞等) ,各种原
因引起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肝素钠系 也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
常生千红
列 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
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
凝处理。肝素钠封管注射液用
于维持静脉内注射装置(如留
置针、导管)的管腔通畅,可
用于静脉内放置注射装置后、
每次用药后以及每次采血后
使用本品。
本系列主要包含依诺肝素钠
原料药、依诺肝素钠注射液。
用于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
病(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 ,
特别是与骨科或普外手术有
多糖 关的血栓形成;治疗已形成的
依诺肝素
类 千红怡诺 深静脉栓塞,伴或不伴有肺栓
系列
塞,临床症状不严重,不包括
需要外科手术或溶栓剂治疗
的肺栓塞;治疗不稳定性心绞
痛及非 Q 波心肌梗死,与阿
司匹林合用;用于血液透析体
外循环中,防治血栓形成。
本系列主要包含达肝素钠原
料药、达肝素钠注射液。用于
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预防急
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
达肝素钠 不全者进行血液透析和血液
千红怡达
系列 过滤期间体外循环系统中的
凝血;治疗不稳定型冠状动脉
疾病,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和
非 Q 波型心肌梗死。预防与
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本系列主要包含那屈肝素钙
原料药、那屈肝素钙注射液。
那屈肝素
千红怡那 在外科手术中,用于静脉血栓
钙系列
形成中度或高度危险的情况,
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
种类 主要品种 制剂商品名 示意图 主要用途
本系列制剂主要包含注射用
胰激肽原酶、胰激肽原酶肠溶
片,为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
胰激肽原 循环作用。主要用于微循环障
怡开
酶系列 碍性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肾
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
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也
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
本品为微丸定点释放制剂,为
复方消化
助消化药,主要用于食欲缺
酶胶囊 千红怡美
乏,消化不良,为医院处方和
(II)
蛋白 OTC 双跨性的药品。
酶类 本系列制剂主要为注射用门
冬酰胺酶(埃希),适用于治
疗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急
门冬酰胺
常生 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
酶系列
细胞性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
性白血病、霍奇金病及非霍奇
金病淋巴瘤、黑色素瘤等。
本品为弹性酶肠溶片,临床用
弹性酶系 于 II 和 IV 型高脂血症(尤其
千红怡甘
列 适用于 II 型)、动脉粥样硬化、
脂肪肝、糖尿病性肾病变。
(二)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1)国内多元化销售模式
公司国内多元化模式主要针对肝素制剂及蛋白酶类制剂产品的国内销售。主
要产品通过自营销售模式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招标采购,中标后
会与具备相应经营资质、覆盖全国或区域且仓储、配送、回款能力良好的医药配
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医院通过采购平台向配送公司提出相应药品采购需求,配
送公司根据自身库存状况,在与公司签订的框架合同基础上,向公司下达相应采
购订单,公司随后将产品供应给相应配送公司,由这些公司利用其配送网络将药
品销售给医院等终端客户,确保产品及时配送以满足相应临床使用需求。在个别
偏远地区,公司会遴选当地优质经销商,并采取招商代理模式向经销商销售产品,
并由对方协助完成产品的营销推广及销售进院。此外,公司部分酶制剂产品会采
取渠道零售及 OTC 模式通过商业渠道的推广完成终端市场的销售。
(2)海外直销模式
公司直销模式主要针对肝素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海外销售,所出口的主要产
品已通过美国 FDA、欧盟 CEP、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 GMP 认证,在国
内外同行中具备竞争优势。公司通过自行组建的专业化国际营销队伍,在美、德、
法、意、日本等国建有营销网络,销售对象主要为国外知名医药企业。
公司建立了以质量为中心的采购体系,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管理
办法》《战略产品产供销集约化经营管理模式规定》等制度,规范采购管理,确
保采购质量,保障物资供应,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公司各项采购
服务稳定运营。
公司采购业务承办部门主要是采购中心,采购的物料主要包括原辅料、包装
材料、设备、软件、劳保办公用品、配件及试剂耗材等机物料。
采购方式主要包括招标、比价、议价,符合《招标管理办法》要求的,按规
定开展商务招标,其他物料采用比价、议价的形式进行采购。
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 GMP 相关物资的采购方面,生产中心根据销售计划
制定生产、包装计划,生成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需求计划,仓库结合库存汇总成
采购申请表,采购中心在收到审批的采购申请后,结合供应商报价在《批准/定
交需求计划,由采购专员进行比价议价,综合考虑品质、价格、交货日期等因素
后确定供应商,并经内部审批程序后签署采购合同,供应商按采购订单约定发货,
公司收到货物按相关规定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质量部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放行
后,采购中心按合同约定条款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主要按照供应商开发、审计和评估三个内容进行循环,
确保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
(1)供应商开发:采购中心每年对供应商发展进行系统分析和计划,为减
少对单一供应商依赖,提高公司议价能力,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材供应商一般不
低于三家。对于首次使用或变更供应商的物料,按照公司质量标准对物料进行质
量检验;对于关键物料供应商的变更,公司需进行多批次产品工艺验证和稳定性
考察,待合格后方能确定采购关系。
(2)供应商审计:定期对 GMP 相关物资的合格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
(3)供应商评估:采购中心每年组织对年采购金额超过一定金额的供应商
进行年度评估,从质量水平,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若有突
发质量情况,立即进行供应商评价和考核,做出处理决定。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筛
选,优秀的供应商加大采购量,一般的供应商减少采购量,重点加以辅导,较差
的列入后补或直接淘汰,然后继续开发新的供应商,筛选优质供应商。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并已制定完善的质量体系、严格的管理标准、
精细的操作规程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了所有生产环节的标准化、程序化、
制度化,达成了部分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智能化,保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公司营销中心在每月下旬向生产中心提供下月销售计划,由生产中心根据产
能、库存及原材料供应等情况制定下月生产计划;如因临时新增订单导致原销售
计划调整,公司生产中心会制定增量生产计划,以满足产品销售需求。生产中心
根据国家 GMP 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 GMP 生产岗位标准
操作要求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每批产品由质量保证部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
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客户要求。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体系,在注
重自主创新的同时,积极推进与国内知名高校和医疗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拓展技
术创新渠道。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
天坛医院、中国药科大学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以攻关联合体形式共同推进靶向
抗肿瘤新药的临床及非临床研究;与山东大学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作,共
同开展低分子肝素一致性评价等研究。公司自身下设大分子药物研发平台众红研
究院、小分子药物研发平台英诺升康以及千红制药新药成果转化平台,形成了三
位一体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研发平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研究
序号 研发平台 主要工作
方向
建有蛋白创研中心、抗体研制中心、药物修饰中心、分析
大分子药 质控中心等多个研发中心,可以开展长效蛋白药物、基因
物研发 工程重组蛋白药物、治疗性人源抗体药物、分子诊断试剂
盒等多项研究。
小分子药 建有原料药研发平台、药物制剂技术研发平台和质量研究
物研发 平台,专门从事小分子激酶抑制剂抗癌靶向药物的研究。
以专门从事科研成果产业转化技术研究的成果转化管理
团队为主,并匹配生产质量工艺技术研究团队进行持续的
新药成果
转化
整粒机、溶出度仪等设备,能够完成化学药物固体制剂小
试及中试制备研究。
为确保形成有竞争力的研发体系,规范公司药品研发与技术改进从立项到实
施、验收结题的管理,确保项目的研究质量,有效控制研发风险,公司建立了《研
发项目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分为项目立项、
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及项目交付四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研发环节 主要工作
根据项目的不同来源,由相应研发系统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必要时由
让项目)开展系统的尽职调研,完成尽职调研报告。
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所制定的过程管理文件推进项目进程,并根据项目
沟通计划,定期组织召开研发例会,监控各研究内容的进展,及时解决
项目负责人对未按计划完成的研发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项
目进行阶段性总结。
项目负责人总结分析完成研究的内容、成果和创新点,对研发过程中的
成本核算及经济效益预测进行说明,同时完成项目研究书面总结,提出
验收申请。对拟通过验收的项目由研发决策委员会决定是否最终审议批
准。
按照项目立项标的,由项目负责人将项目成果资料制成移交清单,并由
项目接收方在接收单上签字确认移交。
(三)主要经营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情况
产品类型 项目 单位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产能 万支/粒/片 67,402.50 89,870.00 89,870.00 89,870.00
制剂 产量 万支/粒/片 49,579.62 61,551.72 60,481.54 67,916.67
产能利用率 - 73.56% 68.49% 67.30% 75.57%
产品类型 项目 单位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产能 亿单位 27,982.50 37,310.00 37,310.00 37,310.00
原料药 产量 亿单位 24,856.09 24,575.89 31,053.26 29,978.94
产能利用率 - 88.83% 65.87% 83.23% 80.35%
注:产能系公司综合考虑现有生产人员的规模与排班情况、产线调试时间、效价换算等
情况折算得到的实际产能,并非公司的极限产能
(2)公司主要产品产销率情况
产品类型 项目 单位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产量 万支/粒/片 49,579.62 61,551.72 60,481.54 67,916.67
制剂 销量 万支/粒/片 54,935.62 66,143.24 56,828.97 65,212.47
产销率 - 110.80% 107.46% 93.96% 96.02%
产量 亿单位 24,856.09 24,575.89 31,053.26 29,978.94
自用量 亿单位 5,707.63 7,857.97 8,909.46 7,949.94
原料药
销量 亿单位 19,309.37 18,581.71 17,031.74 23,407.20
产销率 - 100.65% 107.58% 83.54% 104.59%
注:原料药的产销率=(自用量+销量)/产量
(3)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占主营业务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主要产品
号 收入的比例
合计 58,789.15 48.50% /
合计 77,307.68 50.73% /
序 占主营业务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主要产品
号 收入的比例
合计 91,546.09 50.60% /
合计 119,289.75 51.81%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肝素粗品 31,360.52 73.49% 32,078.75 71.52% 90,424.63 86.24% 126,652.47 86.94%
其他原辅材料 6,307.29 14.78% 5,488.91 12.24% 7,735.98 7.38% 10,095.89 6.93%
包装物 2,848.45 6.68% 4,544.83 10.13% 3,775.76 3.60% 6,113.37 4.20%
其他 2,154.61 5.05% 2,738.65 6.11% 2,911.77 2.78% 2,820.98 1.94%
合计 42,670.88 100.00% 44,851.14 100.00% 104,848.14 100.00% 145,682.71 100.00%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肝素粗品、其他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其中肝素粗
品占比较大。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采购金额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肝素粗
品市场价格的下降,且部分供应商采取囤货策略,公司肝素粗品的采购单价及采
购数量均呈下降趋势。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其他原辅材料的采购额呈下降趋
势,主要系:一方面,随着湖北千红粗胰酶产线的达产,公司对外采购粗胰酶的
数量逐渐下降;另一方面,报告期内粗胰酶的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公司的平均
采购单价降低。2025 年 1-9 月,公司其他原辅材料的采购额有所上升,主要系随
着子公司河南千牧的投产,公司采购了一定量的猪小肠等原辅材料。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耗用的主要能源耗用量及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消耗量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电费总计(万元) 1,617.70 1,854.82 1,912.03 1,834.20
电 耗电量(万度) 2,317.77 2,657.98 2,750.51 2,663.66
平均单价(元/度) 0.70 0.70 0.70 0.69
水费总计(万元) 148.56 169.62 185.63 173.30
水 耗水量(万吨) 31.33 33.01 35.85 34.05
平均单价(元/吨) 4.74 5.14 5.18 5.09
蒸汽总计(万元) 621.80 867.56 830.90 813.54
蒸汽 耗汽量(万吨) 2.14 2.70 2.70 2.44
平均单价(元/吨) 290.53 320.79 307.86 333.53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水和蒸汽等,该等能源供应持续、稳定,与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
(3)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合计 17,870.78 41.88%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合计 14,208.60 31.68%
合计 44,251.22 42.21%
合计 69,114.92 47.44%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
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上述供应商不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生化制药行业多糖类和蛋白酶类药品的龙头
生产经营企业。公司始终坚持“专注生物医药领域,以创新药物引领核心竞争力,
坚持酶制剂与肝素类产品协同发展,坚持国内外两个市场双循环”的发展战略,
充分利用中国市场、资源和成本的优势,致力为广大患者生产更安全、更有效、
更经济的医药产品。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生物医药产业领域,抓住国家集采政策机遇,充分发
挥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进一步加强市场覆盖,持续保持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
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在新药研发领域的投入,不断推进在研创新
药产品临床试验进程,进一步丰富公司现有产品线布局,培育未来发展新的经济
增长点,为我国医药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八、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研发投入 9,649.97 15,087.55 13,725.94 10,117.60
费用化金额 6,986.41 10,444.72 9,708.34 8,831.10
资本化金额 2,663.56 4,642.83 4,017.59 1,286.49
营业收入 121,501.50 152,624.28 181,426.89 230,354.78
占比 7.94% 9.89% 7.57% 4.39%
(二)重要专利、非专利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授权专利技术参见本节之“九、主要固定资产及
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3、专利”。
(三)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技术人员 207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20.18%。
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49,875.34 20,924.57 - 28,950.78 58.05%
机器设备 44,646.60 28,385.19 247.74 16,013.67 35.87%
运输工具 673.23 459.25 - 213.98 31.78%
电子设备 8,736.59 7,591.03 3.64 1,141.92 13.07%
其他设备 4,055.91 3,437.08 6.10 612.73 15.11%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合计 107,987.68 60,797.11 257.48 46,933.09 43.46%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参见本募
集说明书之“附表一:发行人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为 44,646.60 万元,总体成新
率为 35.87%,主要为生产原料药所使用的离心机、层析系统、冻干机等以及生
产制剂所使用的灌装机、灯检机、包装线等设备,主要分布在母公司千红制药。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2,838.88 2,420.32 10,418.56
商标权 144.36 144.36 -
非专利技术 4,378.39 4,251.47 126.92
软件 1,870.48 1,615.82 254.66
合计 19,232.12 8,431.98 10,800.14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参见本募集
说明书之“附表一:发行人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269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表二:发行人境内注册商标”。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137 项境内专利,具体情况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表三:发行人境内已授权专利”,20 项境外专利,具体
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表四:发行人境外已授权专利”。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12 项著作权,具体情况参
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表五:著作权”。
十、最近三年(或上市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不适用。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和境外资产情况
除公司于中国香港设立的子公司千红香港外,公司未在境外拥有资产,也不
存在境外经营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施了三次分红。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
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公司上市以来按照《公
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
示”之“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十三、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
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最近三年,公司未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存在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
本息的情形。
十四、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
息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25,820.34 万元、14,348.21 万元及 26,899.92 万元,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22,356.16 万元。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并参考
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
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章节选用的财务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引自公司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者欲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进行更详细地了解,请阅读相关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
文。
本节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如下:公司根
据所处行业阶段和业务特征,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其重
要性。性质方面,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金额方面,公司选取了当期经常性业务
的税前利润的 5%作为重大事项标准,或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
重要的相关事项。
一、审计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均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
W[2023]A442 号、苏公 W[2024]A623 号、苏公 W[2025]A347 号)。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928.47 43,994.54 57,622.55 40,925.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61,044.35 27,382.72 7,198.34 6,747.59
应收票据 256.40 264.20 689.93 596.41
应收账款 24,922.03 25,438.76 22,503.18 56,508.04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款项融资 2,861.36 1,721.65 4,358.58 6,182.12
预付款项 3,999.88 1,171.88 390.09 2,767.10
其他应收款 2,212.34 2,323.78 1,690.40 248.49
存货 38,297.38 42,681.26 60,201.05 53,648.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5,192.27 19,289.79 6,494.83 -
其他流动资产 1,031.08 5,101.52 1,448.72 1,104.65
流动资产合计 193,745.55 169,370.11 162,597.68 168,728.4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9,330.73 15,543.17 19,724.14 15,143.75
长期股权投资 353.40 465.28 597.82 534.45
固定资产 46,933.09 50,234.69 55,308.41 56,228.63
在建工程 7,802.98 6,124.85 818.91 5,410.16
无形资产 10,800.14 10,932.49 11,313.86 10,086.15
开发支出 14,322.62 11,659.07 7,016.23 3,767.20
商誉 1,113.51 1,113.51 1,113.51 1,113.51
长期待摊费用 1,896.35 2,144.80 2,360.27 2,265.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98.80 7,525.60 9,052.68 10,148.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9,451.67 7,930.54 6,704.64 7,167.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7,803.30 113,674.02 114,010.47 111,865.44
资产总计 301,548.85 283,044.13 276,608.14 280,593.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2,002.19 5,562.27 10,009.54
应付账款 5,929.03 8,863.79 4,117.64 4,597.21
合同负债 533.26 967.71 970.59 1,558.01
应付职工薪酬 2,723.50 3,542.01 3,885.55 4,305.87
应交税费 1,251.12 768.39 633.16 279.64
其他应付款 1,336.84 1,346.83 795.70 1,026.11
其他流动负债 4,597.03 4,847.88 4,616.17 6,045.56
