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3 证券简称:奕东电子 公告编码:2026-005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3.55 元/股调整为 13.45 元/股。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奕东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其他任何反馈。2025年8月14日,公司披
露了《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
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5-043)。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同意以2025年8月27日
为授予日。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向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04.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10月17日。
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
(一)调整原因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17日完成了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
公司总股本234,640,000股剔除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3,038,900股后23,160,11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自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涉及派息事项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鉴于此,公司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3.55元/股调整为13.45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激励计划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
分派方案,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
整后的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
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
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