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冶: 中国中冶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3 2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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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中国中冶”)董
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回购公司 H 股股份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A 股及 H 股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及 2026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和《中国中冶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回购方案,由于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
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
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 28 号中冶大厦
 联系人:中国中冶财务管理部
 邮编:100028
 电话:010-59868820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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