流动负债合计 16,370.79 22,338.80 20,581.09 27,821.9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8,844.00 8,646.05 8,184.55 8,935.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1.45 402.21 451.65 495.77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15.45 9,048.26 8,636.20 9,431.07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负债合计 25,586.25 31,387.06 29,217.29 37,253.0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7,980.00 127,980.00 127,980.00 127,980.00
资本公积 4,142.20 4,165.38 4,165.38 3,628.87
减:库存股 17,086.38 17,086.38 3,009.36 -
其他综合收益 -202.08 -241.85 35.57 -6.48
盈余公积 32,721.06 32,721.06 28,923.64 27,411.39
未分配利润 127,531.08 104,206.05 87,397.87 86,021.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085.89 251,744.26 245,493.10 245,035.42
少数股东权益 876.72 -87.20 1,897.75 -1,694.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962.60 251,657.06 247,390.85 243,340.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1,548.85 283,044.13 276,608.14 280,593.8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1,501.50 152,624.28 181,426.89 230,354.78
其中:营业收入 121,501.50 152,624.28 181,426.89 230,354.78
二、营业总成本 91,888.58 123,275.22 166,604.52 199,121.39
其中:营业成本 51,379.13 68,906.71 102,933.35 141,457.89
税金及附加 1,677.23 2,370.81 2,040.29 1,710.13
销售费用 22,385.18 30,454.25 39,385.69 42,176.06
管理费用 9,480.90 12,317.87 13,176.06 12,365.73
研发费用 6,986.41 10,444.72 9,708.34 8,831.10
财务费用 -20.27 -1,219.15 -639.21 -7,419.52
其中:利息费用 43.62 138.65 592.64 523.44
利息收入 738.54 996.11 1,129.81 564.20
加:其他收益 1,355.97 1,318.25 2,419.51 1,028.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309.23 -1,961.61 -51.82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99 113.15 35.09 73.12
减:营业外支出 36.66 168.10 118.40 40.7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966.51 6,265.64 2,485.14 4,041.9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以“-”号填列)
- - - -
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09.27 -2,284.95 -318.87 -350.36
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 - - -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853.14 33,040.83 17,909.25 31,761.6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1,509.27 -2,284.95 -318.87 -350.36
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8 0.14 0.2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8 0.14 0.2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7,780.09 167,692.74 229,182.15 222,989.20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62 111.70 4,628.92 5,445.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82.35 3,286.44 2,510.54 1,940.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679.07 171,090.88 236,321.61 230,375.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179.86 49,560.99 112,916.64 170,145.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150.39 19,444.28 19,998.83 21,465.6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119.76 15,177.14 9,145.34 8,100.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094.38 35,437.56 40,928.00 37,811.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544.39 119,619.97 182,988.81 237,522.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134.67 51,470.91 53,332.80 -7,147.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39.09 - 3,378.2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56.54 605.65 143.29 365.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1,350.00 3,230.01 11.05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6,061.08 20,269.83 15,780.41 46,247.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7,617.62 28,564.57 19,153.71 50,001.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365.64 10,451.68 15,520.0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166.72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4,139.03 37,458.00 16,178.55 46,21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767.83 60,887.47 36,663.40 68,999.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50.21 -32,322.90 -17,509.69 -18,997.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50.00 300.00 4,25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69.00 43,550.90 46,127.3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4,4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0.00 769.00 47,800.90 60,617.3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 4,010.35 48,000.00 4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77.02 3,009.36 -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092.94 33,239.55 66,888.22 59,515.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2.94 -32,470.55 -19,087.32 1,101.6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07.60 -184.77 -159.61 4,188.7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07 -13,507.31 16,576.18 -20,854.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994.54 57,501.85 40,925.67 61,780.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928.47 43,994.54 57,501.85 40,925.67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648.79 37,276.40 50,734.97 40,048.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53,545.52 17,043.74 1,092.55 -
应收票据 256.40 264.20 689.93 596.41
应收账款 24,922.15 25,843.87 22,710.11 56,663.11
应收款项融资 2,861.36 1,721.65 4,358.58 6,182.12
预付款项 25,218.83 15,810.94 5,103.22 4,256.94
其他应收款 2,346.77 2,843.85 1,784.98 2,857.75
存货 35,317.76 41,339.47 59,903.25 52,738.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5,192.27 19,289.79 6,494.83 -
其他流动资产 - 4,510.04 1,386.86 1,075.63
流动资产合计 194,309.84 165,943.95 154,259.29 164,418.8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9,330.73 15,543.17 19,724.14 15,143.75
长期股权投资 13,914.07 11,364.07 11,164.07 9,403.73
固定资产 44,267.74 47,850.57 52,747.28 51,732.96
在建工程 2,139.08 2,215.55 704.41 5,405.26
无形资产 8,474.36 8,609.85 8,910.76 9,142.23
开发支出 17,810.59 15,619.21 11,517.96 14,296.21
长期待摊费用 1,896.35 2,144.80 2,360.27 2,265.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58.22 6,972.55 8,511.96 8,616.77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6,877.64 6,726.15 6,699.60 7,128.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9,968.78 117,045.91 122,340.46 123,134.79
资产总计 304,278.62 282,989.86 276,599.75 287,553.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3,559.92 8,007.09
应付账款 2,822.34 5,212.35 3,240.78 3,815.53
合同负债 196.65 967.71 956.66 1,558.00
应付职工薪酬 2,143.45 2,656.38 3,166.69 3,641.73
应交税费 1,151.91 611.74 448.08 227.16
其他应付款 549.36 579.22 569.28 840.85
其他流动负债 4,568.22 4,815.99 4,596.51 5,999.54
流动负债合计 11,431.94 14,843.40 16,537.93 24,089.91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7,078.30 7,440.35 8,184.55 8,543.85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9.21 367.67 438.40 494.3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427.51 7,808.03 8,622.95 9,038.16
负债合计 18,859.45 22,651.42 25,160.88 33,128.0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7,980.00 127,980.00 127,980.00 127,980.00
资本公积 3,438.75 3,438.75 3,438.75 3,241.01
减:库存股 17,086.38 17,086.38 3,009.36 -
盈余公积 32,721.06 32,721.06 28,923.64 27,411.39
未分配利润 138,365.74 113,285.01 94,105.84 95,793.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5,419.17 260,338.44 251,438.87 254,425.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4,278.62 282,989.86 276,599.75 287,553.6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0,961.49 152,615.94 181,312.96 230,081.26
减:营业成本 51,477.62 69,098.14 103,253.65 141,494.35
税金及附加 1,663.93 2,350.04 1,976.40 1,740.32
销售费用 22,353.68 30,399.14 39,292.72 42,060.96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管理费用 8,595.21 11,421.30 12,329.09 11,463.38
研发费用 3,434.45 5,463.95 4,771.17 8,408.33
财务费用 -200.47 -966.40 -739.75 -7,250.37
其中:利息费用 - 58.77 512.89 461.89
利息收入 727.43 936.89 1,106.08 559.94
加:其他收益 1,000.79 1,233.33 1,876.49 880.3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59.60 1,329.00 739.63 -1,216.2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055.32 6,965.26 490.23 -2,445.7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9.23 -6,961.59 -51.0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6 - 0.02 5,756.6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6,982.51 44,111.87 16,574.44 35,088.27
加:营业外收入 0.02 112.03 8.07 73.12
减:营业外支出 35.30 161.62 116.85 39.6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6,947.23 44,062.28 16,465.66 35,121.72
减:所得税费用 6,868.89 6,088.09 1,343.12 3,856.6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078.33 37,974.18 15,122.53 31,265.0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0,078.33 37,974.18 15,122.53 31,265.0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6,785.48 167,627.41 228,884.13 223,726.7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45 111.70 4,628.92 5,419.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2.76 1,336.62 2,201.20 1,745.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324.69 169,075.73 235,714.25 230,892.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6,767.30 58,111.83 116,077.48 169,260.5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205.56 16,568.35 18,025.44 18,638.50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821.45 14,927.77 8,489.16 7,963.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14.90 32,766.96 39,516.53 42,940.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409.22 122,374.91 182,108.61 238,803.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915.47 46,700.83 53,605.64 -7,910.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39.09 - 4,420.2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55.57 668.68 36.51 169.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 0.47 6.62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410.61 11,848.37 - 26,547.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966.18 18,856.13 36.98 31,144.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365.64 10,366.88 15,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474.73 25,000.00 1,092.55 26,8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3,103.45 46,032.05 19,602.45 48,208.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37.27 -27,175.92 -19,565.47 -17,064.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43,550.90 44,569.3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4,4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43,550.90 59,059.3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41.35 48,000.00 4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77.02 3,009.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997.60 32,693.31 66,808.36 59,456.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97.60 -32,693.31 -23,257.46 -396.6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08.21 -184.77 -201.91 4,419.88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27.61 -13,353.17 10,580.80 -20,951.8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276.40 50,629.57 40,048.77 61,000.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648.79 37,276.40 50,629.57 40,048.77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如下: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千红生化制药
是 是 是 是
(湖北)有限公司
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
是 是 是 是
研究院有限公司
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
是 是 是 是
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千红大健康科技有
是 是 是 是
限公司
常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
是 是 是 -
公司
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
是 是 是 是
股份有限公司
千红(香港)科技发展
是 是 是 是
有限公司
河南千牧生物制药有限
是 是 是 -
公司
常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千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 2023 年设立,
并于设立当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倍) 11.83 7.58 7.90 6.06
速动比率(倍) 9.50 5.67 4.98 4.14
资产负债率(合并) 8.48% 11.09% 10.56% 13.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20% 8.00% 9.10% 11.52%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15 1.97 1.92 1.91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52 5.99 4.36 4.57
存货周转率(次) 1.26 1.32 1.79 3.02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04.58 286.50 35.34 69.8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23 0.40 0.42 -0.0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0 -0.11 0.13 -0.16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0)上述 2025 年 1-9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每
股净现金流量为 9 个月的相关数据,未做年化处理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扣 除 非 经 常 (元/股)
性损益前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扣 除 非 经 常 (元/股)
性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
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
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
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4.77 -3.84 2,526.39 5,759.85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1,435.81 1,306.37 904.25 394.94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8.04 -51.11 -74.65 48.25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 - - 484.31
目
小计 13,352.03 10,330.04 4,448.39 7,699.4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27.15 1,514.54 666.84 1,083.43
减:少数股东损益 207.20 112.21 -56.31 94.95
合计 11,217.68 8,703.28 3,837.86 6,521.10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知》
(财会〔2021〕35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根据准
则解释第 15 号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企
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
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知》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
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
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
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
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
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
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知》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
主要内容涉及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
交易的会计处理。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知》
(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
主要内容涉及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不属
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三)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93,745.55 64.25% 169,370.11 59.84% 162,597.68 58.78% 168,728.41 60.13%
非流动资产 107,803.30 35.75% 113,674.02 40.16% 114,010.47 41.22% 111,865.44 39.87%
资产总计 301,548.85 100.00% 283,044.13 100.00% 276,608.14 100.00% 280,593.8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280,593.85 万元、276,608.14 万元、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资产中流动资产所占的比重较高,占各期资产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 60.13%、58.78%、59.84%和 64.25%,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11,865.44 万元、114,010.47 万元、113,674.02
万元和 107,803.3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87%、41.22%、40.16%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43,928.47 22.67% 43,994.54 25.98% 57,622.55 35.44% 40,925.67 24.26%
交易性金融资
产
应收票据 256.40 0.13% 264.20 0.16% 689.93 0.42% 596.41 0.35%
应收账款 24,922.03 12.86% 25,438.76 15.02% 22,503.18 13.84% 56,508.04 33.49%
应收款项融资 2,861.36 1.48% 1,721.65 1.02% 4,358.58 2.68% 6,182.12 3.66%
预付款项 3,999.88 2.06% 1,171.88 0.69% 390.09 0.24% 2,767.10 1.64%
其他应收款 2,212.34 1.14% 2,323.78 1.37% 1,690.40 1.04% 248.49 0.15%
存货 38,297.38 19.77% 42,681.26 25.20% 60,201.05 37.02% 53,648.34 31.80%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31.08 0.53% 5,101.52 3.01% 1,448.72 0.89% 1,104.65 0.65%
流动资产合计 193,745.55 100.00% 169,370.11 100.00% 162,597.68 100.00% 168,728.4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68,728.41 万元、162,597.68 万元、
款和存货等构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库存现金 1.81 0.56 1.66 14.64
银行存款 43,393.73 43,993.93 57,620.89 40,857.77
其他货币资金 532.92 0.05 0.00 53.25
合计 43,928.47 43,994.54 57,622.55 40,925.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 40,925.67 万元、57,622.55 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理财产品 32,537.08 27,382.72 7,198.34 6,747.59
外汇掉期 28,507.27 - - -
合计 61,044.35 27,382.72 7,198.34 6,747.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 6,747.59 万元、7,198.34 万
元、27,382.72 万元和 61,044.3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上升,
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加了对低风险银行
理财产品及外汇掉期的购买。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
品、国债逆回购、外汇掉期等。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票据 256.40 264.20 689.93 596.41
应收款项融资 2,861.36 1,721.65 4,358.58 6,182.12
合计 3,117.76 1,985.85 5,048.51 6,778.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 6,778.53
万元、5,048.51 万元、1,985.85 万元和 3,117.7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部分货款采用票据方式结算,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
(4)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规模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6,562.19 27,237.44 23,697.96 59,604.54
坏账准备 1,640.16 1,798.68 1,194.78 3,096.49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4,922.03 25,438.76 22,503.18 56,508.0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6,508.04 万元、22,503.18 万
元、25,438.76 万元和 24,922.0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49%、13.84%、
物需求有所下滑,叠加产品价格下跌的影响,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因当期收入
下降而减少。2024 年,因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
年末有所增加。
②应收账款账龄与坏账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中:2 个月以内 14,586.37 54.91% 13,450.76 49.38% 15,339.66 64.73% 35,820.81 60.10%
小计 26,562.19 100.00% 27,237.44 100.00% 23,697.96 100.00% 59,604.54 100.00%
减:坏账准备 1,640.16 - 1,798.68 - 1,194.78 - 3,096.49 -
合计 24,922.03 - 25,438.76 - 22,503.18 - 56,508.0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9.97%、
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单
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应比例足额计提了坏账准
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其中:2 个月以内 14,586.37 291.73 13,450.76 269.02 15,339.66 306.79 35,820.81 716.42
合计 26,562.19 1,640.16 27,237.44 1,798.68 23,697.96 1,194.78 59,604.54 3,096.49
③应收账款前五名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与公司关系 余额 占比
合计 19,023.84 71.62%
合计 17,480.77 64.18%
序号 单位名称 与公司关系 余额 占比
合计 15,507.41 65.44%
合计 42,017.68 70.49%
注:上述应收账款金额已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期或重要合作伙伴,无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资信情况良
好。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3,999.88 100.00% 1,171.88 100.00% 390.09 100.00% 2,767.1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2,767.10 万元、390.09 万元、1,171.88
万元和 3,999.88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64%、0.24%、0.69%和
预付账款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 98.17%、92.20%、99.63%和 99.90%,账
龄较短,符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逾期理财本息 16,165.37 27,547.90 36,303.71 36,303.71
备用金 493.44 556.33 250.24 148.10
应扣个人所得税 - - 3.07 -
保证金及押金 2,100.01 2,119.52 135.52 162.52
支付的各项往来款 - - 1,350.00 -
其他 17.65 25.27 68.85 105.91
小计 18,776.47 30,249.03 38,111.40 36,720.25
减:坏账准备 16,564.13 27,925.25 36,421.00 36,471.76
合计 2,212.34 2,323.78 1,690.40 248.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48.49 万元、1,690.40 万元、
中,应收逾期理财本息的情况如下:公司于 2018 年向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
改名为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元信托”)购买的部分信托理财产品于
日,尚有本息合计 16,165.37 万元信托理财未收回,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此
计提了全额坏账准备。公司一直在和建元信托协商催收,尽量减少该投资损失。
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签订了《关于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
议》,按协议约定支付了保证金 2,000 万元所致。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7,817.98 46.53% 14,804.72 34.69% 9,057.15 15.04% 22,301.50 41.57%
在产品 9,978.19 26.05% 10,742.86 25.17% 22,963.13 38.14% 17,233.48 32.12%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商品 9,574.87 25.00% 16,013.19 37.52% 27,541.85 45.75% 10,982.81 20.47%
包装物 926.34 2.42% 1,120.48 2.63% 638.92 1.06% 3,130.55 5.84%
合计 38,297.38 100.00% 42,681.26 100.00% 60,201.05 100.00% 53,648.34 100.00%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
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3,648.34 万元、60,201.05 万元、42,681.26 万元和 38,297.38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1.80%、37.02%、25.20%和 19.77%。2024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下降主要系当期在产品、库存商品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并对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的
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跌价准备 余额 跌价准备 余额 跌价准备 余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17,862.16 44.18 14,848.90 44.18 9,096.35 39.20 22,336.84 35.34
在产品 9,991.80 13.61 11,055.76 312.89 22,991.75 28.62 17,259.28 25.80
库存商品 9,574.87 - 16,013.19 - 28,716.04 1,174.18 10,983.31 0.50
包装物 926.34 - 1,120.48 - 638.92 - 3,130.55 -
合计 38,355.17 57.79 43,038.33 357.07 61,443.05 1,242.00 53,709.97 61.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61.63 万元、1,242.00 万元、
和 0.15%,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合理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并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15,192.27 19,289.79 6,494.83 -
合计 15,192.27 19,289.79 6,494.8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0 万元、6,494.83
万元、19,289.79 万元和 15,192.27 万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104.65 万元、1,448.72 万元、
用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债权投资 9,330.73 8.66% 15,543.17 13.67% 19,724.14 17.30% 15,143.75 13.54%
长期股权投资 353.40 0.33% 465.28 0.41% 597.82 0.52% 534.45 0.48%
固定资产 46,933.09 43.54% 50,234.69 44.19% 55,308.41 48.51% 56,228.63 50.26%
在建工程 7,802.98 7.24% 6,124.85 5.39% 818.91 0.72% 5,410.16 4.84%
无形资产 10,800.14 10.02% 10,932.49 9.62% 11,313.86 9.92% 10,086.15 9.02%
开发支出 14,322.62 13.29% 11,659.07 10.26% 7,016.23 6.15% 3,767.20 3.37%
商誉 1,113.51 1.03% 1,113.51 0.98% 1,113.51 0.98% 1,113.51 1.00%
长期待摊费用 1,896.35 1.76% 2,144.80 1.89% 2,360.27 2.07% 2,265.56 2.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98.80 5.38% 7,525.60 6.62% 9,052.68 7.94% 10,148.73 9.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9,451.67 8.77% 7,930.54 6.98% 6,704.64 5.88% 7,167.31 6.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7,803.30 100.00% 113,674.02 100.00% 114,010.47 100.00% 111,865.4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11,865.44 万元、114,010.47 万
元、113,674.02 万元和 107,803.30 万元,整体较为稳定,主要由固定资产、债权
投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构成。
(1)债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债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9,330.73 15,543.17 19,724.14 15,143.75
合计 9,330.73 15,543.17 19,724.14 15,143.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债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15,143.75 万元、19,724.14 万
元、15,543.17 万元和 9,330.73 万元,均不存在减值的情形,债权投资系大额存
单/定期存款。
(2)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41.37 219.07 259.84 320.18
澳升医疗有限公司 112.04 246.22 337.98 214.26
合计 353.40 465.28 597.82 534.4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534.45 万元、597.82 万
元、465.28 万元和 353.4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账面价值变动主要
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益、追加投资等所致。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类别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49,875.34 20,924.57 - 28,950.78 61.69%
机器设备 44,646.60 28,385.19 247.74 16,013.67 34.12%
运输工具 673.23 459.25 - 213.98 0.46%
电子设备 8,736.59 7,591.03 3.64 1,141.92 2.43%
其他设备 4,055.91 3,437.08 6.10 612.73 1.31%
合计 107,987.68 60,797.11 257.48 46,933.09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49,875.34 19,243.04 - 30,632.30 60.98%
机器设备 43,844.90 26,010.63 247.74 17,586.52 35.01%
运输工具 572.62 479.48 - 93.14 0.19%
电子设备 8,634.09 7,457.57 3.82 1,172.70 2.33%
其他设备 4,050.16 3,294.03 6.10 750.03 1.49%
合计 106,977.11 56,484.76 257.66 50,234.69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49,875.34 16,956.58 - 32,918.76 59.52%
机器设备 43,014.40 22,826.13 247.74 19,940.53 36.05%
期间 类别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运输工具 532.54 460.96 - 71.58 0.13%
电子设备 8,517.45 7,091.44 3.82 1,422.19 2.57%
其他设备 4,023.14 3,061.69 6.10 955.35 1.73%
合计 105,962.87 50,396.80 257.66 55,308.41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52,572.59 15,826.30 - 36,746.28 65.35%
机器设备 37,700.32 20,886.09 272.79 16,541.44 29.42%
运输工具 529.23 441.16 - 88.07 0.16%
电子设备 8,404.30 6,766.02 7.21 1,631.06 2.90%
其他设备 4,136.06 2,908.16 6.13 1,221.77 2.17%
合计 103,342.49 46,827.74 286.13 56,228.6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6,228.63 万元、55,308.41 万
元、50,234.69 万元和 46,933.09 万元,金额较为稳定,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
重分别为 50.26%、48.51%、44.19%和 43.54%,以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为主,
系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与公司经营模式及行业特征相符。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湖北新厂 5,663.90 3,907.12 103.65 -
硫酸依替米星建设项目 1,928.58 534.30 - -
设备安装工程 197.26 1,676.43 351.38 2,205.37
玻管线生产工程 - - 356.88 77.98
云河路厂区二期建设项目 - - - 3,119.81
其他 13.24 7.00 7.00 7.00
合计 7,802.98 6,124.85 818.91 5,410.1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5,410.16 万元、818.91 万元、
厂区二期建设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所致。2024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增长,主
要系公司加大了对湖北新厂投资建设力度、开始推进硫酸依替米星建设项目所
致。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比例
土地使用权 12,838.88 2,420.32 10,418.56 96.47%
商标权 144.36 144.36 - -
软件 1,870.48 1,615.82 254.66 2.36%
合计 19,232.12 8,431.98 10,800.14 100.00%
土地使用权 12,838.88 2,238.34 10,600.54 96.96%
商标权 144.36 144.36 - -
软件 1,731.87 1,545.26 186.61 1.71%
合计 19,093.51 8,161.01 10,932.49 100.00%
土地使用权 12,838.88 1,981.01 10,857.88 95.97%
商标权 144.36 136.70 7.67 0.07%
软件 1,724.08 1,457.18 266.90 2.36%
合计 19,085.71 7,771.86 11,313.86 100.00%
土地使用权 11,230.01 1,880.55 9,349.46 92.70%
商标权 144.36 128.17 16.19 0.16%
软件 1,561.66 1,253.96 307.70 3.05%
合计 17,314.42 7,228.28 10,086.1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086.15 万元、11,313.86 万
元、10,932.49 万元和 10,800.14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02%、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使用状况良好,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无形
资产减值准备。
(6)开发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开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QHRD107 项目 6,989.78 5,785.79 3,175.34 1,853.57
QHRD106 项目 4,955.94 3,968.56 2,477.75 1,325.95
其他项目 2,376.90 1,904.72 1,363.14 587.68
合计 14,322.62 11,659.07 7,016.23 3,767.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开发支出账面价值分别为 3,767.20 万元、7,016.23 万元、
稳步增长。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均为 1,113.5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
在 1%左右,占比较低,系公司 2016 年非同一控制下收购英诺升康控制权而产生
的溢价。公司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 2,265.56 万元、2,360.27 万元、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 10,148.73 万元、9,052.68
万元、7,525.60 万元和 5,798.80 万元,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坏账准备、
递延收益等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南广场花园商业住宅购房款 6,400.13 6,400.13 6,400.13 6,400.13
预付设备款 3,048.08 1,526.95 301.04 763.71
其他 3.47 3.47 3.47 3.47
合计 9,451.67 7,930.54 6,704.64 7,167.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7,167.31 万元、6,704.64 万
元、7,930.54 万元和 9,451.67 万元,主要为购房款、预付设备款等,其中南广场
花园商业住宅购房款系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对公司坐落于武青北路的厂房进行
的拆迁补偿。2024 年末、2025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有所上升,主要
系公司湖北新厂及硫酸依替米星建设项目的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16,370.79 63.98% 22,338.80 71.17% 20,581.09 70.44% 27,821.95 74.68%
非流动负债 9,215.45 36.02% 9,048.26 28.83% 8,636.20 29.56% 9,431.07 25.32%
负债合计 25,586.25 100.00% 31,387.06 100.00% 29,217.29 100.00% 37,253.0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7,253.02 万元、29,217.29 万元、
公司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进而使流动负债及负债总额规模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 - 2,002.19 8.96% 5,562.27 27.03% 10,009.54 35.98%
应付账款 5,929.03 36.22% 8,863.79 39.68% 4,117.64 20.01% 4,597.21 16.52%
合同负债 533.26 3.26% 967.71 4.33% 970.59 4.72% 1,558.01 5.60%
应付职工薪酬 2,723.50 16.64% 3,542.01 15.86% 3,885.55 18.88% 4,305.87 15.48%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交税费 1,251.12 7.64% 768.39 3.44% 633.16 3.08% 279.64 1.01%
其他应付款 1,336.84 8.17% 1,346.83 6.03% 795.70 3.87% 1,026.11 3.69%
其他流动负债 4,597.03 28.08% 4,847.88 21.70% 4,616.17 22.43% 6,045.56 21.73%
流动负债合计 16,370.79 100.00% 22,338.80 100.00% 20,581.09 100.00% 27,821.9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27,821.95 万元、20,581.09 万元、
其他流动负债等。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10,009.54 万元、5,562.27 万元、
借款所致。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经营性应付款 3,924.75 3,934.72 2,091.03 1,306.47
工程应付款 2,004.28 4,929.07 2,026.61 3,290.74
合计 5,929.03 8,863.79 4,117.64 4,597.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4,597.21 万元、4,117.64 万元、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 1,558.01 万元、970.59 万元、967.71 万
元和 533.26 万元,均为货款,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60%、4.72%、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短期薪酬 2,723.50 3,542.01 3,885.55 4,305.76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0.12
合计 2,723.50 3,542.01 3,885.55 4,305.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4,305.87 万元、3,885.55 万元、
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 279.64 万元、633.16 万元、768.39
万元和 1,251.12 万元,主要为应交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保证金(含质保金) 1,050.72 1,074.80 540.71 541.42
人才开发基金 180.92 90.42 90.92 98.42
其他 105.21 181.61 164.07 386.27
合计 1,336.84 1,346.83 795.70 1,026.1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1,026.11 万元、795.70 万元、
(7)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付的水电费 295.52 66.87 19.76 135.86
应付市场开发费等 4,251.10 3,587.17 4,186.39 4,751.68
应付运费 - 28.30 2.52 95.68
应付的其他费用 3.63 906.42 245.13 566.57
待转销项税额 - 112.80 93.62 200.59
期末已转让未终止确认应
收票据
合计 4,597.03 4,847.88 4,616.17 6,045.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6,045.56 万元、4,616.17 万元、
运费、应付的其他费用、待转销项税额、期末已转让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递延收益 8,844.00 95.97% 8,646.05 95.55% 8,184.55 94.77% 8,935.30 94.74%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1.45 4.03% 402.21 4.45% 451.65 5.23% 495.77 5.26%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15.45 100.00% 9,048.26 100.00% 8,636.20 100.00% 9,431.0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9,431.07 万元、8,636.20 万元、9,048.26
万元和 9,215.45 万元,由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1)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 8,935.30 万元、8,184.55 万元、
(2)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 495.77 万元、451.65 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倍) 11.83 7.58 7.90 6.06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速动比率(倍) 9.50 5.67 4.98 4.14
资产负债率(合并) 8.48% 11.09% 10.56% 13.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20% 8.00% 9.10% 11.52%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8,893.30 46,710.14 28,241.79 43,387.67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04.58 286.50 35.34 69.8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6.06 倍、7.90 倍、7.58 倍和 11.83 倍,
速动比率分别为 4.14 倍、4.98 倍、5.67 倍和 9.50 倍,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合理
且持续上升,与现有的生产经营模式相适应。总体而言,公司流动资产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3.28%、10.56%、11.09%
和 8.48%,保持在合理区间范围内。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
为 43,387.67 万元、28,241.79 万元、46,710.14 万元和 48,893.30 万元,主要来源
于主营业务利润,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额较小,产生的利息费用较低,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具有较强的利息偿付能
力。
综上,公司负债水平合理,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同行业公司的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平均值 2.51 2.63 2.31 2.45
发行人 11.83 7.58 7.90 6.06
平均值 1.89 1.83 1.55 1.49
发行人 9.50 5.67 4.98 4.14
平均值 37.55% 36.83% 38.24% 37.45%
发行人 8.48% 11.09% 10.56% 13.28%
注:数据来源于 Wind、相关公司公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反映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整体较好。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
公司平均值,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52 5.99 4.36 4.57
存货周转率(次) 1.26 1.32 1.79 3.02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2025 年 1-9 月数据未年化)
: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57 次、4.36 次、5.99 次和 4.52
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02 次、1.79 次、1.32 次和 1.26 次。报告期内,公司应
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2023 年以来,因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营业成本
呈下降趋势,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整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和回款情
况较好,资产周转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平均值 3.54 4.85 4.81 5.19
发行人 4.52 5.99 4.36 4.57
平均值 1.13 1.37 1.34 1.50
发行人 1.26 1.32 1.79 3.02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于 Wind、相关公司公告。上述财务指标 2025 年 1-9 月数据未年化
处理,且可比公司 2025 年 1-9 月应收账款、存货未披露账面余额,故采用账面价值进行计
算
报告期各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 5.19、4.81、4.85
和 3.54,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57、4.36、5.99 和 4.52,同行业可比公司
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 1.50、1.34、1.37 和 1.13,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02、
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五)财务性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证券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
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
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
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
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
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
为财务性投资。(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
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
报表。(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
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
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
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金额占归属于
项目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
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61,044.3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31.08 - -
债权投资 9,330.73 - -
长期股权投资 353.40 241.37 0.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9,451.67 - -
合计 96,403.51 241.37 0.09%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61,044.35 万元,主要系公司对部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降低和防范汇率风险,购买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国债
逆回购、外汇掉期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15,192.27 万元,主要
为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1,031.08 万元,主要为待转增值税、
待摊费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债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债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9,330.73 万元,系大额存单/定期
存款,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金额
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41.37
澳升医疗有限公司 112.04
被投资单位 金额
合计 353.40
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纳米仿生及新材料等的研
发,该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紧密联系及相关合作安排,不属于围绕产业
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等情形,属于财务性投资。
澳升医疗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研发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
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9,451.67 万元,主要由南广
场花园商业住宅购房款(武青北路厂房拆迁补偿)、预付设备款等构成,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六、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21,225.69 99.77% 152,385.11 99.84% 180,909.64 99.71% 230,242.09 99.95%
其他业务收入 275.81 0.23% 239.17 0.16% 517.25 0.29% 112.69 0.05%
合计 121,501.50 100.00% 152,624.28 100.00% 181,426.89 100.00% 230,354.7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99%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制剂系列 81,218.99 67.00% 107,908.32 70.81% 111,450.25 61.61% 118,151.83 51.32%
原料药系列 39,382.26 32.49% 44,339.61 29.10% 69,202.81 38.25% 111,679.65 48.51%
其他 624.45 0.52% 137.18 0.09% 256.58 0.14% 410.60 0.18%
合计 121,225.69 100.00% 152,385.11 100.00% 180,909.64 100.00% 230,242.0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制剂系列为主,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分别
为 118,151.83 万元、111,450.25 万元、107,908.32 万元和 81,218.99 万元,占比分
别为 51.32%、61.61%、70.81%和 67.00%,收入规模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公
司原料药系列收入分别为 111,679.65 万元、69,202.81 万元、44,339.61 万元和
上广泛使用的抗凝血药物,肝素钠原料药的市场需求在全球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大
幅增长,因此公司 2022 年原料药销售收入较高,随着 2022 年末该事件影响的逐
渐消除,下游行业客户进入去库存周期,2023 年至 2024 年下游市场需求相对较
弱,公司原料药产品的销量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报告期内肝素市场价格处于下
行区间,公司原料药产品的销售单价呈下降趋势。2025 年 1-9 月,随着下游行业
客户去库存的结束,下游市场需求出现回暖,且肝素原料药的市场价格也逐渐止
跌趋稳,公司的原料药收入呈现出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内销售 89,491.19 73.82% 117,174.05 76.89% 125,200.72 69.21% 130,697.17 56.77%
国外销售 31,734.50 26.18% 35,211.06 23.11% 55,708.92 30.79% 99,544.91 43.23%
合计 121,225.69 100.00% 152,385.11 100.00% 180,909.64 100.00% 230,242.0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国内销售为主,各期占比分别为 56.77%、
务收入的比例为 43.23%,占比较高,主要系受国际供需关系的影响,肝素钠原
料药的销售量及销售单价均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按季度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45,088.03 37.11% 46,110.15 30.21% 60,821.89 33.52% 55,222.05 23.97%
第二季度 41,089.12 33.82% 39,449.44 25.85% 44,853.72 24.72% 58,466.53 25.38%
第三季度 35,324.35 29.07% 35,200.71 23.06% 40,918.52 22.55% 51,194.32 22.22%
第四季度 - - 31,863.98 20.88% 34,832.76 19.20% 65,471.87 28.42%
合计 121,501.50 100.00% 152,624.28 100.00% 181,426.89 100.00% 230,354.7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收入基本保持均衡稳定,部分季度销售额有所波动主
要系受肝素钠原料药的市场行情影响,整体而言公司的营业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
节性波动特征。
(二)营业成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51,374.50 99.99% 68,888.15 99.97% 102,901.56 99.97% 141,445.81 99.99%
其他业务成本 4.62 0.01% 18.56 0.03% 31.79 0.03% 12.09 0.01%
合计 51,379.13 100.00% 68,906.71 100.00% 102,933.35 100.00% 141,457.8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141,457.89 万元、102,933.35 万元、68,906.71
万元和 51,379.13 万元,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营业成本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
变动趋势相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制剂系列 24,396.46 47.49% 41,199.79 59.81% 42,887.58 41.68% 45,597.13 32.24%
原料药系列 26,537.25 51.65% 27,638.05 40.12% 59,952.63 58.26% 95,826.91 67.75%
其他 440.80 0.86% 50.31 0.07% 61.35 0.06% 21.77 0.02%
合计 51,374.50 100.00% 68,888.15 100.00% 102,901.56 100.00% 141,445.8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制剂系列和原料药系列的成本构成,
与公司的收入结构相匹配。
(三)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21,501.50 152,624.28 181,426.89 230,354.78
营业成本 51,379.13 68,906.71 102,933.35 141,457.89
毛利 70,122.38 83,717.57 78,493.54 88,896.89
毛利率 57.71% 54.85% 43.26% 38.59%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69,851.19 99.61% 83,496.96 99.74% 78,008.08 99.38% 88,796.28 99.89%
其他业务毛利 271.19 0.39% 220.61 0.26% 485.46 0.62% 100.61 0.11%
综合毛利 70,122.38 100.00% 83,717.57 100.00% 78,493.54 100.00% 88,896.8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各期占比均在 99%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的毛利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制剂系列 56,822.53 81.35% 66,708.53 79.89% 68,562.67 87.89% 72,554.70 81.71%
原料药系列 12,845.01 18.39% 16,701.56 20.00% 9,250.18 11.86% 15,852.75 17.85%
其他 183.65 0.26% 86.87 0.10% 195.24 0.25% 388.83 0.44%
合计 69,851.19 100.00% 83,496.96 100.00% 78,008.08 100.00% 88,796.28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制剂系列毛利金额分别为 72,554.70 万元、68,562.6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的毛利率及各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制剂系列 69.96% 67.00% 61.82% 70.81% 61.52% 61.61% 61.41% 51.32%
原料药系列 32.62% 32.49% 37.67% 29.10% 13.37% 38.25% 14.19% 48.51%
其他 29.41% 0.52% 63.32% 0.09% 76.09% 0.14% 94.70% 0.18%
合计 57.62% 100.00% 54.79% 100.00% 43.12% 100.00% 38.57%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制剂系列的毛利率分别为 61.41%、61.52%、61.82%和
着肝素粗品采购价格的下降以及湖北千红粗胰酶产线的达产,公司肝素制剂以及
胰激肽原酶制剂系列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所下降所致。报告期各期,公司原料药系
列的毛利率分别为 14.19%、13.37%、37.67%和 32.62%,2024 年毛利率大幅提升,
主要系肝素粗品采购价格大幅下降,原料药系列产品的成本随之下降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8.57%、43.12%、54.79%和 57.62%,
毛利率大幅增长,以及毛利率较高的制剂系列产品的收入占比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平均 45.62% 45.80% 47.84% 52.02%
发行人 57.71% 54.85% 43.26% 38.59%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 38.59%、43.26%、54.85%和 57.71%,同行
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呈下降趋势,而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报告
期初肝素粗品等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处于高位,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对肝素粗品进
行了大量储备,而公司基于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存货规模远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随着报告期内肝素粗品市场价格的大幅下跌,肝素原料药的市场价格也随之下
降,同行业可比公司由于存货规模较大、平均成本较高,导致其毛利率下降程度
较大,而公司则由于报告期初高价存货规模较小,随着肝素粗品采购价格的下降,
原材料的平均成本显著降低,因此毛利率有所提升。
(四)期间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费用 22,385.18 18.42% 30,454.25 19.95% 39,385.69 21.71% 42,176.06 18.31%
管理费用 9,480.90 7.80% 12,317.87 8.07% 13,176.06 7.26% 12,365.73 5.37%
研发费用 6,986.41 5.75% 10,444.72 6.84% 9,708.34 5.35% 8,831.10 3.83%
财务费用 -20.27 -0.02% -1,219.15 -0.80% -639.21 -0.35% -7,419.52 -3.22%
合计 38,832.22 31.96% 51,997.70 34.07% 61,630.88 33.97% 55,953.37 24.29%
报告期内,公司的费用总额分别为 55,953.37 万元、61,630.88 万元、51,997.70
万元和 38,832.2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29%、33.97%、34.07%
和 31.96%。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市场开发费 16,027.80 71.60% 22,617.80 74.27% 30,111.86 76.45% 32,023.51 75.93%
工资及附加 6,297.71 28.13% 7,654.28 25.13% 9,155.70 23.25% 9,936.61 23.56%
其他 59.68 0.27% 182.17 0.60% 118.12 0.30% 215.94 0.51%
合计 22,385.18 100.00% 30,454.25 100.00% 39,385.69 100.00% 42,176.06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42,176.06 万元、39,385.69 万元、
市场开发费分别为 32,023.51 万元、30,111.86 万元、22,617.80 万元和 16,027.80
万元,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部分产品纳入集采范围,相应产品的市场推广活
动减少。
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的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平均 16.18% 16.73% 23.88% 23.38%
发行人 18.42% 19.95% 21.71% 18.31%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不存在显著差
异。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资及附加 3,667.20 38.68% 5,036.48 40.89% 4,451.29 33.78% 4,168.87 33.71%
交际应酬费 1,424.95 15.03% 1,982.02 16.09% 2,080.36 15.79% 2,027.04 16.39%
折旧及摊销 1,182.97 12.48% 1,791.71 14.55% 2,670.48 20.27% 2,486.56 20.11%
物料消耗 311.44 3.28% 482.50 3.92% 517.58 3.93% 529.09 4.28%
维修费用 226.13 2.39% 414.62 3.37% 419.93 3.19% 439.00 3.55%
工会经费 191.47 2.02% 244.54 1.99% 273.68 2.08% 284.45 2.30%
其他 2,476.73 26.12% 2,366.02 19.21% 2,565.00 19.47% 1,993.22 16.12%
股权激励费用 - - - - 197.73 1.50% 437.49 3.54%
合计 9,480.90 100.00% 12,317.87 100.00% 13,176.06 100.00% 12,365.7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2,365.73 万元、13,176.06 万元、12,317.87
万元和 9,480.9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7%、7.26%、8.07%和
等。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管理费用金额基本保持稳定,与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人员人工费用 2,089.83 29.91% 2,839.45 27.19% 2,099.76 21.63% 2,835.04 32.10%
直接投入费用 1,115.61 15.97% 2,443.09 23.39% 2,014.25 20.75% 2,029.23 22.98%
折旧与摊销 1,025.80 14.68% 1,406.67 13.47% 1,090.45 11.23% 954.68 10.81%
委托外部研究
开发费用
其他费用 267.02 3.82% 424.05 4.06% 217.07 2.24% 196.79 2.23%
合计 6,986.41 100.00% 10,444.72 100.00% 9,708.34 100.00% 8,831.10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8,831.10 万元、9,708.34 万元、10,444.72
万元和 6,986.41 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
折旧与摊销以及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构成。2023 年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有所上升,主要系当年公司多个研发项目进入临床试验一期或二期阶段,相应的
委外临床试验费用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利息支出 43.62 138.65 592.64 519.02
减:利息收入 738.54 996.11 1,129.81 564.20
汇兑损益 661.43 -372.62 -126.19 -7,401.60
银行手续费 13.21 10.93 24.14 22.85
银行承兑贴现息 - - - 4.42
合计 -20.27 -1,219.15 -639.21 -7,419.52
万元,收入规模较大,且主要以美元结算,而当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整体呈上涨
趋势,因此产生外币汇兑收益 7,401.60 万元。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递延收益转入 556.50 744.20 1,150.75 456.92
与企业日常经营相关的
其他政府补助
增值税加计扣除和其他
税费减免
其他 - 17.52 26.11 18.83
合计 1,355.97 1,318.25 2,419.51 1,028.49
公司其他收益主要来源于递延收益以及与企业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
区西环三路 18 号的土地房产及生产线转让,与上述资产相关的项目基础平台建
设资金、土地出让金钟祥市政府承担部分等政府补助项目对应的递延收益合计
增值税加计扣除和其他税费减免金额为 534.20 万元、233.73 万元和 215.29 万元,
主要系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额,公司符合相关抵减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111.88 82.54 -21.42 -853.81
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18.67 834.27 790.60 375.07
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343.26 236.16 36.51 9.86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 - - -5.23 -
合计 950.05 1,152.97 800.45 -468.88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的金额分别为-468.88 万元、800.45 万元、1,152.97
万元和 950.05 万元,总体金额较小,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375.07 万元、790.60 万元、834.27
万元和 718.67 万元,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2022 年度,公司权益法核算
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853.81 万元,主要系投资澳升医疗产生的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分别为 10.01 万元、77.1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58.52 -603.90 1,901.72 -1,530.4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1,361.33 8,495.74 -158.97 20.56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合计 11,519.84 7,891.84 1,742.75 -1,509.87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509.87 万元、1,742.75 万元、7,891.84
万元和 11,519.84 万元,其中 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
收到安信锐赢 64 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安信创赢 51 号特定资产收
益权理财产品的兑付款,当年转回前期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8,755.81 万元
和 11,382.5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 -309.23 -1,193.05 -27.0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24.81
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 - -768.56 -
合计 - -309.23 -1,961.61 -51.82
元,主要系当年公司存货中肝素粗品和原料药市场价格下跌幅度较大,公司对此
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开发支出减值损失为-768.56 万元,系公司 QHRD102 研
发项目中止,对应研发支出资本化的费用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1.86 - 1,950.49 5,759.33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 584.56 -
合计 1.86 - 2,535.05 5,759.33
拆迁补偿。2023 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收益为 1,950.49 万元,无形资产处置
收益为 584.56 万元,系子公司湖北千红将位于钟祥经济开发区西环三路 18 号的
土地房产及生产线全部转让给湖北钟瑞祥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生的资产处
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利得 1.86 - - 4.27
不需支付的应付款 - 112.79 27.00 39.13
其他 0.14 0.37 8.09 29.72
合计 1.99 113.15 35.09 73.1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总体金额较小,主要由清理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
形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6.63 3.84 8.65 3.76
捐赠支出 29.09 128.68 100.00 14.50
其他 0.94 35.58 9.74 22.47
合计 36.66 168.10 118.40 40.73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总体金额较小,主要系捐赠支出。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4.77 -3.84 2,526.39 5,759.85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1,435.81 1,306.37 904.25 394.94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8.04 -51.11 -74.65 48.25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 - - 484.31
目
小计 13,352.03 10,330.04 4,448.39 7,699.4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27.15 1,514.54 666.84 1,083.43
减:少数股东损益 207.20 112.21 -56.31 94.95
合计 11,217.68 8,703.28 3,837.86 6,521.10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022 年度和
公司转让钟祥经济开发区西环三路 18 号的土地房产及生产线产生的固定资产处
置收益。2024 年及 2025 年 1-9 月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金额较高,主要系收到安信锐赢 64 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安信
创赢 51 号特定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兑付款。
七、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7,780.09 167,692.74 229,182.15 222,989.20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62 111.70 4,628.92 5,445.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679.07 171,090.88 236,321.61 230,375.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179.86 49,560.99 112,916.64 170,145.15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119.76 15,177.14 9,145.34 8,100.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544.39 119,619.97 182,988.81 237,522.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134.67 51,470.91 53,332.80 -7,147.39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230,375.25 万元、236,321.61 万
元、171,090.88 万元和 130,679.07 万元,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 237,522.64 万元、182,988.81 万
元、119,619.97 万元和 101,544.39 万元,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各期金额分别为 170,145.15 万元、112,916.64 万元、49,560.99 万元和
素粗品的价格不断下降,且报告期内肝素行业总体处于去库存阶段,公司采购的
肝素粗品数量也有所减少。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39.09 - 3,378.2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56.54 605.65 143.29 365.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1,350.00 3,230.01 11.05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6,061.08 20,269.83 15,780.41 46,247.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7,617.62 28,564.57 19,153.71 50,001.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365.64 10,451.68 15,520.0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166.72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4,139.03 37,458.00 16,178.55 46,21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767.83 60,887.47 36,663.40 68,999.61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50.21 -32,322.90 -17,509.69 -18,997.93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46,247.30 万元、
现金 46,214.00 万元、16,178.55 万元、37,458.00 万元和 134,139.03 万元,主要系
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产品的购买与赎回;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万元、10,451.68 万元、14,365.64 万元和 0 万元,主要系长期定期存款的购买与
到期赎回;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路厂区二期建设项目以及子公司湖北千红新厂区建设的资金投入。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50.00 300.00 4,25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69.00 43,550.90 46,127.3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4,4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0.00 769.00 47,800.90 60,617.3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 4,010.35 48,000.00 4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77.02 3,009.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092.94 33,239.55 66,888.22 59,515.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2.94 -32,470.55 -19,087.32 1,101.69
大,主要系短期银行借款的借入与偿还。2022 年,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14,490.00 万元,主要系公司向 2022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转让公司库存
股。2024 年,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77.02 万元,主要系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股份回购款。
八、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报告期各期,公
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7,098.85 万元、
项目以及子公司湖北千红新厂区建设的资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
不涉及跨行业投资。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支出,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
资金运用”。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九、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技术 主要应
主要技术 技术优势 技术来源
平台 用产品
公司针对消化不良所用的消化酶制剂进行了
剂型改良,克服已有技术的不足,发明了一种
酶释放率较高、治疗效果较好的复方消化酶制
剂。公司复方消化酶胶囊(II)属于国内首创 复方消
消化酶缓
的新一代助消化药物,集成胃蛋白酶、胰蛋白 自主研发 化酶制
释技术
酶、胰淀粉酶、胰脂肪酶等生物体内固有的酶 剂
系,根据国人饮食结构特点确定处方,生产中
多糖 采用微丸多层包衣技术,在体内实现定向释
及蛋 放,靶点明确,起效快,安全性高。
白酶 公司采用在线近红外等分析技术,建立智能化
PAT(药品
生产 模型,精确控制工艺过程,实现酶生物活性保 复方消
生产过程
加工 留量提高至 85%,上衣率提高到 80%,提升药 自主研发 化酶制
智能控
工艺 物的关键质量属性(酶生物活性),为企业生 剂
制)技术
平台 产的降本增效打下坚实的基础。
相比于传统的酒精分级沉淀、超滤膜分离、分
子筛和凝胶过滤层析等传统方法,本技术改良
一种制备
依诺肝素钠的制备工艺,即通过将依诺肝素钠
依诺肝素 依诺肝
调到碱性室温脱色,然后调回到中性,然后采 自主研发
钠的改良 素钠
用阴离子交换层析方法,其能够很好的控制低
技术
分子肝素钠的分子量,使得分子量能在 1%以
内精确控制。在具体的阴离子交换层析的基础
技术 主要应
主要技术 技术优势 技术来源
平台 用产品
上,配合制备步骤中的特定合成条件和处理方
法,能够使收率提高至 50%以上,且该方法能
够制备出高纯度、高活性的依诺肝素钠产品,
产品质量明显高于 EP 现行版药典标准。
本技术是一种新颖的粉末直接压片技术,含有
低水分微晶纤维素处方,与胰激肽原酶配合使
用,能够提高胰激肽原酶的稳定性,对胰激肽
原酶具有显著的保护作用,具体如下:胰激肽
原酶作为一种具有活性的蛋白酶,表面有大量
含有低水
的羟基、氨基,这些基团在遇到低水份微晶纤
分微晶纤
维素这种分子量接近的物质时,可以产生微弱 胰激肽
维素处方
的相互吸引作用(氢键) ,从而减弱蛋白酶自 自主研发 原酶制
的粉末直
身的结构变化,提升了对于热的稳定性;同时, 剂
接压片技
低水分微晶纤维素是恰到好处地对大分子蛋
术
白进行了锚定,采用这种弱吸附力减少了蛋白
质的结构改变,还保证了胰激肽原酶效价的稳
定性。因此,本技术有效提升了公司胰激肽原
酶肠溶片的产品质量,显著降低因工艺导致质
量不合格的批次,增加全年产量水平。
不同种属来源的肝素原料,其中杂质组成、多
糖的结构序列均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产品质
量的稳定性影响很大。目前美国 FDA 推荐的
猪源粗品肝素中反刍动物基因检测只要求定
肝素钠、
原料种属 性,且按照美国药典的检测方法,异源基因检
药物蛋
来源的检 出限为 2ppm。公司自主筛选了反刍动物和猪 自主研发
白酶原
测技术 的特异性强的专属引物和荧光探针并开发了
料药
定时定量荧光-PCR 的方法用于肝素及药用蛋
白酶原料中的种属鉴别,通过该方法能确保异
源基因检出限达到 0.1ppm,比美国现行方法精
准 20 倍,确保原料来源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公司针对多糖分子结构特征,如分子量分布、
侧链修饰基团、带电荷水平、分子间作用力等,
设计高度专一性的层析技术,如分子排阻、高
多糖类药 效离子交换、大孔树脂吸附、反相吸附等,用
生产工
物工业级 于多糖粗提物的精细分离和纯化,实现了在
艺:自主
高纯度生 30kg 规模的层析工艺过程中精确的控制分子
研发 低分子
产工艺、 量及其分布的范围,且收率达到 50%以上,分
鉴定技 肝素
多糖药物 子量控制精度在 1%以内。通过与国内外领先
术:与机
结构鉴定 水平的糖结构专业研究机构展开技术合作,运
构合作
技术 用核磁共振、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等技术,建立
符合 FDA 标准的多糖药物结构鉴定技术,并
验证项目产品依诺肝素钠与原研药赛诺菲“克
赛”结构的一致。
技术 主要应
主要技术 技术优势 技术来源
平台 用产品
该技术创新性用于酶制剂的制备,减少了湿法
制粒过程中,湿热环境对酶的活力的影响,显
著降低生产过程中酶的活力损失,因而可以提
高产品质量,并节约原料的投入;去除或减少 胰激肽
干法制粒
了湿法制粒过程中液体粘合剂的用量,从而降 自主研发 原酶制
压片法
低药物的疏水性,有助于提高药物的溶出度; 剂
相比较粉末直接压片,可以应用的辅料范围更
加广泛,且对于环境湿度的要求下降,可以允
许更大的范围,使得工业化生产更加便利。
针对不同的蛋白或多肽分子,公司会科学的筛
选最适用的特定结构、合适分子量区间的 PEG
修饰剂。通过公司的 PEG 修饰技术,不仅可以
大分 明显改善免疫原性、提高半衰期,而且还基本
子药 药物长效 保留了原蛋白的活性,聚乙二醇修饰后未发生 QHRD10
物开 化 PEG 修 明显的活性改变,PEG 修饰剂在遮蔽抗原表位 自主研发
QHRD21
发平 饰技术 的同时未对酶活中心产生影响。在某些项目 1
台 中,公司创造性的通过含有多个活性基团的聚
乙二醇修饰剂将单个多亚基蛋白上的多个亚
基共价结合,以防止多亚基蛋白亚基间解聚、
保持其生物学活性,属于国内外领先技术。
通过分析相关疾病致病机理中的 CDK 靶点与
ATP 结合位点的结构,初步设计出化合物的主
结构,随后通过化学合成方式合成出上千个化
合物,并将这些化合物与激酶进行结合活性测
试,初步筛选出几百个对 CDK9 激酶有反应的
化合物。接下来开展人体激酶抑制试验,评估
小分 其与人体不同家族蛋白的抑制结果,从而筛选
高选择性 QHRD11
子药 出几十个选择性较高的化合物。随后,对这几
蛋白激酶 0、
物开 十个化合物进行肿瘤细胞的体外药效研究,确 自主研发
抑制剂开 QHRD10
发平 定体外细胞水平有效的几个化合物,再对化合
发技术 7
台 物进行初步的体外药代动力学和动物体内药
代动力学研究,确定 3 个左右口服生物利用度
较高的化合物,最后进行肿瘤异种移植动物模
型体内药效研究和动物体内毒性研究,药效和
安全性结果最佳的 1-2 个化合物被称为先导化
合物,开展后续更全面的临床前研究评估,并
最终获得 1 个候选化合物。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类别 药品名称 靶点 适应症 最新临床进展 产品描述
国内首个获批
目前处于 IIa
急性髓系 临床的高选择
QHRD107 CDK9 期临床试验补
白血病 性 CDK9 抑制
充病例阶段
剂新药
小分子药物 全新结构的细
目前处于 IIa 胞周期蛋白依
胶质母细
QHRD110 CDK4/6 期临床试验阶 赖性激酶
胞瘤
段 CDK4/6 抑制
剂新药
目前处于 IIb 具有全新结构
急性缺血
QHRD106 激肽原 期临床试验阶 的长效胰激肽
性脑卒中
段 原酶药物
内源性生
大分子药物 采用聚乙二醇
长激素缺
目前处于 II 期 N 端定点修饰
QHRD211 hGHR 乏所引起
临床试验阶段 的长效重组人
的儿童生
生长激素
长缓慢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生化制药企业,始终坚持
科技创新,通过多年积累,目前已下设包括生物医药大分子研发平台众红研究院、
小分子药物创新平台英诺升康以及千红制药新药成果转化平台,形成了三位一体
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研发平台,并获得国家“十二五”重大专项支持。众红研
究院建有蛋白创研中心、抗体研制中心、药物修饰中心、分析质控中心等多个研
发中心,配备 AKTA层析、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检测、分子相互作用仪、半自动
中控纤维系统等多项生物药物研发所需的各项现代化研发设备,可以开展长效蛋
白药物、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药物、治疗性人源抗体药物、分子诊断试剂盒等多项
研究。英诺升康专门从事小分子激酶抑制剂抗癌靶向药物的研究,目前已建立起
完善的抗肿瘤化学药物化合物筛选的临床前药学研究平台,包括原料药研发平
台、药物制剂技术研发平台和质量研究平台。配备有 1L-50L 反应釜、高低温冷
却液循环系统、微波合成仪、1L-20L 旋转蒸发系统,可以完成从毫克级至百克
级的分离纯化系统,能够完成化学药物小试及中试制备研究。千红制药新药成果
转化平台配备有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粉碎整粒机、溶出度仪等设备,能够完成
化学药物固体制剂小试及中试制备研究。
公司组建了一支拥有复合学科背景的优秀科研及技术人员团队,专业背景涵
盖分子生物学、药学、临床医学等领域,对蛋白酶类和多糖类药品工艺改进、创
新药研发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同时对当前整体行业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理解。截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有技术人员 207 名,占公司员工比例为 20.18%,
高水平的技术人员团队始终是公司具备持续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
公司制定了《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办法》,对在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要
贡献的员工实施奖励,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以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和
竞争力。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实际特点,主要将创新类型分为新药研发、技术创新、
技术改进以及其他创新四大维度,全面覆盖公司研发、生产及经营各个环节,充
分调动和发挥研发与技术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升了团队整体创新意识。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与知名高校和医疗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自身的产
业化优势和学术及医疗机构的科研优势,共同促进相关研发领域的探索发展。例
如,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共同推进靶向抗肿瘤新药的临床研究、与
中国药科大学共同建立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并合作开展低分
子肝素生物制品免疫原性的相关研究、与山东大学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作
共同开展低分子肝素一致性评价等研究等,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存在的虽已结案但对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诉讼情况如下:
(以下简称“创赢 51 号”)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到期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9
日。自 2019 年 12 月起,该理财产品出现逾期未兑付。发行人就创赢 51 号项下
与建元信托的受益权转让协议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据《和解协议》,该协议签署当日,建元信托向发行人支付和解款 56,994,275.53
元,即创赢 51 号项下投资本金金额 17,000 万元减去已兑付的信托资金本金及信
托收益共 56,011,448.94 元后的剩余部分的 50%;同时按照协议约定,发行人向
上海金融法院就该理财产品对应的案件提交撤诉申请,不可撤销地申请上海金融
法院作出准予其撤诉的裁定并将创赢 51 号项下 62,862,549.50 份信托受益权转让
给建元信托,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仍享有创赢 51 号项下剩余的 62,862,549.50 份信
托受益权。
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诉。
下简称“锐赢 64 号”)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到期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5 日。自
托的受益权转让协议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据《和解协议》,该协议签署当日,建元信托向发行人支付和解款 8,500 万元,
即锐赢 64 号项下投资本金金额 17,000 万元的 50%;同时按照协议约定,发行人
向上海金融法院就该理财产品对应的案件提交撤诉申请,不可撤销地申请上海金
融法院作出准予其撤诉的裁定并将 8,500 万元相对应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建元信
托,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仍享有锐赢 64 号项下剩余的 8,500 万份信托受益权。
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
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一、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规模会
进一步扩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公司的主营
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的
整合计划。
(二)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如下:
(1)吉市市监稽处罚〔2025〕01005 号行政处罚
根据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吉市市监稽处罚〔2025〕01005 号),为谋取交易机会,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
发区东风街道迎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购入一盒胰激肽原酶肠溶片,公司业务代
表以现金的形式给该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1.50 元,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0 月
金额共计 14,700.00 元。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第二章分则第十一节第 337 条之规定,公司属于违法程度较轻的情形。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公司处罚如下: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期限内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确认函》,内容:“1.截至本确认函出具日,千红制药已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吉市市监稽处罚〔2025〕01005 号)下达的处罚事项已
经执行,并及时足额缴纳罚没款,上述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2.依据《吉林省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分则第十一节第 337 条之规定,
我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吉市市监稽处罚〔2025〕01005 号),该案中千红制药的
违法行为属于违法程度较轻的情形。3.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确认函出具日,
除我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吉市市监稽处罚〔2025〕01005 号)外,千红制药及其
相关人员在我局管辖范围内未被行政处罚过。”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
分/子公司)、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销售人员)不存在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而被我委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
职务违法犯罪记录。”
针对前述行政处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具《声明函》,主要内容如下:“1.本人从未参与上述商业贿赂行
为,亦不知悉涉案业务代表存在通过贿赂方式推广千红制药产品的行为。2.自
本人在千红制药任职至今,本人在推广千红制药产品过程中,不存在以单位或个
人名义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医药监管机构
及个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3.自本人在千红制药任职至今,本人不存在因商业
贿赂等行为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主管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12309 中国检察
网(https://prewww.12309.gov.cn)等网站,公司未涉及后续刑事诉讼。上述行政
处罚下达后,公司健全了针对反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的内控机制,强化了《反
舞弊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管理规定,完善了销售人员行为的约束机制。
(2)常关审简违字〔2022〕0004 号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海关(以下简称“常州海关”)于 2022 年 6 月 8 日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常关审简违字〔2022〕0004 号),公司由于工作疏
忽,致使出口货物价格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违规。鉴于本案违法事实系公司自
查发现,并向海关主动报明,依法可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
(一)项、第十六条,决定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 0.05 万
元整。公司已按照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针对上述处罚情况,公司已经按照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相应罚没款,并对有
关违法行为进行规范,该等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完毕。上述违法行为属于违法程度
较轻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其所受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董事王轲因未能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停止买入上市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江
苏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及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相关情况及整
改措施说明如下:
(1)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5〕154 号)
王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5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主要内容如下:“经查,你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常州千红
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960 万股,成交金额 8,409.6 万元。本次增持后,你
与一致行动人王耀方的持股比例合计由 24.91%增加至 25.66%。你在与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 25%刻度线时,未及时披露并停止交易,迟至 2025 年 6 月
动的提示性公告暨增持计划的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当引以为戒,认真吸取
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规范证券交易
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措施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2)《关于对王轲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156 号)
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156 号)
(以下简称“《监管函》”),主要内容如
下:“经查明,你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
制人王耀方的一致行动人,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至 25.66%。你在与一致行动人王耀方合计持股比例达到 25%时,未能按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停止买入上市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3.4.1
条第一款、第 3.4.2 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
发生。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合法合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认真、
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收到上述《警示函》《监管函》后,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王轲采取了一系
列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后续信息披露规范,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报送书面报告
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王轲已在收到《警示函》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报送《关于落实<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的情况报告》。
(2)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提升合规意识
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王轲对《警示函》
《监管函》涉及的事项予以高度重视,
对《警示函》《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深入反思,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
局和深交所的监管要求充分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同时,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
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此外,公司进一步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证
券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深入学习和系统培训,严格贯彻落实近期陆
续出台的系列新规的精神和要求,并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内部治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关键
人员的合规履职意识,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高
质量健康发展。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上述《警
示函》《监管函》不属于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
实质性障碍。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
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
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资产管理(除金融、
保险类);贸易代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千红投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轲未控制任何企业,不涉及同业
竞争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协议和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耀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出具了《关于同业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如下:
“自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设立至今及今
后发行人存续期间,我没有从事、今后也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亦促使我本人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其他企业不从事构成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任何
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耀方不会因本次发行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
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关联方 关联关系
王耀方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王轲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董事、总经理
公司的股东、副董事长,赵刚及其一致行动人赵人
赵刚 谊、建信基金-赵人谊-建信鑫享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合计持有公司 6.39%的股份
千红(湖北)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众红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9.01%的股权
英诺升康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5.00%的股权
千红生物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1.43%的股权
河南千牧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00%的股权
千红大健康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0.00%的股权
千红香港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江苏众红持有其 99.00%的股权,
晶红生科
公司持有其 1%的股权
澳升医疗 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其 37.55%的股权
京森生物 公司的联营企业,江苏众红持有其 70.00%的股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公司对其无控制权
公司的联营企业,京森生物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京森堂
公司对其无控制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耀方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千红投资
的企业
赵刚 董事
周翔 董事、副总经理
蒋驰洲 董事、副总经理
刘军 职工董事
宁敖 独立董事
任胜祥 独立董事
高玉玉 独立董事
海涛 副总经理
肖爱群 审计总监
邹少波 总监
叶鸿萍 总监
梅春伟 总监
韦利军 总监
黄捷 总监
王谷明 总监
姚毅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江苏富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宁敖担任董事的企业
常州君博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刘军配偶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股东赵刚母亲持股 50%、担任执行公司事务
常州市江涛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
的董事的企业
江苏辰茂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总监叶鸿萍配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昊朗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任胜祥持股 50%的企业
发行人审计总监肖爱群儿媳父亲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湖南海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的企业
发行人审计总监肖爱群儿媳父亲担任董事、高级管
湖南季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理人员的企业
华隽伟 发行人原监事,于 2025 年 11 月离任
张小坡 发行人原监事,于 2025 年 11 月离任
关联方 关联关系
蒋建平 发行人曾经的董事(已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离任)
发行人曾经的独立董事(已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离
徐光华
任)
发行人曾经的独立董事(已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离
荣幸华
任)
发行人曾经的独立董事(已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离
邵蓉
任)
发行人曾经的独立董事(已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离
张继稳
任)
发行人曾经的监事会主席(已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
蒋文群
离任)
张铸青 发行人曾经的监事(已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离任)
陈雷 发行人曾经的监事(已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离任)
发行人曾经的审计总监(已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离
范泳
任)
常州华联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原监事华隽伟配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常州德恒机械有限公司 发行人原监事蒋文群配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关联方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或该等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
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二)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金额
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公司获赠现
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
千红投资 出租房屋 0.66 - 0.33 0.33
京森生物 出租房屋 1.38 1.38 2.05 2.12
京森堂 出租房屋 0.74 0.74 0.43 -
京森生物 采购研发服务 160.00 95.00 50.00 -
澳升医疗 采购研发服务 210.35 832.08 1,202.56 842.03
关键管理人员 支付报酬 442.77 1,154.81 1,255.85 1,444.80
一般关联交易合计 815.90 2,084.01 2,511.22 2,289.28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支付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报告期
各期金额分别为 1,444.80 万元、1,255.85 万元、1,154.81 万元和 442.77 万元,总
体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澳升医疗采购研发服务的金额分别为 842.03
万元、1,202.56 万元、832.08 万元和 210.35 万元,主要系委托其进行临床试验研
究;向京森生物采购研发服务金额分别为 0 万元、50.00 万元、95.00 万元和 160.00
万元,主要系子公司江苏众红委托京森生物协助其进行注射微针制备工艺的开发
工作等。此外,公司还存在向关联方千红投资、京森生物以及京森堂租赁房屋的
情况,金额较小。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被保证债权 截至报告期末是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保证债权期限
号 最高金额 否已履行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的应收或应付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采购研发服务、提供担保等,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
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或协议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关
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
(1)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中对董事会和股东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
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作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
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能有效地规范关联交易。
会审议通过外,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关联交易事项未
作为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核,但就每一项关联交易事项而
言,均未达到需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及披露的标准,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公允性进行审查,并由董事长进行审
批。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 2025 年与
关联企业千红投资、京森生物、澳升医疗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886.71
万元,交易内容主要为提供房屋租赁、接受研发服务等。
(2)独立董事意见
程》约定,不存在需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的关联交易。
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因此对于 2024 年度的关联
交易事项,因均未达到需披露的标准,独立董事未就此进行审议。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专门意见,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研发范围,且能充分利
用关联公司的技术优势较好的推进公司新药研发的进程;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整体规模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
重大影响。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投入金额
合计 103,923.49 100,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根据监管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市场条
件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不超过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的情况下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
行调整。
(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投向主业
公司所在的医药产业作为全球范围内的新兴产业,已成为当今世界最活跃的
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国家及地方层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和推动生化
药物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支持和推动生化药物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方面,2021 年 3 月发布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
提出要推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
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2022 年 1 月出台的《“十四五”
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要求巩固原料药制造优势,加快发展一批市场潜力大、技
术门槛高的特色原料药新品种以及核酸、多肽等新产品类型,促进原料药产业向
更高价值链延伸。湖北省出台的《湖北省医药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旨在通
过创新引领和联动发展,弥补短板,完善体系,推动医药产业园区联动发展,优
化调配区域内资源,做强园区特色,提高对高端项目的承接能力。到 2025 年,
医药产业关键环节和服务配套更加完善,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催生一批原创
成果,产业创新实力、产业规模、集聚效应、发展生态全面领先。此外,还提出
要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医药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支持,优化发展
环境,夯实人才支撑等措施。
通过国家及地方层面政策的相继出台,不仅为生化药物产业提供了政策支
持,也为产业的创新发展和国际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持续推动医药行业的
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
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
金,非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推动下,未来医
药行业在我国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也为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投资回报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分别为创新药研发项目、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
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主业的关系如下:
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
项目 创新药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地一期建设项目
是。通过该项目建设,
现有业务(包括 能,将形成高端抗血栓
产品、服务、技 药物(类肝素)2.50 吨、 否 不适用
术等,下同)的 粗胰酶 125 吨、药用蛋
扩产 白酶 750 亿单位的生产
能力。
现有业务的升 产设施设备,提升生产 否 不适用
级 效率。
是。公司当前主营产品为多
糖类和蛋白酶类药品,本项
目拟将募集资金投向急性
髓系白血病新药 QHRD107
胶囊以及急性缺血性脑卒
中新药 QHRD106 注射液以
于现有业务在 素粗品以及胰激肽原
及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 不适用
其他应用领域 酶(PEG 化)的生产能
引起的儿童生长缓慢新药
的拓展 力。
QHRD211 注射液的临床研
究与开发工作,项目研发成
功后公司将在相关适应症
领域实现新增产品生产及
销售。
是。通过该项目建设,
公司可自行生产肝素
产业链上下游
粗品,用以进一步制备 否 不适用
的(横向/纵向)
肝素原料药及肝素制
延伸
剂或出售。
否 否 不适用
主业投资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创新药研发项目
本 项 目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41,000.00 万 元 用 于 急 性 缺 血 性 脑 卒 中 新 药
QHRD106 注 射 液 III 期 临 床 研 究 及 上 市注 册 项 目 、 急性 髓 系白 血 病 新 药
QHRD107 胶囊的 IIb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以及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
起的儿童生长缓慢新药 QHRD211 注射液的 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以
加快公司自主创新药物管线的临床试验推进,为在研产品后续上市注册进程奠定
坚实基础。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总投资额为 41,923.49 万元。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鼓励发展方向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产业,也是建设健康
中国的重要基础。为提升我国医药行业的创新能力,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国
政府近年来陆续颁布了多项产业支持政策。例如 2024 年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 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要加快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临床
急需药品等以及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2022 年发布的《“十四五”医药工业
发展规划》中将“全行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 10%以上;到 2025 年,创新产品新
增销售占全行业营业收入增量的比重进一步增加”作为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之
一,并将加快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技术突破作为重点任务,推动企业围绕尚未满足
的临床需求,加大投入力度,开展创新产品的开发。支持企业立足本土资源和优
势,面向全球市场,紧盯新靶点、新机制药物开展研发布局;此外,2020 年新
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出台,提出建立药品加快上市注册制度,支持以临床
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对符合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可以申请适用突破
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程序。在药品研制和注册过
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专业技术机构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沟通交流、优
先配置资源、缩短审评时限等政策和技术支持。国家对医药领域研发创新的大力
支持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条件。
(2)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目前已具
备从药物的早期发现到后期开发以及大规模生产,最终实现商业化的全产业链能
力。公司具有卓越的药物研发能力,通过持续的研发资金投入,引进高层次人才,
逐步建立起了完善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体系,包括:可开展长效蛋白药物、
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药物、治疗性人源抗体药物、分子诊断试剂盒等多项研究的生
物医药大分子研发平台;专门从事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研究,能够完成化学药
物小试及中试制备研究的小分子药物创新平台;以及能够完成新药临床样品中试
制备以及产业化生产研究的新药成果转化平台等。各平台分工明确,共同为公司
研发项目的高效开展提供支持,通过坚持不懈的科研创新,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获得各类境内专利授权共计 137 项,其中拥有国内发明专利 110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专利 8 项。此外,公司还先后开展并完成了“靶
向抗肿瘤一类新药 QHRD107 的临床前研究”、“常州千红国际生物医药创新药
物孵化基地”等在内的多个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取得了丰富的科研成果,
公司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可为本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与优秀的研发团队为项目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与
人才支持
科学、完备的研发管理体系是公司技术创新的基础,是保障技术成果转化的
前提。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与公司发展阶段匹配的研发创新
管理体系。为确保公司研发成果能够得到最大程度转化,公司在项目立项、人才
激励、技术成果保护等方面建立了《知识产权申报及科技论文发表管理实施细则》
《保密管理规定》等多项明确的规章制度,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此
外,公司还在关键领域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
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中国药科大学等机构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
以加强技术和人才交流与合作。目前公司已建立起了一支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及
年龄结构比例适当的阶梯型科研人才团队,成员具备生物医药方面的教育背景,
其从业经历也与生物医药相关,拥有丰富的药物研发及产业化经验,具有较强的
研发创新能力。公司完善的制度体系和优秀的人才团队为本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1)推动公司新药研发进展,进一步满足患者更广阔临床用药需求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进核心管
线的临床研究,以加快产品的研发进程,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覆盖尚未被满足临
床需求的能力,给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快
临床试验和审评速度及效率,从而有效提升公司在研创新药物的产业化进程,进
一步提升公司未来核心在研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① QHRD106 注射液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2024 年我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发病人数已增长
至 428.6 万人,随着社会老龄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居民不健康生活方式
的流行,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因素普遍暴露,疾病负担有爆发式增长的态势。
在此背景下,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相关治疗药物市场前景良好,公司亟需对能够治
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创新药物开展临床研究,加速药品注册上市进度,为广大
患者提供优质的药物选择方案,满足市场需求。
QHRD106 注射液系一种主要适应症为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长效胰激肽原酶
药物,通过缓激肽 B2 受体,降低梗死部位与炎症因子释放及血脑屏障的破坏显
著相关的高迁移性蛋白 B1(HMGB1)的表达,抑制炎症因子释放以减轻对梗死
部位神经元的损伤,从而改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预后。该产品已完成 I 期临床
试验,目前已处于 IIb 期临床试验阶段,针对该产品公司随后需继续开展 III 期
确证性临床试验。
② QHRD107 胶囊
白血病属于一种恶性血液肿瘤,不仅严重威胁患者的身体健康,而且治疗周
期较长,需要多次用药,会给患者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但是白血病目前临
床上的完全治愈几率依旧较低。急性髓系白血病是白血病中发病率较高,预后较
差的类型之一,由于其细胞遗传学异质性大以及存在多种基因突变使得临床治疗
十分困难,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2030 年我国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数量预计
将达到 3.4 万人。
QHRD107 胶囊系一种主要适应症为急性髓系白血病的高选择性蛋白激酶抑
制剂,主要通过特异性阻断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 9(CDK9)而调节 RNA 聚
合酶Ⅱ(RNAPⅡ)的活性,抑制 RNAPⅡ转录,从而使包括 MCL-1 在内的多种
致癌基因表达降低,诱导肿瘤细胞的凋亡。该产品已完成 I 期临床试验,目前处
于 IIa 期临床试验阶段,针对该产品公司随后需继续开展 IIb 期临床试验。
③ QHRD211 注射液
生长激素缺乏是我国矮小症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儿童体格发育评估
与 管 理 临 床 实 践 专 家 共 识 》, 中 国 生 长 激 素 缺 乏 症 的 发 病 率 约 为
包括短效粉针剂、短效水针剂和长效水针剂,其中短效生长激素产品需要每天注
射,治疗不便,许多患者用药依从度不高,容易出现漏针,甚至提前终止治疗的
情况,进而导致治疗效果不佳。
QHRD211 注射液系一种主要适应症为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
长缓慢的采用聚乙二醇 N 端定点修饰长效重组人生长激素,质量更加可控。良
好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生物活性支持 10 天一次的给药频率,且在比已上市的长
效生长激素更低的剂量下即可显示出相同的治疗效果,同时更长的给药间隔可减
少近 30%的给药次数,预计上市后将具备较强的竞争力。该产品已完成 I 期临床
试验,目前正处于 II 期临床试验阶段,针对该产品公司随后需继续开展 III 期临
床试验。
(2)响应国家政策发展要求,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本募投项目符合国家鼓励的产业方向,符合《“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产业政策。
通过实施本创新药研发项目,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研发实力,提升公司行业地
位以及产品体系的竞争力,从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41,923.49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41,000.00 万元。
单位:万元
联合(或对
产品 临床支出费用 临床药品费用 其他费用 合计
照)药品采购
QHRD106 14,400.00 - 43.68 1,208.20 15,651.88
QHRD107 7,200.00 1,241.60 69.12 1,591.47 10,102.19
QHRD211 10,080.00 3,480.00 1,278.72 1,330.70 16,169.42
合计 31,680.00 4,721.60 1,391.52 4,130.37 41,923.49
本项目实施期拟定为 2.5 年,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 适应症 实施期 计划实施内容
QHRD106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 2.5 年 III 期临床研究及申报注册
QHRD107 急性髓系白血病 2.5 年 Ⅱb 期临床研究及申报注册
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
QHRD211 2.5 年 Ⅲ期临床研究及申报注册
的儿童生长缓慢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加大创新药研发力度,有利于为公司后续
持续丰富产品管线奠定良好基础,进一步解决广大患者未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同
时,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将为公司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和行业专家,提升公司整
体研发实力。
本项目为新药研发项目,不涉及项目用地、项目备案及环评审批手续。
(1)研发项目的主要内容
①QHRD106 注射液
QHRD106 是公司在已有药物激肽原酶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修饰剂种类的筛
选以及修饰方法的优化,选择直链型单甲氧基聚乙二醇琥珀酰亚胺丙酸酯
(10kDa)随机修饰单组分胰激肽原酶(KLK1-b),制备的具有全新结构的长效
胰激肽原酶药物。基于“质量源于设计”的原理,具有全新结构的 QHRD106 通
过修饰方式及修饰剂的充分筛选,避免了因 PEG 分子修饰对激肽原酶活性中心
的影响,使得修饰后的药物较好地保留了生物活性,同时修饰延长了药物的半衰
期、大幅下降了免疫原性,在临床应用中可降低给药频率,减轻病人痛苦,提高
病人依从性,降低过敏等不良反应发生的几率。
机制研究结果表明,QHRD106 注射液通过激活缓激肽 B2 受体,降低梗死
部位高迁移性蛋白 B1(HMGB1)的表达,HMGB1 与炎症因子释放及血脑屏障
的破坏显著相关,HMGB1 表达的降低明显抑制了炎症因子的释放,减轻了对梗
死部位神经元的损伤,使得梗死部位神经元坏死率显著下降,同时也抑制了血脑
屏障的破坏,减轻了外周因子透过血脑屏障给大脑带来的损伤,改善急性缺血性
脑卒中的预后。
②QHRD107 胶囊
QHRD107 是一种口服的靶向抗癌化药,是从上千个候选化合物中筛选出来
的,对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 9(CDK9)靶点具有高度选择性的极具治疗急
性髓系白血病潜力的药物分子。激酶抑制剂是通过与 ATP 竞争性结合 CDK 的
ATP 结合区域发挥作用,而不同 CDK 的 ATP 结合域的序列高度保守,因此高选
择性蛋白激酶抑制剂的开发一直是新药开发中基础研究难以突破的瓶颈。
QHRD107 由公司通过自主专利技术开发,突破了这一难点,极大地提高了靶点
的专一性。通过特异性阻断 CDK9 而调节 RNAPⅡ的活性,抑制 RNAPⅡ转录,
从而使包括 MCL-1 在内的多种致癌基因表达降低,诱导肿瘤细胞的凋亡。该化
合物的结构、作用机制及靶点全新,公司对其拥有独家专利。
③QHRD211 注射液
QHRD211 注射液系一种主要适应症为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
长缓慢的采用聚乙二醇 N 端定点修饰长效重组人生长激素,质量更加可控。良
好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生物活性支持 10 天一次的给药频率,且在比已上市的长
效生长激素更低的剂量下即可显示出相同的治疗效果,同时更长的给药间隔可减
少近 30%的给药次数,预计上市后将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2)技术可行性
研发硬件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提升研发实力,逐步
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体系:包括生物医药大分子研发平台、小
分子药物创新平台及新药成果转化平台等,拥有超过 18,000 平米的研发场地,
并配套建设了近 6,000 平米的成果转化中试中心。此外,公司还配备了分子相互
作用仪、半自动中控纤维系统、高低温冷却液循环系统、微波合成仪、1L-20L
旋转蒸发系统、高效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联用仪、高效湿法混
合制粒机、溶出度仪等研发及中试设备一千余台(套),为公司新药研发的临床
前研究及临床研究各阶段提供良好的硬件条件支持。
研发团队方面,公司拥有一支具备复合学科背景的优秀科研及技术人员团
队,专业背景涵盖分子生物学、药学、临床医学等领域,对蛋白酶类和多糖类药
品工艺改进、创新药研发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同时对当前整体行业发展趋势有
着深刻理解。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有技术人员 207 名,占公司员工比
例为 20.18%,为公司具备持续技术创新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3)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已取得或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创新药管线的研发流程主要分为以下阶段:项目立项、临床前研究、申
请临床试验审批、获得临床试验审批、完成临床试验(I、II、III 期)、申报新药
上市。目前 QHRD106、QHRD107 及 QHRD211 尚未完成全部研发工作,截至
序 当前研发投入及 预计可取得的研
管线代码 适应症 产品描述
号 进展 发成果
具有全新结构的
急性缺血性脑 IIb 期临床试验阶
卒中 段
药物
国内首个获批临 完成临床试验,提
急性髓系白血 IIa 期临床试验补 床的高选择性 交药品上市许可
病 充病例阶段 CDK9 抑制剂新 申请并取得相关
药 研发品类的药品
内源性生长激 采用聚乙二醇 N 注册批件
素缺乏所引起 II 期临床试验阶 端定点修饰的长
的儿童生长缓 段 效重组人生长激
慢 素
(4)预计未来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根据公司研发项目资本化条件,QHRD106、QHRD107 及 QHRD211 项目均
为需要经过药品临床试验后才可申报生产的新药的研发,以取得国家食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授予临床试验批件为资本化开始时点的前提,经公司研发决策委员会评
审通过后,将取得临床批件前发生的研究费用于当期费用化计入研发费用,将取
得临床批件后至所研发项目取得生产批件前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开发费用于
当期计入开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在此期间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费用,
在所研发项目取得生产批件时将资本化支出转入无形资产。上述三个项目未来使
用募集资金投入的研发费用将全部资本化处理。
(二)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完成“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之一期工程建设,在大健康产业
机遇背景下打造一个产能高效、竞争力强,产品卓越的生物原料药制造基地以保
证公司原料药供应稳定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肝素粗品约 6,000 亿单位、高
端抗血栓药物(类肝素)2.50 吨、粗胰酶 125 吨、药用蛋白酶 750 亿单位的生产
能力。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千红,项目总投资额为 33,000.00 万
元,预计建设期为 30 个月。
(1)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支持方向
公司所处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也是当今世界最活跃的
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
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随着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口增长、老龄化
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需
求逐步得到释放,持续促进了对医药产品的消费,我国医药行业已进入快速发展
阶段。
在此背景下,为保证生物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及地方各层级相应出台
了一系列医药行业政策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努力推动生物医药行业高
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
远景目标纲要》将生物技术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明确提出要推动生物技术和信
息技术融合创新,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
做大做强生物经济。同时,湖北省及钟祥市相继出台了《湖北省大健康产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及《钟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全省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
系逐步完善,健康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湖北成为健康消费全国性中心的目标,
并着力培育生物医药产业。本项目为钟祥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首个药品生产项目,
项目建成后符合国内、欧美相关药政法规要求,为打造钟祥生物医药产业园区起
到良好示范作用。
(2)公司原料药产品需求增加,市场前景良好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全球人口总量增长、人口老龄化加剧、慢性疾病发病率
提高与人们保健意识的提高,以及新兴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和各国医疗保障
体制的不断完善,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中国依靠成本优势在原料药市
场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凭借国家有力的政策支持,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最大
的原料药生产基地,原料药产品不仅能有效满足国内需求,而且还大量销往国际
市场,原料药出口至全球近 200 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已多年稳居世界第一,在
全球医药产业链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2022 年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达到 1,859
亿美元,同比增长约 5%。
我国拥有全球最丰富的生猪资源,在肝素原料药上拥有供给充足的先天性条
件,是全球最大的肝素原料药出口国。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预计
随之增加,叠加肥胖人群规模增长以及新兴市场的医药需求逐年增长,将推动抗
凝血剂/抗血栓临床需求持续提升。
公司酶制剂产品胰激肽原酶、复方消化酶、弹性蛋白酶适应症主要为糖尿病
并发症、消化系统类疾病以及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其生产所需的药
用蛋白酶原料药随着下游患病人群不断增长,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开发潜能。
据 IDF 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全球约有 5.37 亿的患者,我国 20-79 岁
的糖尿病人数已达 1.41 亿人,是世界糖尿病第一大国家,随着国内糖尿病发病
人数的增长和诊疗渗透率的提高,糖尿病药物市场规模将持续保持增长。随着我
国居民生活和工作节奏加快,饮食和作息不规律等因素引起的消化系统类疾病同
样呈逐年上升趋势。据药智网数据显示,国内样本医院消化系统疾病类药物销售
额从 2016 年的 1,417.17 亿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1,596.66 亿元,期间复合增长率为
样硬化、高脂血症患者人群亦逐渐增多,推动了弹性蛋白酶类产品市场需求加快
增长。
(3)公司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及人才储备助力项目实施落地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了以现代分子膜超滤、分子亲和层析、
分子结构螯合、病毒灭活等核心技术并集成运用于蛋白酶药物和多糖类药物的大
规模生产能力,并建立了产业化生产技术平台。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技
术质量管理团队,建有较完善的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连续多年获得全国和省、
市药品质量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公司多个重点产品的内控质量标准被提升为国家
药品质量标准;所出口的主要药品通过了美国 FDA、欧盟 CEP、德国、日本、
澳大利亚等国的 GMP 认证,还参与美国 USP 肝素钠原料药的国际修标工作,在
国内外同行中具备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始终重视人才培养,重视人才对企业发
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灵活机制,引进培养留住优
秀人才,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打牢基础。
综上,公司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及人才储备将为本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落地提供坚实基础。
(1)依托公司先进技术优势,立足湖北大健康产业布局,拓展企业上游产
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
公司是国内生化制药行业多糖类和蛋白酶类药品的知名生产经营企业,现有
主要产品包含胰激肽原酶系列、肝素钠及低分子肝素系列、复方消化酶制剂、门
冬酰胺酶系列,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均已达到先进水平。
公司通过投资 33,000 万元在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经济开发区新建湖北钟祥
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在大健康产业机遇背景下打造一个产能高效、竞
争力强、产品卓越的生物原料药制造基地,进一步拓展延伸公司核心产品产业链
布局并显著扩充自身药品生产产能,有效强化公司自身现代化生产能力。
(2)把握原料药产品市场发展机遇,保障我国药品稳定供给,促进我国药
品市场平稳发展
自 2010 年以来,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基地,不仅能有效满足
国内需求,而且还大量销往国际市场,原料药出口至全球近 200 个国家和地区,
出口额已多年稳居世界第一,在全球医药产业链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
目前,我国原料药行业已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仿制药质量和疗
效一致性评价、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原料药备案制等医药改革政策的落地,正加
速推动原料药产业向高质量方向发展。未来,随着中国原料药企业从全球原料药
的初、中级竞争者向高级竞争者逐渐转型,也将有更多机会参与到全球重磅创新
药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中,这也为中国原料药企业带来新的商机,在一定程度上将
加速原料药行业的增长。
为抢抓原料药产品市场发展机遇,公司拟在钟祥布局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
地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肝素粗品约 6,000 亿单位、高端抗血栓药
物(类肝素)2.50 吨、粗胰酶 125 吨、药用蛋白酶 750 亿单位的生产能力。
(3)进一步提升原料药产能及质量,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更为优质安全的药
品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加剧、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及环境变化因素等原因导致
我国乃至全球糖尿病、慢性肾脏病等疾病人群大大增加,导致对于相关药品的需
求也在不断上升,随着当前全球肝素产业链去库存接近尾声以及国内集采放量,
心脑血管及糖尿病患病人群不断增加,现厂区占地难以满足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的需求,因此新建厂房提升产能具有必要性。在这样的背景下,本项目计划购置
肝素系列产品生产线、药用蛋白酶药物生产线、粗胰酶原料生产线,持续提升生
产硬件设施水平以提升产能、保证品控。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发挥公司原料药
制剂一体化优势,整合原料药与下游制剂,实现部分原料药自主供给,充分利用
具有显著成本优势的生产基地,通过打造更具价格竞争力的产品管线为市场提供
更多更优质的千红出品原料药,进一步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本项目拟投资总金额为 33,000.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0,000.00 万
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总投资构成 投资额 比例
合计 33,000.00 100.00%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本项目建设期为 30 个月。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
前期准备、土建装修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设备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等。结
合项目实际情况,拟定具体进度如下:
月份
序号 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产品主要为自用,不单独测算经济效益。
本项目拟在自有土地实施,选址位于湖北省钟祥市经济开发区富水路。公司
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出具的鄂(2023)钟祥市不动产权第 0008307
号《不动产权证书》。
本项目已取得钟祥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1-420881-89-01-613252)。已取得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
的《关于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常州千红制药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荆环审[2023]66 号);已取得钟祥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钟
祥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常州千红制药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钟审
发字[2024]63 号)。
(三)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 29,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能够有效抵御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经营活动
带来的流动性压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在日常经营和管理活
动中持续优化和改善,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控制度。在募
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持续
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切实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1)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公司所处的生物医药研发制造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行业。近年
来,在我国生化药物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扩大,预计未来
公司业务规模仍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持续保障生产的顺
利进行和研发能力的持续提高,公司有必要加强自身的资金储备。
(2)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抵御经营风险的需要
公司业务目前处于快速增长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仅依靠内部经营积
累难以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有效缓解公
司经营活动扩展带来的资金需求压力,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进
一步保证公司业务健康、高速、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中非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资本性支出金额
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
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合计 103,923.49 100,000.00 29,0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中,非资本性支
出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9,000.00 万元,占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比例
为 29.00%,未超过 3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募投项目经营前景及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战略的关
系
公司是国内生物医药行业生化制药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以创新药物引领公
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产品为蛋白酶和多糖类两大系列生化药物。公司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湖北钟祥原
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主要从事的生物医药产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密切相关。
“创新药研发项目”系公司着眼于当前未满足临床需求,以创新药物引领公
司核心竞争力,加大当前创新药管线研发投入以加快公司自主创新药物管线的临
床试验推进,为加快在研产品后续上市注册进程奠定坚实基础;“湖北钟祥原料
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系公司拟在大健康产业机遇背景下打造一个产能高
效、竞争力强,产品卓越的生物原料药制造基地,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以扩大相关
原料药的生产能力,缓解公司产能瓶颈,为保障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奠定
产能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向公司主业,围绕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开展,有利
于提升公司盈利可持续性、行业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一)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条件: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优秀人才的引进及培养,多年来公司已组建一支具
备生物化工、药学、医学等多学科背景且对行业洞察深刻,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
骨干队伍以及熟练掌握生产技术的技术工人队伍。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
员工人数共计 1,026 人,其中生产人员 303 人、销售人员 400 人、技术人员 207
人。公司当前的各类专业人才储备及科学完善的人才管理机制可为募投项目的实
施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目前已具
备从药物的早期发现到后期开发以及大规模生产,最终实现商业化的全产业链能
力。公司具有卓越的技术储备及药物研发能力,通过持续的研发资金投入,引进
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起了完善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体系,包括:可开展
长效蛋白药物、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药物、治疗性人源抗体药物、分子诊断试剂盒
等多项研究的生物医药大分子研发平台;专门从事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研究,
能够完成化学药物小试及中试制备研究的小分子药物创新平台;以及能够完成新
药临床样品中试制备以及产业化生产研究的新药成果转化平台等。各平台分工明
确,共同为公司研发项目的高效开展提供支持,通过坚持不懈的科研创新,截至
内发明专利 110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专利 8 项。此外,公司还先后开
展并完成了“靶向抗肿瘤一类新药 QHRD107 的临床前研究”、
“常州千红国际生
物医药创新药物孵化基地”等在内的多个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取得了丰富
的科研成果。
历经二十余年发展,公司已是国内蛋白酶类和多糖类药品的龙头生产经营企
业,公司历来重视产品质量,有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规程,始终遵循“自愿、平
等、互利”的原则,在全国地区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并保持了良好的战略合作伙
伴关系。公司现已组建专业的销售团队,在国内主要经济发达地区与具有国家
GSP 认证资质的 30 多家药品营销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已形成了覆盖全国
的完善销售网络,覆盖医院数量达数千家。同时,公司在美、德、法、意、日本
等海外市场已构建多个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稳固营销网络,实施原料药和高附加值
产品出口并重、产品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充分彰显了公司国际化市场营销能力
及海外市场储备。
(二)资金缺口的解决方案
本次募投项目中“创新药研发项目”和“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
项目”总投资额为 74,923.4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71,000.00 万元,
其余所需资金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发
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原料药及制剂生产能力,同时加速自身创新药管
线研发进程,拓宽公司管线布局,有效抵抗市场风险,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及
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有
所提高,资金实力得到提升,能够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进入转股期后,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大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
的净资产将相应增加,但由于项目建设和效益产出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可能存
在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自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不存在通过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
发行证券(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
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 2011 年 2 月全部到位,距今已满五个会计
年度。因此,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公司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且无需聘
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
证报告。
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首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
设以下项目:1、肝素原料药及制剂扩产项目;2、胰激肽原酶原料药及制剂扩产
项目;3、门冬酰胺酶原料药及制剂扩产项目;4、生物医药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变更情形如下:
第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3 日-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决议,
将“肝素原料药及制剂扩产项目”、
“胰激肽原酶原料药及制剂扩产项目”、
“门冬
酰胺酶原料药及制剂扩产项目”三个项目的制剂项目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常州市生
命健康产业园(原名为常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内实施;“生物医药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变更为“合资研究院建设项目”,其实施的地点变更至常州市生命健
康产业园(原名为常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内实施。2011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合资研究院和变更募投项目生物医药技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销及行政管理中心项目”,将此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地址变更至常州市生命健康产
业园(原名为常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内实施。
第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3 日-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1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将“生物医药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变更为“合资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单独实施变更为公
司与合资研究院—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众
红”)联合实施。董事会审议批准项目投资项目金额规划如下:原项目总投资不
变的情况下,通过重新规划投资项目金额后,公司使用本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
集资金 500 万美元左右(或等值人民币)作为对合资公司投资,由合资公司负责
使用该资金进行仪器设备采购等事项。2011 年,公司分两次完成了对江苏众红
的出资义务,注册资本为 980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980 万美元,公司占江苏众红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营销及行政管理中心项目”,利用超募资金 3,500
万元追加项目建设投资,并调整完成时间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并同意利用原料
药扩产项目结余资金优先补充制剂项目建设,并利用超募资金 8,000 万元和 1,600
万元分别追加募投项目制剂部分建设投资缺口和购买土地投资缺口。
最近五年内,公司未通过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重大资产
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
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耀方 王 轲 赵 刚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刘 军 周 翔 蒋驰洲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宁 敖 任胜祥 高玉玉
不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海 涛 叶鸿萍 邹少波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肖爱群 梅春伟 韦利军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姚 毅 黄 捷 王谷明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耀方
年 月 日
三、保荐机构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张晓卿
保荐代表人:
刁贵军 庄 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人已认真阅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
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 骁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戴文东 侍文文
李宗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
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文凯 刁红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彩斌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六、为本次发行承担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
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
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徐宁怡 曾利利
评级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七、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署: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高玉玉 宁 敖 赵 刚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年 月 日
八、董事会声明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附表:
附表一:发行人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序 权利性质/使
权利人 权证号 坐落地址 面积(㎡) 权利类型 用途 使用期限/终止日期 他项权利
号 用权类型
常国用(2008)第 新北区长江中 国有建设用
变 0256544 号 路 90 号 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房屋建筑面积
苏(2021)常州市 房屋所有权/ 权:101,750 平方米使
宗地面积 业
期限至 2063.01.16
常国用(2008)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国有建设用
常国用(2008)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国有建设用
常国用(2008)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国有建设用
常国用(2008)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国有建设用
常国用(2008)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国有建设用
常国用(2008)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国有建设用
常国用(2008)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国有建设用
序 权利性质/使
权利人 权证号 坐落地址 面积(㎡) 权利类型 用途 使用期限/终止日期 他项权利
号 用权类型
常国用(2008)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国有建设用
常国用(2011)第 顺园新村 82 幢 国有建设用
常国用(2015)第 顺园新村 82 幢 国有建设用
常国用(2009)第 红梅东村 22 幢 国有建设用
常国用(2009)第 红梅东村 22 幢 国有建设用
常国用(2008)第 桃园二村 12 号 国有建设用
常国用(2008)第 桃园二村 12 号 国有建设用
鄂(2023)钟祥市 钟祥市九里回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
常房权证新字第 新北区长江中
常房权证新字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常房权证新字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常房权证新字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常房权证新字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序 权利性质/使
权利人 权证号 坐落地址 面积(㎡) 权利类型 用途 使用期限/终止日期 他项权利
号 用权类型
常房权证新字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常房权证新字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常房权证新字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常房权证新字第 怡景名园 14 幢
常房权证新字第 顺园新村 82 幢
常房权证新字第 顺园新村 82 幢
常房权证字第 红梅东村 22 幢
常房权证字第 红梅东村 22 幢
常房权证字第 桃园二村 12 号
常房权证字第 桃园二村 12 号
附表二:发行人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湖北润红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序号 商标图样 权利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附表三:发行人境内已授权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用于治疗增殖性疾病和疾患的 4-(咪唑并[1、2-a]
吡啶-3-基)-N-(吡啶-3-基)嘧啶-2-胺的衍生物
作为治疗剂的 4-(咪唑并[1、2-a]吡啶-3-基)-N-(吡
啶基)嘧啶-2-胺的衍生物
一种能够提高片剂、胰激肽原酶热稳定性的制剂
以及热稳定的胰激肽原酶片及其制备方法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特异性抗 rHAP 单克隆抗体及其制备方法和试
剂盒
大肠杆菌表达的膜联蛋白 V 或其衍生物的分离
纯化方法
门冬酰胺酶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以及门冬
酰胺酶溶解液
胰激肽原酶在制备放射治疗肿瘤的药物中的应
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千红制药、英 作为治疗剂的 N-环烷基/杂环烷基-4-(咪唑并[1、
诺升康 2-a]吡啶)嘧啶-2-胺的衍生物
千红制药、英
诺升康
千红制药、英 N-(吡啶-2-基)-4-(噻唑-5-基)嘧啶-2-胺类化合物
诺升康 作为治疗性化合物
千红制药、英
诺升康
英诺升康、千
红制药
英诺升康、千 一种含有细胞周期蛋白激酶抑制剂的药物组合
红制药 物及其制备方法
江苏众红、千 聚乙二醇化长效生长激素及其制备方法和医药
红制药 应用
江苏众红、千
红制药
江苏众红、千
红制药
江苏众红、千
红制药
江苏众红、千 药用激肽原酶的 PEG 修饰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
红制药 用
江苏众红、千 聚乙二醇定点修饰的门冬酰胺酶及其制备方法
红制药 与应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江苏众红、千
红制药
江苏众红、千
红制药
江苏众红、千
红制药
南京工业大 一种扩张蛋白和木聚糖酶融合蛋白、其编码基因
学、千红制药 和应用
湖北润红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润红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湖北润红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润红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润红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润红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润红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润红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润红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被许可人:千红
制药
被许可人:亚宝
有限公司
一种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检测
试剂盒及其临床应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重组尘螨Ⅰ型变应原 Derp1 和 Derf1 蛋白的制备
与应用
重组尘螨 II 型变应原 Derp2 和 Derf2 蛋白的制备
与应用
抗人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抗体
及其在检测试纸卡中的应用
人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定量检
测卡及其临床应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重组精氨酸脱亚胺酶及其产业化制备方法和应
用
聚乙二醇定点修饰的精氨酸脱亚胺酶及其制备
方法与应用
一种重组粉尘螨 2 类变应原蛋白及其制备方法
与应用
一种重组粉尘螨 1 类变应原蛋白及其制备方法
和应用
一种抗人 CD26 抗体及其在检测试剂盒中的应
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毕赤酵母表达重组蛋白的载体、基因、方法及应
用
一种重组户尘螨 2 类变应原蛋白及其制备方法
和应用
一种重组户尘螨 1 类变应原蛋白及其制备方法
和应用
多臂聚乙二醇修饰剂的新用途及其在修饰门冬
酰胺酶中的应用
含聚乙二醇化门冬酰胺酶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
备方法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重组人激肽释放酶 1 及其编码基因和制备
方法
哺乳动物细胞表达的人激肽释放酶和编码基因
及其应用
一种人激肽释放酶及其编码基因和应用制备方
法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晶红生科、江
苏众红
晶红生科、江 人 RBP 胶体金免疫层析定量检测试纸卡及其临
苏众红 床应用
附表四:发行人境外已授权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有效期 国家/地区 取得方式
千红制药、 Tartrate of selective CDK9 inhibitor and crystal
英诺升康 form thereof
千红制药、 Tartrate of selective CDK9 inhibitor and crystal
英诺升康 form thereof
千红制药、 Tartrate of selective CDK9 inhibitor and crystal
英诺升康 form thereof
千红制药、 Tartrate of selective CDK9 inhibitor and crystal 英国、法国、
英诺升康 form thereof 德国、瑞士
千红制药、 Tartrate of selective CDK9 inhibitor and crystal
英诺升康 form thereof
千红制药、 選択的 CDK9 組書剤としての酒石酸塩及ひ
英诺升康 その結晶形
千红制药、
英诺升康
英国、法国、
德国、瑞士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有效期 国家/地区 取得方式
BENZENESULFONAMIDE DERIVATIVES
KINASE
Site-specific polyethylene glycolylated
江苏众红、
京森生物
therefor and use thereof
Recombinant Dermatophagoides farinae type 1
application
Recombinant Dermatophagoides farinae type 2
application
Recombinant Dermatophagoides
preparation method and application
Variant recombinant dermatophagoides
preparation method and application
Bispecific antibody binding to human CD26
江苏众红、
京森生物 and use thereof
江苏众红、 Site-specific polyethylene glycolylated
京森生物 therefor and use thereof
Use of multi-arm polyethylene glycol modifier
江苏众红、 and application of multi-arm polyethylene
京森生物 glycol modifier in L-asparaginasum
modification
江苏众红、 Pegylated tissue kallikrein, and preparation
京森生物 method therefor and uses thereof
附表五:著作权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全称 证书号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千红流向数据采集软 软著登字第
件 V3.0 7125809 号
粗胰酶质量检测品控 软著登字第
管理系统 V1.0 13403757 号
粗胰酶质量控制生产 软著登字第
管理系统 V1.0 13403679 号
粗胰酶项目生产数据 软著登字第
分析管理平台 V1.0 13398472 号
粗胰酶生产工艺管控 软著登字第
调试平台 V1.0 13398523 号
粗胰酶生产流程智能 软著登字第
化优化平台 V1.0 13398518 号
湖北润红生物科 粗胰酶的分离纯化分 软著登字第
技有限公司 析系统 V1.0 9643103 号
湖北润红生物科 粗胰酶提取多酶生产 软著登字第
技有限公司 系统 V1.0 9639694 号
湖北润红生物科 粗胰酶自动化生产工 软著登字第
技有限公司 作站控制系统 V1.0 9639479 号
湖北润红生物科 粗胰酶干燥工艺系统 软著登字第
技有限公司 V1.0 9628249 号
湖北润红生物科 粗胰酶生产分离工艺 软著登字第
技有限公司 系统 V1.0 9621676 号
湖北润红生物科 粗胰酶工艺质量检测 软著登字第
技有限公司 系统 V1.0 961005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